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点击: 2018-03-29
2014年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汇报
****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县社会救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民政局关心支持下,按照“多层次、广覆盖”的总体要求,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养老、助残、灾害等专项救助为支撑,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运作机制,基本形成了以政府为责任主体,民政部门具体牵头,相关部门协同办理的社会救助工作体系,较好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安全网”的重要作用。
一、加强领导,统筹规划
为更好的做好我县的社会救助工作,县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工作会议,最好统筹规划。
(一)召开全县社会救助会议,明确部门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49号令,《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于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办法》,我县召开了社会救助会议。民政、卫生计生、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参与了会议,县领导邓秀广做了重要讲话,指出给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明确责任的同时要加强部门间的联系,发挥“1+1﹥2”的工作效应。
(二)召开民政工作会议,总结经验,部署下半年工作重点。 6月16日我局召开年中民政工作会议。9乡镇的分管领导、民政助理员,6社区居委会主任参与了会议。会议中局领导强调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在程序上做到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同时提出下半年社会救助工作重点。各乡镇分别汇报了上半年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提出工
作中遇到的疑点难点,也对局民政工作提出诚恳的建议。民政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对疑点难点给予解,要求民政助理员多入户了解受助者的基本生活情况,保证救助到位。
(三)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为了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提升救助水平。县政府4月份出台了《****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泰政办(2014)29号,强调多部门联动,促进我县社会救助工作的开展。我局已提请县政府成立社会救助经济核对中心并增加事业编制2人的请示,相信,在政府的领导和关心下,社会救助工作将取得进一步的成效。
二、分类救助有序,成绩明显
(一)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日趋完善
严格按照动态管理的要求,健全完善了保障标准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的自然增长机制,较好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1 保障标准逐年提高。农村低保由2004年的每年1000元提高到2014年的每年2100元,城市低保也从2004年的每月156元提高到2014年的每月360元。
2 动态管理不断规范。严格执行低保对象公开评议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公平公正,确保了低保对象规范准确。健全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标准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对因死亡或因生活水平提高超过低保标准的对象给予及时注销、停发,对因家庭收入变更的对象及时进行调整,将因灾因病等导致生活困难的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3 建立低保经办人员备案制度。为了从源头上杜绝“关系保、人情保”情况的发生,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文(2013)181号文件精神,
我局发布《****民政局关于建立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制度的通知》泰民(2014)50号文件,要求对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的情况进行备案,详细记录贫困情况,保证事实准确。
4完善低保审查制度。为更好的完善低保审查制度,防止骗保现象的发生。我局分为三个小组分别对9乡镇的农村拟增、已有低保户进行核查,对认定程序进行核查。同时,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核查低保户的经济状况。经核查取消农村低保110户315人新增197户444人。
(二)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全面提升
坚持把加强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重点,持续加大财政投入,改善基础条件,进一步提升农村五保供养水平。
1 敬老院建设稳步进行。目前,全县九个乡镇全部完成敬老院建设,乡镇中心敬老院7所,其中杉城镇敬老院和下渠乡敬老院合并在县社会福利中心,实现了全县乡镇敬老院新建全覆盖。农村五保供养对象221人,其中集中供养43人,分散供养178人,集中供养率达到20%,五保供养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
2 幸福园幸福院建设有序进行。按照上级要求,我县积极进行幸福园幸福院建设,不断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管理规范。并组织对幸福院幸福园的“清剿火患”工作,防范危险。
3 五保供养水平逐年提升。县财政足额列支配套资金,建立健全了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县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由2013年的4252元/年人提高到2014年的4558元/年人,集中供养的由2013年的5102元/年人提高到2014年的5470元/年人,全县农村五保供养水平逐
年提升,五保对象的吃、穿、住、医等方面均得到了有效保障,到五月底累计发放救助金43.34万元。
(三)医疗救助工作稳步推进
坚持把落实医疗救助政策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初步形成了面向全县困难群体,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管理规范的医疗救助体系,有效解决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优抚对象和重度残疾人给予了参合参保资助。有效缓解了患病群众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到六月底全县累计救助城乡大病患者1773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49.19万元。
(四)临时救助制度高效运行
按照要求,我县的临时救助临时救助制度公平公正有序运行,有效地解决城乡居民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截止6月初,我县发放临时救助资金4.23万元。
(五)重度残疾人补助金及时发放
农村重度残疾金由每月30元提高到50元,实现了城乡统一,并首次将视力、听力重度残疾人纳入范围。截至6月,我县为2826发放85.45万元重度残疾人补助金。
(六)儿童救助工作取得新进展
1 孤儿救助工作规范化。目前,我县共有孤儿33人,分散寄养供养31人,集中供养的2人在三明市疗养院接受康复与治疗,并取得一定的进展。截止六月,孤儿补助金累计发放13.59万元。
2 协助做好华恩儿童村招生工作。我县对华恩儿童村的教育生活进行积极宣传,并有2位家庭困难的儿童前往华恩儿童村学习。
(七)防灾减灾工作有序进行
1完善避灾点建设。根据要求,我县避灾点建有142个避灾点,其中县级3个、乡级22个、村级117个。避灾点不断完善发展,并在今年的洪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 救灾物资有储备。2014年6.19洪灾到来之前,我局提前发放各乡镇棉被1500床,毛毯1021床、衣裤500套吨、发放给各乡(镇),确保了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保障了灾民基本生活。
3 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今年5月12日,我局在人民政府广场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社会救助的宣传力度,利用电视走字、赶圩人员聚集地结合防灾减灾上街宣传、发放宣传手册和宣传单1600余份,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4 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八)廉租房的核查工作
****民政局
如何做好新时期下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如何做好新时期下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岳阳县民政局副局长 朱庆辉
我县地处洞庭湖东岸,辖 20个乡镇, 557个村、 42 个居委会。全县面积2708 平方公里,人口71万,其中五保对象5624人,约占全县总人口的0.8% 。目前,乡镇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对象1142人,集中供养率为20.3% 。近年来,按照省市要求和统一部署,我县五保供养工作认真抓好了五个一:一是确定了一条原则。即要求各乡镇凡是符合五保条件的都要无条件保障起来;二是明确了一个标准。五保对象的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的一般生活水平,2010年分散供养五保金达到人年均1500元,集中供养对象补助达到3000元以上;三是发放了一个证件。为全县每个五保对象发放了五保对象供养证,明确了其身份;四是兑现了所有钱物。全县五保供养财政转移支付按省厅要求全部足额到位,并且全部实现了银行打卡发放到人;五是开工改(扩)建了一批敬老院。目前,全县农村敬老院已达到24所。
认真做好新时期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是践行“民本岳阳”发展理念,落实“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的具体体现,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大五保供养工作力度,从基础设备入手,不断提高供养标准,着力改善五保供养水平与
管理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一、领导重视是做好五保供养工作的有利前提
我县五保供养事业发展的过程,实际上是各级政府领导对供养工作认识不断深化、观念不断更新的过程。在全县党政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下基层访贫问苦时,农村五保对象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的生活困难引起了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关注。黎四清县长在全县党政负责干部会上指出,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亲民、爱民的具体行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乡镇领导干部要把其抓实抓好。黎县长要求,各部门、各乡镇要想尽办法,强化措施,全面落实供养政策,切实维护农村五保对象基本生活权益,确保老人安度晚年,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为此,县民政部门专门就全县五保供养工作开展了一次调研,局长陈明率系统干部职工为期一个月,不分节假日,对各乡镇五保对象逐户进行了核查摸底,如实填写调查问卷,并向县委、县政府提交了《岳阳县农村五保对象生活状况调查报告》,分析了造成五保对象生活困难的根本原因,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民政部门的意见得到了县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领导多次赴乡镇现场办公,并为敬老院的建设解决具体问题。特别是近两年来,就围绕落实省政府为民办实事中的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一事,专门召
开县委常委会 1 次、县长办公会 3 次,先后为敬老院事业单位登记列编和敬老院国土、房产手续,大开绿灯。2010年10月,常务副县长张忠于同志主持召开了城关镇中心敬老院建设工作协调会议,财政、建设、电力、广播、国土、民政等18家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力求确保占地100亩的城关中心敬老院在两到三年内建设成为一流建设标准,一流人居环境,一流管理模式、一流服务水平的全省示范敬老院。在各部共同努力下,目前,该院一期工程已经竣工。
二、拓宽渠道是做好五保供养工作的有效途径
为把五保供养工作真正做实、做好,我们结合实际,想方设法,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拓宽渠道、规范管理,具体抓好两个结合:
一是集中供养与分散供养相结合。针对我县县情,在五保供养上主要采取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两种形式。集中供养为敬老院供养。近五年来,我县在敬老院的建设上按照“高起点抓规划、高标准抓管理、高质量抓服务、高效益抓创收”的要求,投入资金近2000万元,在鹿角、筻口等地建起了23个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设计床位50个以上、配套完善的乡镇敬老院,并有3所敬老院达到了岳阳市一级敬老院标准,其余均敬老院达到了市二级敬老院标准,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新墙敬
老院去年还被民政部评为全国模范敬老院。分散供养则是由村组唱主角。由于线长面广,加上各地经济发展差异,分散供养的难度相当大。为了切实保障五保老人的合法权益,我县专门出台了《岳阳县农村分散五保供养护理承包办法》,明确了分散供养护理责任人坚持近亲、近邻、自愿的原则,签约承包。{五保供养工作报告}.
二是乡村主导和全民参与相结合。全县各乡镇为了切实解决五保对象的实际困难,都以村组为基点,编织爱心网络,制定了党员、村组干部联系五保户制度,每个党员和村组干部都明确了联系对象,明确了责任要求,并根据五保对象的身体状况,对五保对象实行护理承包,将责任落实到人,并造册登记,确定护理范围。生活能自理的由责任人负责解决其特殊困难,生活半自理的由责任人负责有关体力劳动工作,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由责任人负责全部生活照料。与时同时,各乡镇还积极做好敬老、爱老、养老的宣传教育工作,引起了不少群众的共鸣。在柏祥、步仙等乡镇,党团员和干部采取认养的形式实施结对助供,使五保供养从形式到内容都得到了极大的丰富和发展,特别是一些有敬老院的乡镇,党、团员争相与老人结亲,七站八所和附近学校的师生,纷纷到敬老院认养老人,从经济上扶持了五保供养,从形式上推动了五保供养社会化。
三、强化措施是做好五保供养工作的有力保障
为确保五保供养政策落实到位,我县对各乡镇提出了严肃的要求,并制定了严格的措施。
一是强化责任。首先强化领导责任。在每年一度的全县民政工作会上,我们都把五保供养投入作为硬性指标进行量化、分解,并由党政一把手签订责任状。对不能完成任务的,在年终综合考核中不予评先。其次强化工作人员责任。每年底,采取个人陈述,敬老院工作人员及住院老人现场打分评定的方式进行评比,能者留任,不称职者坚决下岗。如:新墙镇敬老院的前任炊事员就在民主考评中被五保老人炒了鱿鱼。
二是硬化考核。首先是对乡镇的考核。县委、县政府把做好五保供养工作作为转变干部作风、为群众办实事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到各乡镇和各部门的年度工作考评体系中,年底由县委考评办统一考评。其次是对乡镇敬老院的考核。出台了《岳阳县乡镇敬老院管理考评方案》,对敬老院工作制度、财务管理、队伍建设等各个环节都予以了明确规范,每年由民政局召集全县敬老院院长及设有敬老院的乡镇民政所长分组交叉考核。再次是对分散五保户供养情况的考核。每年由县民政局组织对各乡镇村、组五保供养开展情况及监护人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一次考核。
三是量化奖惩。为了鼓励先进,促进工作开展,我们还将
关于开展薄弱五保供养机构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情况汇报
关于开展薄弱
五保供养机构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情况汇报
根据民政部贯彻《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及《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关于切实做好管理薄弱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市民政局的通知要求和县民政局7.5下午的会议精神,我们三星镇社会事务办开展了一些具体工作:
一、概况
某某敬老院位于崇明西首,占地面积11728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3541.54平方,绿化面积1500平方占建筑面积40%,床位211张工作人员及护理员35名。现有入院老人156人(,五保老人供养标准每月为587元,其余为散居五保。
二、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进行了专项整治工作自查,重点检查了住房、消防设施、电气设备和防火防汛设施,检查饮食卫生、食品安全及各类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项目。
通过自查三星敬老院、灜春托老院总体情况,未发现比较大的安全隐患,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在防火安全措施、消防管理制度方面及完善食堂管理制度等方面,未完全按照规章制度执行,仍存在某些不足,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进行了整改;部分宿舍电扇、电线路、卫生设施损坏等及时维修更换。
xx镇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汇报
xx镇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汇报{五保供养工作报告}.
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认识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对于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加快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xx镇民政工作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大局出发,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及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 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工作宗旨,从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认真落实社会救助法规政策,为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医疗、教育等专项救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做出了积极努力,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民政各项工作。现将民政社会救助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镇社会救助工作的基本情况
牢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全面落实社会救助体系各项政策措施,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一)认真抓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现应保尽保
严格执行低保政策,开展低保工作的专项检查,做好分类施保,狠抓低保经费的落实,对困难人员实现应保尽保。目前,xx镇城市低保标准为每月人均收入355元(4260元/年),农村低保标准为每月人均收入150元(月1800元)。到10月底,全镇有城乡低保对象1321户、3169 人,1-10月累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507余万元。
(二)扎实做好专项救助工作,保证专项资金专项使用
作为社会救助体系的补充,在社会救助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截止到10月底,xx镇已审批临时救助28户、84人,发放临时救助金8.1万元,解决了社会救助对象的一次性临时困难;审批医疗救助33户、解决了社会救助对象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并且提供教育救助41户、住房救助2户,其他救助3户,合计发放救助金49余万元。审批12名困难家庭大学新生的教育救助申请,救助金额 4万元,确保了寒门学子正常入学。
(三)进一步落实五保供养工作,保证五保人员安定生活
全镇共有五保户xx人,其中:集中供养xx人,分散供养xx人。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375元,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已发放五保供养资金xx万元。进一步加强敬老院建设工作,我镇于xx年x月开始建设敬老院,历经一年多的紧张施工,于xx年xx月竣工,该工程分主体工程、附属工程、绿化工程三部分组成。经装修配置于xx年正式交付使用。全院现有房间107间(其中,公共用房32间、院民居室75间)可集中供养五保老人150人。院民居室按照宾馆标准配置,房间内配备席梦思床、床头柜、方桌、椅子、落地扇、壁柜、卫生间、日常用品一应俱全;公共用房设有厨房、餐厅、寿宴厅、会议室、活动室、办公室、卫生室、理发室、取暖房、洗浴室、洗衣房、农具房等,配套设施齐全;建圈舍90余平方米,年可养猪15头左右;新修菜地16亩,可解决院民部分吃菜、吃肉等问题。为了使入住老人生活舒适,我们按照人性化设计理念,院内进行了绿化,绿化面积达6100多平方米,有树木花草,凉亭,廊道,生活小广场等,供老人们茶余饭后休闲健身。敬老院坚持“尊老敬老爱老助老,人性化管理,亲情化服务”的服务理念,以“一切工作为了老人,心中时刻想着老人,全心全意服务老人”为宗旨,使每位入住老人都得到家庭般的温暖,感受到亲情般的关怀,让他们以院为家,安享晚年。
(四)认真抓好抗灾救灾工作,确保灾民生产有序、生活稳定。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灾害应急体系,认真组织,重点做好旱季、涝季灾民救济工作,开展救灾救济工作的专项检查。二是及时下拨救灾款物。上半年我镇遭受了风雹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达445公倾,成灾380公倾,绝收65公顷,受灾人口4098人,因灾损坏房屋43间,直接经济损失580万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灾情发生后,及时下拨救灾款物,解决灾民的实际问题,受灾群众和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五)全力做好高龄工作,保证高龄老人能够“老有所养”。
认真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保障高龄老人的合法权益,为70周岁以上高龄人员办理高龄补贴,让高龄老人晚年生活有所保障。通过认真核查统计,截止目前应享受补助的7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达2220人。全镇共需发放高龄老年
人健康补贴金174万元/年。
(六)围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好“双拥”工作,落实优抚安置政策。 第一、高度重视“双拥”及国防建设工作。今年县党委高度重视“双拥”及国防建设工作,在本级财务预算中共安排“双拥”、优抚及国防建设工作经费X万元,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解决在乡老复退军人“三难”(生活难、住房难、看病难)经费3万元;发放义务兵优待金13.5万元;发放伤残抚恤金57.8万元;发放在乡老复退军人定补15万元;春节慰问军烈属0.6万元;发放两参人员生活补助金1.2万元。另外,认真解决了下岗失业的老复退军人的生活问题,并对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复退军人纳入了城乡低保范围,患病困难的复退军人给予医疗救助。 第二、为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双拥”工作的长效机制,我镇建立了以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把“双拥”工作作为日常拥军的重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组织开展了《国防法》、《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教育,提高了全民的国防意识和国防观念。第
三、将义务兵家庭优待、优抚等相关的情况公开给群众,有力地调动了各村适龄青年应征入伍的积极性。
二、我镇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
我镇的社会救助工作已经形成了从生活救助到专项救助的完善的保障体系;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救助到位的社会救助目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社会救助工作还需要不断加强和完善。随着社会救助对象人员的增加和类型的变化,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更加复杂,需要在工作中不断加强研究探索,学习借鉴先进方法和经验,及时根据工作实际,修订完善现行的政策措施及相应的管理机制,以此保证社会救助的顺利进行。
(二)信息不对称,收入核定难。当前的村民在村内获取收入较少,大部分村民外出打工,工作极不稳定,而且这一部分人的劳动合同签订率是最低的,核实居民收入的准确依据少;而且大多数村民不愿意提供自己的真实收入和财产状况,而低保工作者无权强制进行收入和财产状况调查;另外现有的政策对低保户
的界定不严格,有较大的模糊性,使得核定低保户变得困难。
(三)低保对象“混”低保的思想较重。由于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的下降,部分人心理不平衡,思想消极和偏激,认为“四处奔劳,不如坐吃低保”,贪图不劳而获,嫌弃累、脏、差的工作,主动放弃就业机会,有的对低保存在“不要白不要”的心理,愿进不愿出。
(四)基层救助工作力量薄弱。虽然建立了县、乡镇救助机构,但无论是民政还是村(社区)都存在人员少、工作量大、人员不稳定等实际困难,面对大量的基层调查、信访接待、审查审核等工作,往往力不从心,所以有时工作不是太细,有疏漏和延迟的情况发生,有时影响了低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我镇社会救助工作的建议
1、不断完善社会化救助体系。形成城乡低保为基础,其他助老、助教、助医、助残专项救助等为补充社会救助体系。一方面,制定适度、及时响应的低保标准确定体系,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要根据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情况,及时制定或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另一方面,要突出强化专项救助,专项问题要通过专项救助解决,形成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社会救助体系。另外,广泛发动和组织社会力量,开展帮扶救助。进一步加大扶贫济困工作力度,开展送温暖活动,引导、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社会救助工作,探索经常性社会捐助的新形式,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多层次、多渠道的社会救助工作新格局。
2、建立起县、镇、村三级救助工作机构,健全的社会救助运行管理机制。完善社会救助申请、审批及资金发放程序,全面建立、实施群众评议、长期公示、分类施保、分类管理、定期审验、档案管理等制度,实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六到位”,使各类救助信息准确收集和反馈,便于整合社会救助资源,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的、不同需求的救助,真正实现“应帮尽帮、应救则救”的工作目标。{五保供养工作报告}.
3、要体现社会救助公平。 对不同地区的社会救助经费要实行上级财政保障制,对各地方核定专项经费数额后,由上级部门对地方实行兜底保障,避免地方管理不力或财政无力造成的政策执行不一致使工作失序,救助不均等。统一具有
相同生活水平的不同村(社区),不同居民的社会保障标准,对于骗保、靠保的要严厉批评、教育,对于该保的,要及时处理、上报并给与保障。{五保供养工作报告}.
4、政策透明,过程透明。通过报纸、电视、网站、村(社区)低保五保固定公示栏等形式刊登城乡低保五保政策,向城乡村(居)民公布低保五保申报条件、申报流程、拟定人选和补助档次,将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布于众,让群众了解审批管理机关是如何审批的,以及审批的结果如何,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各村均设立意见箱和投诉电话,及时受理群众咨询和举报,接受广泛的社会监督。
5、加强思想道德教育。采取“扶困”与“扶志”相结合的方法,重在扶志。不断创新全镇人民的思想道德教育方式,重点培养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对象的自尊、自立、自强、自信意识和诚信意识。在保障最低生活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他们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进而树立劳动光荣,懒汉可耻的社会风尚,帮助困难群众早日摆脱贫困。
今后,我们将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严格按照城乡低保程序操作,在工作中探索、在探索中提高,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创新机制体制,把我镇的社会救助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我镇的经济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探究2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探究
来源:
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 时间:
2008-07-29 10:18
福建省漳州市民政局 沈铜海
据统计资料显示:截止2005年底,全国已纳入五保供养的有328.5万人,年人均供养水平为989.7元,全国建有农村敬老院32572所,集中供养五保对象63.2万人,全国五保供养工作仍然处在较低的水平。根据漳州市农村五保调查资料显示,目前我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仍然面临困境,为此笔者针对漳州市农村五保供养问题做了一些调查和了解,并对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进行了粗浅的探索,特别是在新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颁布实施之际,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五保供养工作报告}.
一、五保供养制度的历史渊源
五保供养是我国农村一项传统社会救助工作。从1956年6月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提出建立这一制度起,迄今已有50年发展历程。50年来,五保供养工作依托农民集体,有力地保障了农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这就是现在五保制度的雏形。60年代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处于萎缩阶段。70年代末期农村改革以来,集体经济受到冲击,进而影响了“以乡镇统筹,村提留为主”的五保供养制度的落实。
为了更好的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保障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国务院于1994年1月颁布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五保供养为农村集体福利事业,供养经费从村提留或者乡统筹费中列支后,五保供养工作得
到了进一步加强,在当时特有的历史条件下,农村集体经济占据着主导地位,五保制度一直落实得较好。初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1997年,为了规范和发展农村敬老院,推动五保对象的集中供养,民政部还颁布了《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
2006年3月1日起,国务院新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正式实施。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重点修改了有关农村五保供养资金渠道的规定,明确今后五保供养资金在地方人民政府预算中安排,中央财政对财政困难地区的农村五保供养给予补助。这一规定将农村最困难的群众纳入了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实现了五保供养从农民集体内部的互助共济体制,向国家财政供养为主的现代社会保障体制的历史性转变。农村最困难的群众纳入了财政供养,标志着我国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实现了历史性变革,标志着农村五保工作的进一步规范。
二、漳州市农村五保供养的现状
漳州市现有13个县(市、区、开发区)、1650个行政村,除招商局漳州开发区外,其它各县(市、区)均有农村五保对象。全市共有五保对象11947人,其中集中供养718人,分散供养10829人。集中供养人均标准为1493元,分散供养人均标准2263元。在资金运行上,全市实行了“两个统一”,即统一资金筹措渠道,统一资金发放方式。对集中供养的五保户供养经费由县级专户直接拨到供养单位;对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供养资金,由确定的金融机构实现社会化发放和按月足额发放,保障了资金的落实到位。近年来,漳州市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整体上看,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符合五保条件的对象多
从漳州市各县(市、区)的调查的情况来看,全市符合五保条件的人数较多,达到11947人,其中集中供养人数718人,分散供养人数10829人,先纳入低保救助人数400人(详细资料见表一:漳州市五保对象保障情况)。呈现人数多、分布范围广而分散的特点。我们在调查中还发现,越是贫穷落后的地区,五保对象有呈现增多的趋势。如地处山区的贫困县平和县,五保对象就达到3154人之多,占全市五保对象总人数的26%。造成这种状况的机制大概是这样的:这些地区的姑娘嫁出去的多,外地姑娘嫁进来的少,个别地方即便外地姑娘嫁进来也容易因家境问题而外逃。从而导致很多人不能结婚,结不起婚,或者是近亲结婚,下一代人自身生活质量不高,无力供养上一代。当一些没有结婚的人年老时,当那些已经结婚但没有儿女或者儿女残疾的人变老时,自然就步入了五保对象的行列,成了民政的服务对象。
表一:漳州市五保对象保障情况(单位:人)
2.五保对象未能应保尽保
根据笔者在漳州各县(市、区)的调查,全市五保对象初步统计达到11947人,五保应保尽保率为95.25%,仍有4.75%的对象只能优先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以解决其生活保障问题。各县(市、区)五保对象保障情况如(表一)所示,还有一部分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尽管生活困难却未能纳入五保保障。
3.五保供养标准差距较大
由于原《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十条规定:“五保供养的实际标准,不应低于当地村民的一般生活水平”,有些地方所公布的保障标准是比较高的。但是,我们在调研时发现,各地的标准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地方财政和集体经济状况的不同而各不相同,地区之间五保供养标准差异较大,集中供养与分散供养之间的标准也存在较大的差距。如东山县集中供养标准为2580元,而诏安、平和县则为1000元,相差1580元;芗城区分散供养标准为4200元,平和县则只有1000元,相差3200元。见漳州市各县(市、区)五保供养标准(表二):据统计,2004年漳州市农村人均纯收入为4269元,而全市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平均标准为1493元,分散供养平均标准为2263元,仍然处于较低供养水平。大部分五保老人靠最低生活保障金来维持全年的生活,普遍反映生活水平偏低。
表二:漳州市各县(市、区)五保供养标准(单位:元)
4.难以全面落实五保内容
新《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九条规定农村五保供养包括下列供养内容:(一)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二)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三)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四)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五)办理丧葬事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当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费用。“五保”的具体内容,简而言之就是“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然而,我们在调查中和对其它地市的了解,大部分除了“保葬”外,其他“四保”都不同
2014民政工作报告
民政工作报告
2014年3月20日在三河乡第17届人民代表大会第3次会议上
王清秀
各位代表
我受三河乡人民政府委托,向三河乡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做民政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2013年工作总结
一年来,乡民政办在县民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三河乡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围绕县民政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办好事,勤奋工作,吃苦耐劳,使民政各项工作按质按量全面完成,为构建新三河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救灾救济工作
乡民政办以保民生、促稳定为己任,对遭受各种灾害的群众实行分类救助。
1、临时生活困难补助。坚持“本人申请、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式、公开发放”的程序,全年共救助631户,2534人,金额11.9万元,衣被60件。
2、“7.20”洪灾。灾情就是命令,及时报灾、核灾、救灾,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全年共救助房屋受灾户15户,56人,发放救灾资金0.5万元。
3、火灾。接到火灾报告后,民政办及时报告,争取资金、衣被,
全年共发放资金0.6万元、衣被20件,4户,20人。
4、医疗救助。对农村部门群众因病返贫,想方设法为他们争取大病医疗救助,全年共救助104户,补助金额18.793万元。
(二)农村低保及五保供养工作。
1、自从实行农村低保工作以来,我们按照政策规定,严格申请审批程序,全乡共有享受对象662户,890人。其中:农村低保643户,863人;城镇低保19户,27人。全年共发放低保资金108.1557万元,其中农村100.9022万元,城镇7.2535万元。
2、努力做好分散五保工作。对全乡分散五保户46户,52人进行家庭走访,为进一步营造敬老氛围,共享和谐成果,全年共发放五保资金19.567万元。
(三)优抚工作。
为有效密切军民关系,促进社会稳定,长期以来,民政办把优抚工作放在重要位置。
1、全乡现有重点优抚对象88人,发放金额37.9788万元;
2、烈士子女3人,发放资金0.468万元;
3、60岁以上退伍士兵老年生活补贴20人,发放资金1.32万元;
4、现有农村义务兵12人,优抚金按每人每年3500元的标准,于年底全部兑现。
(四)老年工作。
认真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让全乡上下形成养老敬老的氛围。认真执行老年人优惠政策,90岁以上老年人10人,每人每月补助100元,共发放金额1.2万元,确保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五)慈善工作。
开展了“一日捐”活动、庐山“4.20”地震募捐活动,共组织资金0.485万元。通过各种渠道使3名流浪人员回到了亲人身边,2名外流人员返回了故乡。
一年来,我乡民政办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还存在很多的不足。一是工作经费几乎为零,无法开展工作。二是解决的困难资金少,很难满足大部分群众的需求。
2014年工作计划
2014年在乡党委、政府正确指导下,我们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群众工作路线,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工作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按照“惠民生、强服务、促和谐、保稳定”的要求,努力做到作风朴实、工作扎实、服务真是。
1、加强防灾、减灾工作。提高灾害社会救助能力,建立有效的灾情收集、报告制度,切实做好春荒期间受灾和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制定春荒救助方案。
2、以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五保供养为重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加强医疗救助与农村合作医疗等制度的衔接,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做好相关数据的录入和维护工作,严格申报程序。
3、解决好优抚对象“三难”问题。重点抓好退伍士兵的社会保险工作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
4、开展好80岁以上老年人登记工作,做到不重不漏,落实好各项老年人优待政策。
各位代表:民政工作面宽量大,事无巨细,随着群众路线工作的
深入开展,我们深刻认识到今后工作是困难也是希望,是挑战也是机遇,是期待也是付出,是收获也是给予。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把温情带给群众,努力完成各项任务,为建设和谐、平安新三河做出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