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脑开发 点击: 2014-03-31
幸福水乡文明人评选通知
县委办〔2012〕163号
中共绍兴县委办公室 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2年绍兴县“幸福水乡文明人”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党委(工委)、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县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开展全县“幸福水乡文明人”行为规范教育实践活动,更好地动员广大群众自觉践行行为规范,在全社会形成争做“幸福水乡文明人”的浓厚氛围,根据县委[2012]39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12年绍兴县“幸福水乡文明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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