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税收 点击: 2018-09-08
武汉东湖高新区政策精选
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63号)
1、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2、离岸技术外包收入免征营业税。
3、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8%的比例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支持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
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鄂国税„2013‟49号)
1、区内企业购置符合条件的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不再事先认定,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抵免所得税。
2、区内企业在股权分置试点改革中,作为流通股股东取得的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至股权分置试点改革结束。
3、区内上市公司在实施股权分置试点改革中,因股权分置试点改革而接受的非流通股股东作为对价注入资产和被非流通股股东豁免的债务,增加注册资本或资本公积的部分,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给予区内企业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等,可作为不征税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5、区内从事管道运输服务的一般纳税人,其实际缴纳增值税超
税负3%的部分享受即征即退优惠。
6、“零收费”。区内各类纳税人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涉税审批、参加涉税业务培训、领取发票及涉税资料,均实行零收费。
关于中关村 东湖 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有关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3‟15号)
1、对试点地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奖励,技术人员一次缴纳税款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最长不超过5年。
(财税„2013‟14号)
1、试点地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关于中关村 东湖 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有关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试点政策的
通知
1、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允许再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2、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促进经济发
展的实施意见
(武新管发改„2012‟17号)
1、上市后备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对审计、评估后净资产帐面调增部分,依法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属高新区留成部分的,由区财政先给予50%的补贴,企业上市后,再给予50%的补贴。上市后备企业进入上市申报阶段后,当年新增企业所得税高新区留成部分的50%,通过财政专项支出用于企业生产发展。
2、企业在境内外证券市场完成上市,省市区三级分阶段给予655万元奖励(省级奖励200万元,市级奖励150万元,区级奖励305万元)。其中,对经证券机构辅导,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企业,区级给予20万元奖励;对在券商指导下完成上市辅导,申报材料已获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的企业,区级给予100万元奖励;企业上市后,省市区三级给予535万元奖励(省级奖励200万元,市级奖励150万元,区级奖励185万元)。
企业以配股、增发、公开发行中长期债券等方式完成融资及再融资,区级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实现再融资,且募集资金80%以上投资于东湖高新区的上市公司法人代表,市级按照募集资金的1‰给予奖励。
对企业通过借壳上市或区外上市公司将上市公司注册地、纳税地、住所地迁至高新区,区级给予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团队100万元奖励,相关中介人或中介机构50万元奖励。
3、对完成“新三板”挂牌的区内企业,市区两级分阶段给予120万元奖励(市级奖励50万元、区级奖励70万元)。其中,对经证券机构辅导,完成股份制改造的申报企业,区级给予20万元奖励;对备案材料被正式受理的申报企业,区级给予20万元奖励;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市区两级给予80万元奖励(市级奖励50万元、区级奖励30万元)。
企业如从“新三板”成功转入主板,视同在境内外成功上市,省市区三级给予535万元奖励(省级奖励200万元,市级奖励150万元,区级奖励185万元)。
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级人才个人所得税奖励
实施细则(试行)
(武新管„2011‟173号)
1、在东湖高新区缴纳个人所得税且纳税信用记录良好的高级人才,从2009年1月1日起、连续两年以上(以任命书、任职聘书或聘用合同日期为准),年薪15万元(含)以上,可以按照其上年度所缴纳的工薪个人所得税武汉市、东湖高新区二级地方留成部分100%的标准予以奖励。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引进人才奖励办法(试行)
(武新管„2013‟50号)
1、对海外人才工作联络站的奖励。推荐人才入选“3551光谷人
才计划”优秀人才项目,以每批次3人为基数,每增加或减少一名入选人才,按人民币1万元给予经费奖励或经费扣除;入选重点人才项目,奖励人民币2万元/人;入选领军人才项目,奖励人民币3万元/人;通过东湖高新区口径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奖励人民币6万元/人。
2、对机构、社会团体或个人的奖励。推荐人才入选“3551光谷人才计划”,按优秀人才项目、重点人才项目、领军人才项目,分别奖励人民币1万元/人、人民币2万元/人、人民币3万元/人;通过东湖高新区口径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奖励人民币6万元/人。
3、对已通过东湖高新区口径入选国家“千人计划”、湖北省“百人计划”或“3551光谷人才计划”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继续向高新区推荐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奖励推荐人才入选“3551光谷人才计划”,按优秀人才项目、重点人才项目、领军人才项目,分别奖励人民币2万元/人、人民币4万元/人、人民币6万元/人;通过东湖高新区口径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奖励人民币12万元/人。
4、推荐的硕士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职称以上的人才经评审未能入选“3551光谷人才计划”,但在东湖高新区注册公司创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的且实收资本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的,按照人民币1千元/人给予奖励。
5、推荐的人才入选“3551光谷人才计划”后,通过东湖高新区口径又成功申报入选国家“千人计划”,推荐单位或个人可合计享受奖励,最高奖励人民币24万元/人。
武汉东湖高新区2006年度统计报告
武汉东湖高新区2006年度统计报告
2006年是东湖高新区跨越式发展的一年。东湖高新区在圆满完成“十五”规划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总收入突破了1000亿元大关,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均保持30%以上的增长速度,经济总量跨越式增长、技术创新能力增强、固定资产投资力度加大、招商引资实现历史性跨越、经济效益稳步提升,社会事业取得显著成效,全面完成了全年生产经营工作任务,实现了“十一五”发展的良好开局。
一、经济总量跨越式增长
2006年,东湖高新区完成总收入1004.07亿元,同比增长38.5%比“十五”时期年均505.55亿元增长98.61%;工业总产值889.42亿元,同比增长41.41%,比“十五”时期年均420.15亿元增长111.69%;工业增加值完成302.5亿元,同比增长31.57%,比“十五”时期年均154.18亿元增长96.20%;净利润完成56.02亿元,同比增长24.03%,比“十五”时期年均31.12亿元增长80.71%;实际上缴税收50.26亿元,同比增长39.41%,比“十五”时期年均27.8亿元增长80.79%。
2006年东湖高新区在53个全国高新区中总收入排第12位,比2005年提高1位;工业总产值排第10位,比2005年提高3 位;工业增加值排第6位,比2005年提高3位;净利润排第9位,比2005年提高1位;上缴税费预计排第10位,比2005年提高3位,出口创汇排第33位,比2005年提高1位。
以上数据表明2006年东湖高新区经济总量指标比“十五”时期实现了跨越式增长,基本上是“十五”时期年平均数的2倍,为东湖高新区“十一五”发展开了好局。
图1 2005-2006年东湖高新区主要经济指标比较
二、企业数量和规模以上企业不断扩大
2006年,东湖高新区累计工商注册企业11593户(扣除已经注销后在册企业10294户),其中本年新注册1700户,与2005年新注册企业数相当,比 “十五”时期年均904户增加796户,平均每个工作日新注册6---7户企业。2006年高新技术企业1966户,比2004年增加120户,与“十五”年均增加133户相当,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数未增长,主要是因为现在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标准和要求严格了,新批高新技术企业的质量比以前有所提
高。
东湖高新区在企业注册数量增长的同时,规模以上企业数量增幅较快。2006年,营业收入过10亿元的企业有10户,比上年新增2户;过亿元的企业 83 户,同比增加8户,占高新区在统企业总数1066户的7.79%,这些企业实现营业收入898亿元,占本年高新区总收入的89.54%;营业收入过1000万元的企业已达到372户,占在统企业的 37.9 %,同比增加75户,实现总收入987亿元,占本年高新区总收入的98.30%;营业收入过500万元的规模以上企业499户,同比增加89户,占在统企业的46.81 %,总收入996亿元,占本年度高新区总收入的99.2 %。剩余营业收入在500万元以下的企业567户,其营业收入合计仅占总收入的0.8%。
图2东湖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数目增长示意图
三、企业所有制呈现三足鼎力态势
2006年,在统企业中,国有企业70户,占总户数6.57 %,同比减少1户,收入255.97 亿元,占总收入的25.49%,同比增长32.14 %,净利润12.92 亿元,占总数23.06 %,同比增长{东湖高新区工作报告}.
3.11%,上缴税收16.18亿元,占32.16%,同比增长20.02%;
集体企业26户,占总户数2.44 %,同比增加3户,收入6.19亿元,占总收入的0.62 %,同比增长149.60%,净利润0.74亿元,占总数1.32 %,同比增长289.47%,上缴税收0.34亿元,占0.68%,同比增长100%;
有限责任公司661户,占总户数62 %,同比增加91户,收入273.04 亿元,占总收入的27.25 %,同比增长53.13%,净利润13.71亿元,占总数24.47 %,同比增长89.63%,上缴税收11.70亿元,占23.28%,同比增长110.05%;
股份有限公司67户,占总户数6.29 %,同比减少4户,收入305.32 亿元,占总收入的30.41 %,同比增长32.81 %,净利润19.72亿元,占总数35.20%,同比增长7.58%,上缴税收15.60亿元,占31.04%,同比增长20.37%;
私营企业131户,占总户数12.29%,同比增加52户,收入14.68 亿元,占总收入的1.47 %,同比增长46.95%,净利润0.56亿元,占总数0.10%,同比增长488.24%,上缴税收0.67亿元,占1.33%,同比增长91.43%;
三资企业103户,占总户数9.66 %,同比增加18户,收入131.17亿元,占总收入的13.06%,同比增长42.53 %,净利润7.09亿元,占总数12.66%,同比增长40.68%,上缴税收4.05亿元,占8.06%,同比增长118.92%;
其他企业8户,占总户数0.75 %,同比户数相同,收入17.72亿元,占总收入的1.77%,同比降低2.26 %,净利润1.28 亿元,占总数2.28%,同比降低24.26%,上缴税收1.73亿元,占3.44%,同比增长3.59%。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在总户数中,户数最多的是有限责任公司661户,占总户数的62%;在总收入中,最多的股份有限公司,虽然户数仅占总户数的6.29%,其收入为305.31亿元,占总
收入的30.41%,其次为有限责任公司占总收入的27.25%,再次为国有企业占总收入的25.49%,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企业三项收入之和占总收入的83.15%;在净利润中,最多的依次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企业,净利润分别为19.72亿元、13.71亿元和12.92亿元,分别占总净利润的35.20%、24.47%和23.06%,三项之和占总净利润的82.66%;在实际上缴税收中,最多的依次是国有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上缴税收分别为16.18亿元、15.60亿元和11.70亿元,分别占总实际上缴税收的32.16%、31.04%和23.28%, 三项之和占占总实际上缴税收的86.48%。说明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企业是东湖高新区的收入、净利润和税收支撑,企业所有制呈现三足鼎力的态势,尤其是通过资产重组和股份制改造的股份有限公司更是东湖高新区企业做大做强、经济总量上规模的重要途径。
图3东湖高新区2006年按照企业所有制结构户数分类图
图4东湖高新区2006年按照企业所有制结构净利润分类图
武汉政府和东湖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收优惠及政策扶持相关资料
武汉东湖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收优惠政策选编
东湖高技术开发区国税分局全面负责东湖开发区国家税收征管工作,以“尊重纳税人,保护创业者”为宗旨,坚持从经济到税收的指导思想,坚持为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为广大纳税人服务,积极主动贯彻落实高新技术产业优惠政策,以精简的机构、高效率的工作、文明的作风、廉洁的形象,为建设科技新城、建设“中国光谷”提供全面服务。
所得税优惠政策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号文件规定,凡进入东湖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两年以后,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开发区内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期十年以上的,可以从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按7.5%税率征收所得税,五年以后适用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3、新创办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软件开发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4、集成电路设计业视同软件产业,适用软件产业所得税有关政策。
5、中央直属科研机构以及省、地(市)所属的科研机构转制后,在200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6、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收所得税。
7、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暂免征所得税。
8、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9]290号文规定,企业以银行贷款和自筹资金,进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开发项目和投资,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以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个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9、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6]152号文规定,盈利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比上年实际发生额增长达10%以上,其当年实际发生的费用除按规定据实列支外,年终经审批,可再按其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10、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9]273号文规定,对社会力量,包括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和个体户资助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定,其资助支出可以全额在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增值税优惠政策
1、根据国务院国发[2000]18号文件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计算机软件产品,先按法定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2、根据国务院国发[2000]18号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产的集成电路产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3、在开发区工业园、农业园投资办厂,生产农药、饲料、种子种苗等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
出口退税优惠政策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8]65号文规定,凡是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由中国招标组以采取国际招标方式,由外国企业中标再分包给国内企业供应的机电产品,视同国内企业中标机电子产品予以办理退税。{东湖高新区工作报告}.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6]8号文规定,生产企业销售给出口企业和市县外贸企业用于出口货物金额占该企业全部销售额50%以上的,对其多缴纳而又未抵减完的税款,可以从国库退还。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9]273号文规定,列入科技部、外经贸部《中国高新技术商品出口目录》的产品,凡出口退税率未达到征税率的,经核准,产品出口后,可按征税税率办理退税。
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优惠政策
一、 高新技术范围:
(1)电子与信息技术;(2)生物工程与新医药技术;(3)新材料及应用技术;(4)先进制造技术;(5)航空航天技术;(6)现代农药技术;(7)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技术;(8)环境保护新技术;(9)海洋工程技术;(10)核应用技术;(11)其他在传统产业改造中应用的新工艺、新技术。
二、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1)从事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技术服务(单纯商贸除外);(2)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企业负责人熟悉产品、重视人才;(3)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30%以上,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的科技人员占10%以上;(4)每年研发经费占销售额5%以上;
(5)技术性收入和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总和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新办企业在高新技术领域的投入占总投入60%以上。
序
类别
优惠政策内容(摘要)
1.工商注册
投资者在东湖开发区内注册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其认缴注册资本(金)不能一次到位的,允许首期到位1万元,试运行两年;允许高新技术企业以住宅为企业注册地址,开展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生产和经营。
2.企业所得税
① 东湖开发区内新办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两年以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摘自《武汉?中国光谷投资指南 ―― 国税部分》开发区国税局)。 ② 高新技术企业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总产值70%以上的,经税务部门核实,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摘自省60号令第9条)。
③ 企业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不受比例的限制,计入管理费用,允许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国有、集体工业企业及国有、集体企业控股并从事工业生产经营的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增长10%(含10%)以上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允许再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的50%,抵扣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摘自财工发[1996]438号、国税[1996]152号、鄂地税[1999]104号文)。
④ 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超过30万元的部分, 按适用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摘自财税字[1994]001号文)。
关于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按以下规定办理:
(1)自2001年1月1日起,制药、食品(包括保健品、饮料)、日化、家电、通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房地产开发、体育文化和家具建材商城等行业的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可在销售(营业)收入8%的比例内据实扣除广告支出,超过比例部分的广告支出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2)从事软件开发、集成电路制造及其他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互联网站,从事高新技术创业投资的风险投资企业,自登记成立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广告支出可据实扣除。
(3)上述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企业及需要提升地位的新生成长型企业,经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核批准,企业在拓展市场特殊时期的广告支出可据实扣除或适当提高扣除比例(以上均摘自国税发[2001]89号文)。
3.预提所得税
为科学研究、开发能源、发展交通事业、农林牧业生产以及开发重要技术提供专有技术所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经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其中技术先进或者条件优惠的,可以免征所得税(摘自《武汉?中国光谷投资指南 ―― 国税部分》开发区国税局)。
4.个人所得税
① 自1999年7月1日起,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获奖人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取得按股份、出资比例分红或转让股权、出资比例所得时,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此项的具体操作规定,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让》国税发[99]125号文)。
② 个人的所得(不含偶然所得,是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用于资助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研究开发经费的支出,可以全额在下月(工资薪金所得)或下次(按次计征的所得)或当年(按年计征的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摘自鄂地税发[2000]66号文 武地税发[2000]156号文)。
5.营业税
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摘自财税字[1999]273号文)。
6.土地使用税
对转制的科研机构,从1999年起至2003年底止,免征科研开发自用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摘自鄂地税[1999]240号文)。
7.知识产权
① 以知识产权向有限责任公司或非公司制企业作价入股的,作价总金额和所占股份比例由投资各方约定,企业凭合同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注册手续。属于以职务发明作价入股的项目,从项目实施起,在知识产权有效期内,职务发明者可享有不低于30%的股权收益;知识产权转让或许可实施时,职务发明者可享有不低于30%的转让或许可实施净收益;由知识产权持有单位实施的项目,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可连续在3至5年内获得不低于该项知识产权净收入5%的报酬;在知识产权转让和实施中,作出主要贡献的人员,所得报酬应不低于奖酬总额的50%。
② 以知识产权作资设立的科技型企业,职务发明者或主要实施者可以个人的名义持有公司的股份,其所占股份比例由企业与职务发明者或主要实施者共同约定。
8.风险投资
建立光电子信息产业风险投资机制,设立投融资担保基金、创业基金和政府种子基金,鼓励对光电子信息产业的风险投资。武汉东湖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基金以不低于三分之二的比例支持区内光电子信息产业。
9.网络使用费
对东湖开发区内以专线方式接入计算机互联网的用户,网络使用费给予20%的优惠。优先为东湖开发区内企业开通宽带网,并在使用费上给予一定的优惠;对东湖开发区内申请新装电话的用户,初装费给予25%的优惠;对月通信使用费超过1万元的用户,给予5%至10%的优惠。
10.人才引进
① 凡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具有高级职称的科技人才,以及“武汉 中国光谷”急需的各类人才,被光电子信息企业正式录用的,人事、公安、计划等部门可根据用人单位的申请优先办理入户手续,其配偶、子女可同时随迁。
② 武汉市“人才引进专项基金”将重点对引进的国际、国内光电子信息领域的中青年高级人才予以资助,包括无偿提供住房,给予相应的医疗保障等。对短期来东湖开发区工作的高级人才、特聘专家,经认定后,每月补助1万元。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3年内每月资助1000-2000元(以上未注明出处的均摘自《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武汉光电子信息产业基地(武汉 中国光谷)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2000年11月9日)。
国务院批准光谷试行财税新政
日期:2013年04月19日 信息来源: 字体:【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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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杨菁 通讯员杨烁)昨日,记者从光谷获悉,国务院批准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行三项财税政策,放宽部分与创新相关的税收政策,成为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黄金绳”。
经初步测算,2012年,东湖示范区有481户高新技术企业从中受益,直接减税额超过5000万元。未来,这一金额还将逐年增加。
不久,东湖高新区将举行财税政策解读和系列政策宣讲会,并会同省市财政、税务、科技等部门研究制定有关申报流程和文书。
三项优惠政策是:
大集街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情况汇报
科学规划 大力发展
全力打造武汉特色的生态宜居新城
-------大集街办事处关于全省2010年乡镇经济社会综合实力评价考核的汇报
一、整体情况
大集街位于蔡甸区东部,紧邻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知音大道、天鹅湖路、奓新公路贯穿全境,集镇距京珠、泸蓉的金十字架交汇处仅1KM。全街版图面积74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17.34公里,耕地面积23702亩;下辖34个村,1个居委会,3.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7161人,2010年农民人均收入8175元。我街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大集街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以“两型促转型,新城带新村”为发展主题,以项目建设为主线,以稳定和谐为关键,以提高财税收入和农民收入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推进创新发展。近年来,先后被省委授予“全省五好乡镇党委”、“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连续5年获“全区绩效管理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
2010年,我街经济发展、人民生活及社会保障等方面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1、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2010年,大集街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5.59亿元。
2、财政收入完成情况。2010年,全街地方财政收入完成47900万元,其中,完成国税收入26143万元,完成地税收入21757万元。超额完成了2010年预定的目标任务。
3、农业经济发展情况。2010年,全年农作物种植面积3048公顷,其中粮食作物面积1416公顷,油料作物面积2210亩,蔬菜作物面积21000亩,水产养殖面积1031公顷。全街实现农、林、渔、牧业总产值12000万元,其中农业总产值9200万元,林业总产值800{东湖高新区工作报告}.
万元,渔业总产值2000万元。
4、工业经济发展情况。2010年,大集工业园区占地面积8334.63亩,目前为止,累计已引进企业(项目)80个,已建成投产企业56个, 规模以上企业23个,形成了以通讯电子、机械汽配、医药化工、现代物流、环保新能源等为主的几个新型产业集群,合同投资金额达47.8亿元。2010年,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产值204.3亿元,企业实交税金4.79亿元。园区企业共吸纳从业人员约1.7万人。
5、重点项目建设情况。2010年,世茂嘉年华项目建设进展顺利。游艇俱乐部(渔人码头)主体结构封顶,正在进行室内装修,预计近期将对外营业;世茂嘉年华商业中心项目正在进行场地平整,桩基试桩工程已经完成;博尔顿大道、滨湖路正在进行土路基施工;南湖半岛南区生态居住示范区已完成征地补偿、道路施工、场地整理、施工水电等前期准备工作,部分生态居住示范楼已建成,体育公园项目一期工程征地补偿工作已经完成,正在进行场地整理。世茂项目一期文岭半岛征地拆迁还建工作全面完成。
6、集镇建设情况。2010年,已完成南湖社区第一、二期28栋建筑面积共计8万平方米工程,1000多套住房,已搬迁入住400多户农户。南湖社区三期规划建设6栋11层小高层洋楼,规划面积9万方。目前,开工手续已办理完成,正在进行地勘工作。南湖社区四期规划建设5栋11层高层小洋楼,规划面积5万方,现已开始动工建设。已完成大集新型农民社区A、B区53栋和C区10栋建筑面积共20万平方米工程,已经安臵800余户1700余套房屋。另外大集新型农民社区C区8栋和D区11栋已全面动工,E区已完成建设规划。
2010年,全街完成改水20个村,新建联户厕所125个、公厕21座,建立垃圾池860立方米,全年清扫面积17万平方米,日运垃圾45吨,与300户签定了门前“三包”责任状,规范出店经营,整
治乱停乱靠、乱搭乱建现象,严格违建超建。全年有12村实施了“家园建设行动计划”。并按期完成了建设项目。
7、教育文卫发展情况。2010年,大集街有幼儿园2所,在园幼儿260人,小学5所,在校学生991人,普通中学2所,在校学生656人。全街有中学教师125人,小学教师162人。6周岁至11周岁人口入学率为100%,12周岁至14周岁人口入学率为100%,小学在校生无辍学。2010年,大集街有文化事业机构1个,从业人员1人。34个村建有村级文化室、图书室。全年开展大型群众文化活动10次,组织文艺演出35余场,放电影418场,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10次,有线电视覆盖34个村,1个居委会。2010年,大集街有卫生院1所,卫生技术人员65人,病床42张。村级医务室16个,村级医疗服务人员19人。新建了计划生育服务站。2010年,全年幼儿免疫接种率100%。全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7233人,办理城镇医疗保险456人,低保户城镇医疗保险实现100%覆盖。
8、体育事业发展情况。2010年,大集街开展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10次,参加体育活动人数达5000多人次。组队参加区级以上各类体育竞赛18项,其中10个项目在竞赛中获奖,还举行了传统武术比赛、象棋比赛、篮球比赛活动,武术参加了全国武术之乡全国比赛,获传统拳术、机械个人单项一等奖两名,二等奖两名。
9、人民生活情况。2010年农民人均年纯收入8136元,全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7233人,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456人,低保户城镇医疗保险实现100%覆盖,全年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参保人数1620人,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620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费金额35万元。全街有福利院1个,建筑面积7800平方米,有服务人数8人,其中供养老人92人,全街有五保户195人,其中,集中供养92人,散户供养103人。
二、主要举措
1、抓征拆增后劲,全面服务重大项目建设。
一是征拆工作进展顺利。完成世茂项目文岭半岛征地6120亩,已签订协议农户586户,完成拆迁进度的97.02%。完成新东方项目一期400亩、世茂南湖项目750亩、鸿亚路拆迁、大学路大集段拆迁任务。二是还建工作有序开展。南湖社区26栋8万平米、大集社区63栋20万平米主体房建设已全部完工,水、电、气、讯、光纤入户,园林绿化、幼儿园、会所、休闲锻炼场所、超市配套规划齐全,586户农户分得安臵房屋1387套,已入住300多户。启动小集社区建设。三是安臵工作细致入微。412名被征地农民,男满60岁、女满55岁,比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标准每人按240元/月发放生活补助费。
2、抓拆违保稳定,大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推进控违工作不动摇。健全街、村、组三级网络,强化专班队伍,加强巡查力度,推行快速处理机制,集中组织强拆。全年拆除违法建设项面积1.5万平方米,超目标5000平方米的3倍。二是做好信访工作不放松。按照问题就地解决、人员就地稳控的要求,认真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确保了社会稳定。三是抓好安全生产不懈怠。成立了7个安全检查组,全年开展了2次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重点开展了矿山、交通、建筑工地、学校安全及食品卫生等专项整治,查处各处不安全隐患 7起,整改 7起,整改率100%。
3、抓民生促和谐,全面推进大集社会发展。
一是生产生活环境进一步改善。2010年投入家园建设资金达到268万元,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开通农村无线数字电视,完善城乡供水、供电、通讯体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二是社会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全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7233人,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456人,低保户城镇医疗保险实现100%覆盖,全年居民最
低生活保障参保人数1620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贴累计1620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费金额35万元。三是就业工作进一步加强。在全面实施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的同时,我们积极探索以培训促就业,以项目促就业,以创业促就业的农民就业新模式,安排本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
4、抓基层求发展,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
一是推进五个基本建设成效显著。采取抓领导、抓指导、抓督办、抓责任的“四抓”措施,大力推进党的基层组织“五个基本”建设。二是加强了党费管理工作及村级财务管理。各村成立了以村委会主任任组长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小组,加强集体经济的管理和监督。三是继续做好城乡结对共建工作。
三、今后五年的发展思路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战略部署,抢抓发展机遇,调整工作重点,发挥本地优势,围绕“一轴两翼”的产业布局,强力推进现代服务业和新型工业化建设,着力实施农民新型还建社区规模建设,在不断聚财力、增活力、强实力、显魅力的过程中,全面实现大集的跨越式发展。
1、工作目标{东湖高新区工作报告}.
实现“活力新街、宜居新城、和谐新区”的发展目标,即:新街——把大集建设成具有武汉实力的科学发展示范街;新城——把大集建设成具有武汉魅力的生态宜居新城;新区——把大集建设成具有武汉特色的新型城镇化试验区。
2、主要工作指标(到2016年末)
实现财政税收10亿元;人均收入达到22000元,年均增长20%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累计达到1000亿;新增还建社区200万平方米以上,累计安臵农民25000人以上;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城
范锐平同志在县(市)区、开发区新区规划汇报会上的讲话
范锐平同志
在县(市)区、开发区新区规划汇报会上的
讲 话
2011 12月日 年10
范锐平同志
在县(市)区、开发区新区规划汇报会上的
讲 话
(2011年12月10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一是完成省委、省政府提出襄阳主城区在未来五年内要完成200平方公里基础设施全覆盖的要求,同时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每个县(市)区“十二五”期间新增建成区面积20平方公里的要求。二是通过这种方式,推动各县(市)党政主官运用规划指导城市发展。现在的城市建设,已经不是在原有基础上靠原始积累缓慢发展的过程,而是运用新的发展理念,引领城市跨越发展的过程。城市的规划者、管理者、决策者对世界认知的能力,决定了城市发展的层次。利用规划、运用规划指导城市建设是各级党政主官、领导干部的能力体现。三是通过大范围的交流,促进相互学习借鉴,促进共同发展。每个县(市)的书记、县(市)长在这里做一个20分钟的演示,展示的是城市领导团队的工作理念、工作水平、个人工作魅力,以及对事业负责的精神。今后还要搞两次。一次放在春节以后,范围扩大到全市县级以上的干部。请六个县(市)的书记、县(市)长上台,用20分钟时间展示城市新区,用10分钟时间回答
提问。第二次是到明年年底,大家再坐在一起评述,看看六个县(市)制定的规划经过一年的时间建设得怎么样。借助这个机会,我谈三点体会。
一、善于学习运用规划,提高战略和宏观思维能力 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蓝图,是建设和管理城市的依据。增强城市规划的超前性、战略性、系统性、操作性和权威性,是一个城市、一届政府面临的重大课题和基本责任。编制城市规划、执行城市规划、确保城市规划的实施是党委、政府主官的重大责任。强调战略性,讲的是高和远,站得高,看得远;强调宏观性,讲的是大和全,要有大局观念、全局思想。要靠战略思维、宏观思维来为城市确立基本的发展方向,给人民群众一个理念、一个愿景、一个奋斗的目标,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高品位、高起点、高品质的城市规划,可以决定这个城市的命运与未来,也可以决定这个城市的成功与失败。党政负责人是城市的引领者和实际决策者。在现行体制下,主要领导人和领导团队的工作能力、认识事物的水平决定城市发展的方向和发展的质量。一个城市,无论大小,几十万、数百万人的福祉往往很多方面取决于领导团队的工作,要掂量出身上沉甸甸的担子。今天,我希望各县(市)党政主官在灵魂深处引起警觉。一个地方,一个阶段的发展,落后并不可怕,只要决策正确,凝神聚力,苦干实干,就能很快缩短差距。一个领导对待某个行业,由
于自身经历的局限和学习、专业的局限,而对某些问题缺乏认识和了解,是可以谅解的。但是如果不了解、不正视自己的差距,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后天的学习努力赶上,这才是最大的危险。如果自己本身有很大的差距,但感觉很好,那就不是一个人的损失,而是一个城市、一个地区发展的失败。高的起点、好的品质、优的质量是一个定性的概念,是一种理念上的表述。从操作层面看,什么是好规划呢?好的规划需要回答城市定位、发展方向、经营理念、空间布局、功能分区、产业依托、城市特色、建筑风格、地标形象、天际轮廓以及各种关键要素的合理配臵和投入产出比率。
首先是城市定位。所谓城市定位,就是一个城市经过五年、十年、二十年发展所要达到的目标。城市管理者、决策者给工作团队、给人民一个美好的愿景,这个愿景就是城市定位。襄阳过去是地级市,以后是省域副中心城市。为了把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好,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四个襄阳”的建设路径。现在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上,我们确定襄阳新的发展定位是“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各县(市)也要有明确的城市发展定位。
二是发展方向。城市的发展方向要与城市的资源禀赋、经济流向一致。如果局限于传统的发展格局和既有的产业基础,而不注意分析城市自身跟周边城市的关联和宏观发展的形势,就背离了正确的发展方向。樊城和东津在唐代时候非
常兴旺、繁华,为什么现在东津衰落了?因为建国后若干重大工程包括铁路、公路的建设,使整个城市向西偏移。为什么后来往北、往襄州发展?因为汉十高速公路建设为整个城市北扩打开了局面,高速公路、铁路、机场都建在北边。为什么现在要建设东津新区?因为麻竹高速的起步,为高速公路外环形成提供了条件。未来规划的西武铁路和郑渝高铁在东津新区的交汇为东津的发展提供了重要跳板。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城市发展走向是由与城市相关联的因素所决定的。“东进、西控、南优、北扩”四个方向排序有先后,发展重点不一样。
三是经营理念。什么样的经营理念,决定运用什么方式来实现目标。如果继续使用传统的方式,从财政预算中列支,20平方公里的城市新区在五年内形成是不可能的。因为襄阳主城区“十一五”期间新增主城区建设面积也就20平方公里。而像老河口市今年一年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2亿,五年内实现20平方公里的发展是完全有可能的。按照一般的规律,城市的深度建设每平方公里3亿,一般性的建设每平方公里1.5亿。按照这样测算的话,老河口市今年可以增加8平方公里的主城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每平方公里1.5亿的水平,20平方公里就是30亿。随着时间推移,建设成本增高,今年每平方公里基础设施建设需要1.5亿,明年可能要2-3亿。能不能用最低的成本实现最快的发展,就要讲
武汉东湖高新区新玩家有限公司章程
设立时提供的不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的一人有限公司章程示范文本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定,由 陈非 出资,设立 新玩家娱乐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并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 武汉新玩家娱乐有限 公司
第二条 公司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南湖大道116号南湖时尚城K4a三层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游戏 游艺 娱乐
【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
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0 万元;实收资本 10 万元。(注:
属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要求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须填写实收资本且仅限以下
27类行业填写,其他行业无需填写实收资本。27类行业包括:商业银行、外资银行、金融
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
币经纪公司、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资金互助社、证券公司、期
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及保险经纪人、外资保险公司、直
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劳务派遣企业、典当行、保险资产管理公
司和小额贷款公司)
第四章 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五条 股东姓名(名称): 陈非 ,
出资额: 10
出资方式: 现金
出资时间: 2016年11月14 。
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七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由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委派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
(三)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四)审查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查批准公司监事的报告;
(六)审查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查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注:可以约定其他不违反公司法的职责)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八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由 执行董事 (注:此处填写执行董事或者股东)作出决定。(注:此处还可以约定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的限额)
第九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任期三年,由股东任免。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第十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的决定;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注:股东对于上述职权可另行约定)
第十一条 对前款所列事项执行董事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执行董事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二条 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股东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执行董事可以兼任经理。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经理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