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阅读法 点击: 2012-02-28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5)沈民(1)权终字第699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沈阳政兴游泳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唯力,系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胡煜。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孙某。
委托代理人张武侠(系孙某丈夫)。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赵某。
法定代理人赵玉彬,(系赵某父亲)。
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