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  点击:   2019-02-08

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篇一

2015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2015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4号令)及省安监局《关于编制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冀安监管办〔2010〕132号)要求,结合我局监管权限、行政执法人员数量、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以及监管对象状况,保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编制2015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践行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巩固和发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果,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对市属以上直接监管企业检查率达100%;对检查企业复查率达100%;对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依法处罚率达100%;法律适用正确率和执法程序正确率达100%;案件归档率达100%。

(三)主要任务

依法对市属以上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冶金、有色、建材、地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贸易、

公路、水运、铁路、民航、建筑、水利、林业、军工、旅游等行业的220家对口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指导协调市直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并对其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辖区内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监管执法力量和工作日确定

(一)监管执法力量

截止2014年底,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非行政执法人员76名,其中:行政执法人员51名,非行政执法人员25名;监管执法车辆9部,其中:局机关5部、市煤炭工业安全管理局1部、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3部;执法保障经费由本局财务支出。

(二)执法工作日

1、总法定工作日。依据河北省安监局《关于编制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冀安监管办〔2010〕132号)的要求,总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局行政执法人员总数=(365-104-11 )×51=12750个工作日。

2、执法检查工作日。根据冀安监管办(〔2010〕132号)要求,市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执法检查工作日原则上不得少于总法定工作日的60%。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60%=7650个工作日。

三、辖区内重点行业、领域及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执法安排

2015年,市安监局将对直接监管的220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对各县(市、区)重点企业抽查454家(次),总执法检查工作日为7650

个。监管执法处(室)6个、市煤管局1个、监察支队1个,非直接监管处(室)6个。具体执法计划为:

(一)安全监管一处 监管执法责任人:李俊杰

监管执法人员2名,对市属以上10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分别是:中国五矿邯邢矿山有限公司4家,即:西石门铁矿、玉石洼铁矿、符山铁矿、北洺河铁矿,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武安市南洺河铁矿、中煤第一勘探局、中煤水文地质局、河北省第一地质大队、河北煤田水文地质队、中冶五一八地质队。同时对县(市、区)的非煤矿山等行业抽查50家(次)。

总法定工作日500个,其中,执法检查工作日300个。具体安排为:

1、市属以上非煤矿山企业共5家。年内全面检查3次,执法检查工作日为90个;重点时段检查3次,执法检查工作日为30个;

2、市属以上地质勘探企业共5家。年内全面检查2次,执法检查工作日为60个;

3、重点时段检查2次,执法检查工作日为20个;

4、检查督导县(市、区)非煤矿山为100个工作日。

(二)安全监管二处 监管执法责任人:玉为民

监管执法人员3人,对市属以上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贸易行业17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分别为: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中煤邯郸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汉光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新兴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第718研究所、中国解放军第4723工厂、国电电力邯郸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华能集团邯峰发

电厂、国电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河北马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武安发电有限公司、邯郸供电公司、中材国际邯郸装备分公司、河北烟草邯郸分公司、河北电力装备有限公司、国能成安生物发电有限公司、邯郸天壕余热发电有限公司;对道路交通、建筑、消防、工信、商务、质监、卫生、教育、体育、文化、铁路、民航、水利、农业、林业、军工、旅游、公用事业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及所属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综合督查(抽查);同时对县(市、区)的相关企业进行抽查10家(次)。

总法定工作日750个,其中,执法检查工作日450个。具体安排为:

1、市属以上17家企业:年内全面检查2次,执法检查工作日为102个;

2、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及所属生产经营单位: 年内进行综合督查(抽查)2次,执法检查工作日为216个;

3、重点时段、重点企业检查 1 次,执法检查工作日为51个;

4、检查督导县(市、区)81个工作日。

(三)安全监管三处 监管执法责任人:胡建华

监管执法人员3人,对市属以上24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分别是: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邯郸金华焦化有限公司、邯郸市峰煤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八所邯郸派瑞科技产业园、新兴河北冶金资源有限公司、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云宁矸石热电有限公司、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陶二矸石热电厂、中石油邯郸销售分公司、

中石化邯郸石油分公司、五矿邯邢矿业邯郸物流有限公司、河北邯郸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马头电热分公司、龙山电厂、河北邯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邯峰发电厂、大唐武安发电有限公司、邯郸丛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自来水公司、石邯成品油管道中石化华北公司石家庄管理处邯郸站、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邯郸站、邯郸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邯郸市长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邯郸市安华公司。同时对县(市、区)危险化学品行业抽查150家(次)。 总法定工作日750个,其中,执法检查工作日450个。具体安排为:

1、年内全面检查2次,执法检查工作日为120个;

2、重点时段检查2次,执法检查工作日为120个;

3、重点企业检查 1 次,执法检查工作日为25个;

4、检查督导县(市、区)185个工作日。

(四)冶金建材监管处 监管执法责任人:张景富

监管执法人员2人,对市属以上3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分别是: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邯郸金隅太行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同时对县(市、区)冶金、建材企业抽查30家(次)。

总法定工作日500个,其中,执法检查工作日300个。具体安排为:

1、年内全面检查2次,执法检查工作日为140个;

2、重点时段检查2次,执法检查工作日为40个;

3、重点企业检查1次,执法检查工作日为40个;

4、检查督导县(市、区)80个工作日。

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篇二

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

{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篇一:2014年度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度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为了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规范执法监察行为,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企业主体两个责任,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省安监局《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14年,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重心转移到日常行政执法监察上来,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事故查处,增强执法检查的时效性和权威性。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和“高危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以“四个一律”和“六个一批”的工作要求加大执法力度,大力推进执法队伍建设,彻底解决安全生产执法“门难进、手难下,重检查、轻处罚”的问题,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甘肃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运

- 1 -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执法手段,不断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二、工作目标

大力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大力营造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强大声势,突出重点、破解难点、抓住关键。进一步开拓执法检查范围,增强执法工作的计划性、规范性和责任心,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通过强有力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三、主要任务

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健康等直接执法监察的行业(领域)为执法重点,以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为依据,以《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要求的检查事项为主要执法内容,采取集中执法、专项执法和日常执法等方式,运用法律武器和执法手段,严格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处罚,促进企业排查隐患,加强整改,履行安全承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大力推进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保障,进一步提高执法工作能力。2014年,县安监局将把精干得力人员和主要工作精力投入到执法当中去,保证执法监察经费到位,为执法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和自学安全生产监管监察- 2 -方面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相关文件,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积极参加省市安全生产执法培训,根据工作需要,执法人员分批次参加行业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技能,使执法人员能干事、会干事、干好事,履行好各自职责,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执法有力”的安全生产执法队伍。

(二)深化高危行业执法,拓展监察领域。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职业卫生等行业领域的执法监察。巩固和加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密集场所、旅游、水利、电力、机械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积极拓展轻工、商贸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范围。

(三)加大执法力度,落实监察责任。2014年,执法工作的力度和强度要有明显增强,执法能力要有明显提高,执法次数、工作量、查办的案件、执法人数要大幅增加。“安全生产月”、

春节和国庆等重点时段要进行集中执法,对重点企业安全检查要达到全覆盖。

(四)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严格执照“四个一律”和“六个一批”的工作要求严格执法,切实履行责任,加强工作衔接,开展联合执法。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给予经济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对执法过程中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

- 3 -为,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执法工作日和执法任务安排

(一)2014年法定工作日为251天,根据省安监局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县安监局执法人员全年执法工作日不少于100天/人。

(二)县安监局在册干总数为19人,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和省局《2014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要求,县安监局纳入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为19×60%=11人,全年执法总时间为1100天,参照2013年县安监局行政审批、行政监管、事故查处、培训学习、执法监察和上级检查及部门联合检查等所用的工作时间,计划2014年执法监察时间安排为:行政审批、行政监管100天;事故查处150天;培训学习100天;上级检查和部门联合检查150天;执法监察600天。

(三)2014年县安监局安全生产执法大队确定60家重点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存在重大危险源,近一两年发生过事故的企业要加强执法检查,进行针对性检查。在达到全履盖的基础上,对每家企业的执法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其中重点企业每季度要至少检查一次,一年不少于四次。

五、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一)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情况;

(二)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情况; - 4 -(三)对生产经营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监督检查;

(四)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六)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及取得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资格证书情况;

(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八)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情况;

(九)生产经营企业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十)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情况;

(十一)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措施情况; (十二)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相关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情况;

- 5 -篇二:2012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2012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实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编制细则(试行)》的规定,结合我旗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2012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全旗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促进全旗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编制原则

1.依法行政,程序正当。依法行使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职权,做到主体合法、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量罚适当。

2.上下衔接,全面覆盖。要把全旗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和冶金、建材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全部纳入行政执法范围,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安监部门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做到上下衔接,避免交叉,不留盲区。

3.科学统筹,积极作为。要统筹考虑现有执法队伍和装备条件、重点监管对象的数量、规模和分布特点,以及本地区高危和重点企业自身状况,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积极履职,合理确定检查频次,科学编制执法计划。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和宣传教育培训,有力地促进全旗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将各类事故总量、死亡人数严格控制在盟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以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主要任务

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深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更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着力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工作有效实施,旗安监局成立领导小组,以局长敖日格勒任组长,副局长苗世明任副组长,新哈布尔、毛桂兰、郝毕斯哈拉图、于洁为成员。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碰头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汇报会,半年进行一次总结,年终进行全面总结,使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形成一种长效机制。

四、执法检查的重点

1.全面检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的十九项重点内容;

2.国发?2010?23号文件和自治区、盟安监局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非煤矿山企业领导现场带班情况和非煤矿山六大安全系统推广应用情况。

五、其他行政执法工作

1.加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依照程序、坚持标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制度,切实把好安全生产源头关。

2.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应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及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的,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法律规定,正确使用安全生产执法文书。

3.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与职业健康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

4.精心筹划、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开展行政执法监察人员和苏木镇安监员以及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等专题业务培训,全力推进生产经营

单位“三项岗位”安全培训工作。

5.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以事故多发、易发的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为重点,以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为目标,督促协调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六、局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根据《正蓝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我局内设综合办公室、安全监督管理股、应急救援与职业卫生监管室等3个机构,行政编制3名,实有3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1正1副)、财会人员1名。另设局直属事业单位1个,即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事业编制3人,现有1人。

七、纳入监管的企业基本情况

(一)纳入监管的非煤矿山企业共32家,其中萤石矿7户(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1户,正在履行“三同时”手续的6户)、尾矿库2座,正在履行“三同时”手续、采石场19户(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6家,在建的13户),砖瓦厂1家,证件齐全。

(二)纳入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共21家,其中生产企业4家(2家乙炔氧气厂、1家硅铁冶炼企业,都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18户(中石油油库1座,中石油加油站13座,中石化加油站1座,个体加油站3座)。

(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21户。

(四)冶金企业4户,建材行业6户。八、检查要求

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检查行为,确保工作质量:

(一)检查工作实行责任负责制,检查人员对监管执法检查情况负责;

(二)进入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人员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并将检查内容告知被检查单位;

(三)检查人员应明确检查路线或检查场所,现场检查计划,认真做好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查单位,由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检查人员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督促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或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并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查;

(五)视检查情况,根据有关规定采取警告、责令改正、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等形式,促进和保证企业安全生产。

附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1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安排表篇三:安全生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

关于2013年度安全生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的

请 示

区政府:

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促进我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4号令《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183号)等相关规定要求,制定了201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

当否,请批示。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日

- 1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前瞻性,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执法效能,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第70号令),《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总局第15号令),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

的暂行规定》(总局第24号令)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183号)的规定,结合区安监局法定职责、监管权限、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执法人员数量、生产经营单位状况、技术装备,经费保障及机动执法等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发[2010]5号),按照“发展发展在发展、实干实干再实干”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隐患排查,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

- 2 -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的实施,对直接监管的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安全隐患整改复查率达到100%,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到100%,非法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进一步促进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和影响恶劣的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和事故总量,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全区各类事故控制指标持续保持下降。

三、主要任务

(一)、按照“发展发展在发展、实干实干再实干”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强化政府和企业主体责任,夯实工作责任,深化排查整治,全面巩固、提升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水平,确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

(二)、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1、各监察科室要独立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明确各自职责分工,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执法检查工作负全面责任,科室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贯彻落实管理制度。

2、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执法人员到位率100%,持证率达到100%,执行公务必须两人以上,并且亮证执法。

3、加强正规化建设,做到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要统一着装。 - 3 -不断提高执法装备现代化水平。

4、加强行风廉政建设,确保无违法违纪行为或案件。

四、年度工作日安排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测算

目前,****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实际在册的行政执法人员共17人,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关于“县级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的比例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的规定,实际纳入计算的行政执法人员为14人(约占实际在册人数的82%)。

(二)、工作日测算

2013年全年度总法定工作日为3500日,执法检查工作日约为1032日,约占总法定工作日的29%;其他执法工作日为1978日,约占总法定工作日的57%;非执法工作日约为490日,占总法定工作日的14%。

1、总法定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250)×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总数(14人)=3500(个)。

2、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按照法定职责,依照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总局第24号令)第八条规定,对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活动。

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篇三

XX乡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

XX乡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

为认真抓好我乡2012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针对我乡安全生产形势,2012年我乡将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结合行业特点,强化依法监督,加强日常及重点时段监督检查,努力保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特制定以下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长龙乡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作为今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增强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切实发挥执法检查工作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力保XX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力促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力争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安全事故,控制全年死亡指标。

三、执法范围

1、 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个体;

2、 乡安监办每两月对经发办定期或不定期对企、事业单位安全 生产进行检查的情况进行督查,在督查过程中,若发现隐患,责令经发办和企、事业单位进行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或

停工整改;

3、 乡安监办每月对建管办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内各项建设工程 进行检查的情况进行督查,在督查过程中,若发现隐患,责令建管办和企业进行现场整改,下达整改通知书;不能现场整改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做好记录,并下达督办通知书;

4、 乡交安办每周组织乡派出所、交警三中队对所辖村级公路进行路检、路查;每月对危桥险路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限期整改,对不能整改的隐患及时上报乡政府或县交通局;

5、 针对各涉安职能部门,乡安监办将每季度进行检查、督促、 责令整改,确保XX乡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执法检查及监管措施

(一)落实监管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将监管责任具体落实到各部门。

(二)制定执法检查办法

1、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的原则,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结合 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督查,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在开展日常检查工作的同时,重点结合“五一”、高温汛期、“十一”、“春节”和恶劣天气等重点时段,切实加强监管督查工作。

2、 坚持安全宣教,注重执法基础工作。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 查的同时,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倡导和树立安全生产意识。

3、 各涉安职能部门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值班有记录,保 持通讯畅通。

4、 坚持每季度对具体实施部门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 患,防患于未然。

5、 健全执法检查档案管理制度。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监管执法检 查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加强执法检查档案管理,建立健全执法检查档案管理制度。

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篇四

2016年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

2016年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

2016年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法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增强执法检查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行政原则。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执法检查,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二)属地监管原则。坚持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管理,界定全乡执法检查对象,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责任。

(三)全面履盖原则。把乡辖区所有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机动车辆、学校、人员密集场所等涉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部纳入执法检查范围,做到全履盖、不缺失。

(四)计划统筹原则。统筹全乡执法检查的对象、时间、次数、方式和职责分工,制定执法检查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执法检查任务及分工

(一)主要负责对3家露天采石场、10个烟花爆竹零售点、1家加油点、5个农药经营店、乡辖区内上路客运车辆和非客运车辆等涉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加强对1所学校和1个幼儿园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

(二)配合县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

四、执法检查内容和要求

(一)执法检查内容{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执法检查重点内容依据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的十九项检查事项:

1、采石场:①是否执证合法开采;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③职业危害防护措施执行情况;④"三同时"执行落实情况;⑤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责任、制度是否健全及落实情况;⑥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从业人员工商保险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⑦安全警示牌设置和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到位情况等。

2、烟花爆竹零售点:①是否执证合法经营;②安全生产责任、管理落实情况;③是否销售"三无"产品、超量存货和非法设置储存仓库;④安全警示牌设置和灭火器配备检测情况;⑤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等。

3、加油点、农药经营店、民爆器材服务站:①是否执证合法经营或超范围非法经营;②职业危害防护措施执行情况;③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责任、制度是否健全及落实情况;④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防护措施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⑤安全警示牌设置和灭火器配备检测情况;⑥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等。

4、客运车辆和非客运车辆:①是否证照齐全;②是否年检保险;③客车是否超员,非客运车是否人货混装和非法载客;④是否酒后驾车和存在其它非法违法行为等。

5、中小学校和幼儿园:①上级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责任、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③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开展情况;④食品卫生、消防、校车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否到位;⑤安全警示设置;⑥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⑦应急救援体系是否健全和完善等。

6、其它涉安行业:按照相关法律和行业标准规定进行执法检查。

(二)执法检查要求

开展执法检查的时间要求:①对采石场、烟花爆竹零售点、加油点每月检查一次;②对农药经营店每半年检查一次;③对上路机动车辆每月开展八次检查;④对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每季检查一次。

五、执法检查结果的处理

执法检查结果的处理应严格遵照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并切实做到以下五条:

(一)要求企业进行整改的,应当下达书面整改指令;

(二)应当立案查处的,应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三)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及时书面通报并移送相关部门;

(四)应当依法提请县人民政府决定关闭取缔的,应及时向县人民政府书面报告;

(五)执法检查的相关信息应录入涉危企业基础数据库。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乡党政一把手负责组织协调和统筹安排执法检查工作,乡镇安监站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好对各直管行业的执法检查工作,承担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规定的相应责任,同时加强对不属于直接执法检查范围企业的日常监管,并定期将执法检查情况向县安监局报告。

(二)精心组织。乡安监站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职责,科学制定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逐级抓好工作落实。

(三)严肃纪律。对不依法、依计划履行执法检查责任或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执法检查的,按照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监管执法五项规定》的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注:

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篇五

2014年大崇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2014年大崇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

{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我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及洪政[2014]41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制定2014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执法监察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3、《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 暂行规定》

4、《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5、《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指导意见》

6、《洪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7、其他有关规定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依法行政,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重点对电站、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经营等行业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做

到不缺项,不漏项,不错位,进一步优化执法力量,细化执法任务,促进执法责任落实。

2、坚持实事求是,并依据实际情况适时作出调整。

3、坚持突出重点,与时俱进。注重对高危行业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执法监察,有效防范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执法坚持内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3、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4、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四、重点检查计划

1、检查四家电站。

2、检查2家爆竹经营店及其他行业。

3、检查学校和建设项目。

4、日常检查工作。

五、专项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根据上级和市政府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

大崇乡人民政府 2014年5月26日

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篇六

2016年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016年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1、2016年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镇的安全生产,巩固年平安创建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确保瓦子镇的平安和人民生命财产的绝对安全,把我镇建设成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省市相关的规章制度,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的相关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和谐瓦子、平安瓦子为目标,强化管理和监督,把安全工作放在党委政府工作的首位。

二、目标任务

总体要求:辖区内不出现一例道路交通事故、不出现一例火灾事故、不出现一例电力伤亡事故、不出现一例山体滑坡伤亡事故、不出现一例溺水伤亡事故等,确保各类事故零目标的实现。

1、农村安全:农村安全主要涉及到农电、农用机具、农药、防火、防盗和山体滑坡等诸多方面,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防火消防员,义务治安巡逻员建设工作,确保把防控工作做在前面,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中,同时建立好各种预案和各类应急预案,并以村为单位建立报警点和各类事故报告点。

2、乡镇安全:乡镇主要涉及到道路交通,防火、防盗、防骗。乡镇人员较集中,安全隐患相对较大,将联合立山派出所,镇警务室加强道路交通的管理,进一步开展摩托车、三轮车专项整治活动。增强人民的防火、防盗的意识。同时加强义务消防员的训练工作,确保关键时刻能够发挥作用。

三、具体措施

安全工作重在防范,要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中,就要时刻保持警惕,做到警钟长鸣。

1、加强宣传,让安全意识深入老百姓心中。定期对村社干部、企业业主、个体户、学校、人民群众等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向群众宣传安全知识,增强老百姓的安全意识,在老百姓的心中筑起一道安全防线。

2、强化领导,加强责任心。镇党委政府将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镇将以安全办公室为主要阵地开展安全工作,各单位要落实专人管理安全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即各村(居)民委员会、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确保安全工作生产不留空挡,做到时时有人管,时时有人抓安全生产工作。

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镇安全办公室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镇属各部门、各村、学校、企业等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的绝对安全。

4、严格实行目标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年初与村社和镇属各部门、学校、企业业主、个体户等签好目标责任书,明确好责任和义务,同时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

总之,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耐心细致的做好各项工作,争取把事故苗头消失在萌芽状态中,对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研究处理方法,总结经验教训,把安全工作做到

实处,确保瓦子镇的平安,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的绝对安全。

2、2016年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0XX年,我乡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新的起点,确保安全生产监管有新面貌,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新成效。去年,我乡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县安监局的业务指导下和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安全生产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20XX年,我们将继续牢牢抓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不放松,扎实推进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为此,特制定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强化责任制、强化执行力、强化工作落实,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以减少安全事故为目标,加强机构队伍和法制建设,突出执法监督,完善责任体系,夯实工作基础,强化专项整治,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以隐患治理为工作主线,以有效防范、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为目标,继续深入开展查隐患、抓整改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一是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增强全社会安全发展意识;二是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着力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三是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着力解决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四是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加强法制体制机制建设,着力推动责任落实和长效监管;五是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活动为抓手,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着力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六是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契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三、工作内容

1、继续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认真抓好企业分级管理工作,着力改善我乡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推动我乡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上一个新的台阶。要按照进度服从质量的原则,进一步扩大活动覆盖面,深入宣传发动,抓好分类指导,切实提高企业参与率。要结合企业文化建设、创建文明单位和安康杯竞赛等活动,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真正促使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加大安全投入,严格安全管理,改善安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2、进一步搞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一是切实加强宣传。联合派出所、安办、道安办等部门,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力度,认真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规,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司乘人员安全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强车辆源头管理工作。认真搞好车辆年度检验工作,严禁无牌无证、带病车辆上路营运。加强面包车载客的安全监管,严禁农用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载客。三是加大路况的检查力度,确保道路畅通。加强对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的监控和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3、突出抓好非煤矿山安全的整治。加强对非煤矿山的安全巡回检查,做到安全生产,不留死角。深化安全专项治理整顿,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加大技术改造,对达不到规定的,一律停产整顿。要强化安全操作管理,禁止违章操作,防止人为事故发生。安办、国土所、派出所等部门要组织力量,对全乡非煤矿山进行安全排查、安全整顿和安全培训,加强非煤矿的安全管理。

4、切实抓好消防安全。一是各村(居)、各相关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二是加强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加强对黑网吧、饭店、超市、学校等的监管,认真做好全乡消防和农村防火工作。三是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加强重点森防区域监控,加强巡逻守护,落实护林人员责任,建立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和火灾扑救预案。

5、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管理。认真贯彻“消除隐患、预防事故、保障安全、严格标准、确保质量”的方针,全面落实建筑安全责任制。强化对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和安全培训。要严格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对重点工程实行“三同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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