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阅读法 点击: 2012-06-03
2017年江苏省考行题公文写作答题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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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苏省考行题公文写作答题框架
在公务员申论的题型考察中,贯彻执行题常常是受命题人青睐的一类题型。而公文写作则是这一题型的基本考法,如报告、倡议书、公开信、指导意见、宣传稿等等都是公文写作中涉及的考察内容,这一类型的特点往往是写作内容相对固定,考生掌握起来相对容易,下面我们就针对公文写作常考的类型题,帮助考生来了解一下如何解答此类题型。
公文写作的正文内容主要包括了开头、主体内容、结尾三个部分。
一、开头:主要交代发文事由:即包括了关于文种主题的背景、更需要交代写作目的
二、主体内容:结合申论已出现过公文写作的文种,根据发文的目的,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调查类:如调查报告、报告、情况说明
现状+原因+影响
2)建议类:具体建议
3)宣传类:倡议如何去做(做法)
4)通知类:具体的事项
三、结尾:1)调查类:提出对策(直接或间接)
2)建议类:一般没有结尾
3)宣传类:呼吁号召
4)通知类:较固定:特此通知
以上公文基本内容的逻辑框架,希望各位考生结合公务员真题的理解,将技巧融会贯通,取得更好的成绩!
2017年江苏省考行测诉讼法重要考点
2017年江苏省考行测诉讼法重要考点
1.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
(2)严格遵守法律程序。(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4)依靠群众。(5)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6)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7)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8)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9)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10)审判公开。(1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12)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13)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14)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15)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16)实行刑事司法协助。
2.刑事诉讼程序
(1)立案
刑事诉讼中的立案是指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对自己发现的案件材料或者控告、举报、报案、自首等材料,依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2)侦查
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3)提起公诉
提起公诉是指依法享有刑事追诉权的国家专门机关,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审判机关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活动。
(4)第一审程序
第一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或者对自诉人提起自诉的案件进行初次审理的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18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①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②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③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5)第二审程序
第二审程序,是指上一级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对下一级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重新进行审理时所适用的诉讼程序。
3.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的全过程中,或者在重要的程序阶段起指导作用的基本准则。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1)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原则。
(2)人民法院应当为当事人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提供便利和保障。
(3)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同等原则是指外国公民与中国公民在民事诉讼中具有平等的诉讼地位。对等原则,即在外国法院限制中国公民民事诉讼权利的情况下,中国法院也相应地限制该国公民或企业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
(4)法院调解原则。法院调解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在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组织双方当事人依法定程序对争议的问题进行协商,并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行为准则。
(5)辩论原则。
(6)诚实信用原则。
4.民事诉讼程序
(1)第一审普通程序
普通程序由起诉和受理、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判决和裁定等几个阶段构成。
(2)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第一审简单的民事诉讼案件所适用的审判程序。
(3)第二审程序
第二审程序是指当事人对一审人民法院所作的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一级人民法院据此对案件进行审理所适用的审判程序。第二审程序因当事人上诉而发生,因此也叫上诉审程序。
(4)再审程序
再审程序是当事人、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基于法定的事实和理由认为确有错误,申请、提起和决定对相应的案件进行再审,从而由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而适用的审判程序。
5.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系指由行政诉讼法确认和体现的,在整个行政诉讼过程中,或在行政诉讼的主要阶段起指导和规范作用的准则。
行政诉讼法特有原则主要有:
①复议当事人选择原则;
②具体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③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
④不适用调解原则;
⑤司法变更限制原则;
⑥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6.行政诉讼的范围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行政相对人对下列九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所提起的诉讼: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
(9)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下列事项不属于行政诉讼范围:(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3)行政机关对行政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5)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
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6)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7)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8)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9)对行政相对人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7.行政诉讼的程序
(1)行政诉讼一审程序
行政诉讼一审程序是行政诉讼的基本程序,它由依次相互衔接的四个阶段构成,即起诉、受理、审理、裁判。
(2)行政诉讼二审程序
第二审程序从当事人提起上诉开始。上诉是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判决、裁定而请求上级人民法院对第一审判决、裁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要求撤销或改变原判决、裁定的诉讼行为。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8条的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8.行政诉讼的裁判
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可视不同情况对行政案件作出以下几类判决:
——确认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或有效、违法或无效的判决。《行政诉讼法解释》第57条规定,人民法院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不适宜判决维持或者驳回诉讼请求的,可以作出确认其合法或者有效的判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的判决:(1)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责令其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的;(2)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的。
——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维持判决的适用条件为: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并符合法定程序。
——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判决撤销被诉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
——重作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即人民法院作出的要求被告重新作出某种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从《行政诉讼法》第54条的规定来看,重作判决不是一个独立的判决,它是依附于撤销判决的一个从判决。重作判决的作出适用两个条件:(1)人民法院作出撤销判决;(2)
同时认为如果被告不重新作出行为(新的行为)就不利于维护国家的利益或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要求行政机关履行义务的判决。即人民法院作出的要求被告履行某种职责的判决,其实质是对被告不作为行为的一种强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的规定,履行判决的适用条件如下:(1)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如公民的生命财产受到严重侵害时,公民请求公安机关提供保护,公安机关拒绝。(2)被告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即被告虽表示愿意履行职责,但履行不及时。人民法院作出履行判决时,应在判决中明文规定最后的履行期限。
——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行政诉讼法》第54条对变更判决的适用范围作了严格的限定:变更判决只适用于“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行为”。
——责令行政机关赔偿的判决。这种判决可以单独作出,也可同其他判决一并作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7条的规定,赔偿判决的适用条件为: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损害。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7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017年江苏小高考《政治生活》主观题必背{2017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2)公民的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 政治性义务:履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
(3)公民参与政治生活要遵循(三原则):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原则、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4
例如:如何依法有序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①坚持党的领导;②遵守法律和规则。③依法行使政治性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④坚持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5
方式:①社情民意反映制度(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反映意见、提出建议。)
②专家咨询制度。
③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 ④社会听证制度。
意义:①有助于决策充分反映民意,体现决策的民主性;
②有利于决策广泛集中民智,增强决策的科学性;
③有利于促进公民对决策的理解,推动决策的实施。
④有利于提高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和信心,增强公民的社会责任感
?
①信访举报制度 ②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 ③舆论监督制度
①公民要负责地行使监督权。要敢于同邪恶势力进行斗争,勇于使用监督权。
(1)政府的性质: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政府是国家行政机关。政府是人民的政府
(2)工作的宗旨——为人民服务;
(3)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对人民负责;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 组织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加强社会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5
)
审慎用权,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
(1)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2)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地位:执政党、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4
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这是党依法执政的重要体现。
(5
1.依法治国
(1
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实现依法治国总目标的要求: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017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3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2.依法执政:
(1
(2)重要体现: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
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坚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C)
(1)为什么(意义): ①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 ②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 ③是实现公民政治权利和其它权利的重要保证;
(2)怎样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
④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和 ⑤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⑥打击民族分裂行为,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
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坚实基础和优越性(B)
(1)原因: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由我国的历史特点和现实情况决定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传统,“大杂居、小聚居”的民族分布特点,以及各民族在长期奋斗中形成的相互依存的民族关系,使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具有坚实的社会和政治基础。
(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①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
②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③有利于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1)国家利益是国际关系的决定性因素(B)
①国家利益是国际关系的决定性因素。
②国际关系的实质是利益关系。维护国家利益是主权国家对外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③国家间的共同利益是国家合作的基础,利益的对立是引起国家冲突的根源。
④我国坚定地维护自己的国家利益。
(2)在国际关系中,我国必须维护自己的国家利益(C)
我国必须维护自己的国家利益。为什么? ①国家利益是国际关系的决定性因素。(国家利益决定的) ②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利益与人民的根本利益一致。维护我国的国家
(国家性质决定的) (1)我国国家性质和国家利益决定了我国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2)我国外交政策的宗旨: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
(3)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目标: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促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
(4)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立场:独立自主。
(5)我国对外关系的基本准则: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内容:互相尊重主
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地方人大
行政机关——国务院、地方各级政府 司法机关——法院、检察院
党的机关——省委、市委、纪委(中纪委)
人大的职权——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人大代表的权利——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
政党、政协不能代替政府履行国家职能。
人大 和 一府两院 (监督与被监督关系)
中共 和 民主党派 (相互监督)
2017年江苏司法考试重要知识点复习答疑(5)
2017年江苏司法考试重要知识点复习答疑(5)
【问题1】老师:个人决定,将单位公款以单位名义挪用给其他单位使用,个人没有获取好处的,定挪用公款吗?
【回复】是可能定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所以其即便归单位所有,非归个人所用,但如果其三个月未归还的,不管其是否收取了个人好处,都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
【问题2】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分。
【回复】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实际接受遗产的已死亡的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称为转继承人。
代位继承,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继承人的子女代替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参加继承活动,称为代位继承。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相似,但有以下区别:
(1)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其继承人继承其遗产,而代位继承是代位人基于代位继承权直接参加遗产继承;
(2)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被转继承人可以是任一继承人,而代位继承只能是因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发生;
(3)转继承人是被转继承人死亡时生存的所有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而代位继承中的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被代位人只能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
(4)转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而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2017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比如说,甲死亡,甲的儿子乙早在3年前就已经死亡,那么由乙的儿子丙代替乙继承甲的遗产,就是代位继承。
如果,甲死亡后,继承开始了,但还没有实际接受遗产,甲的儿子乙出车祸死亡,乙本应继承房屋一处,那么由乙的法定继承人丁继承这处房屋。丁是转继承人。
【问题3】依法配备公务用枪和依法配置公务用枪,二者有什么区别?
【回复】依法配备公务用枪,可以配备公务用枪的有:(1)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和担负案件侦查任务的检察人员,海关的缉私人员。(2)国家重要的军工、金融、仓储、科研等单位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在行守护押运任务时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
依法配置枪支,是指可配置私人用枪的情形,比如猎人。
您说的不应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和依法配置公务用枪,而应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和依法配置枪支的情形。
【问题4】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哪五个诉讼阶段?请简要说明。
【回复】刑事诉讼主要包括五个阶段: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
一、立案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以及自诉人起诉的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二、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三、起诉有两种,包括提起公诉和提起自诉。
1.提起公诉是指行使国家公诉权的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者对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经过全面审查,确认侦查阶段所收集的证据已经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提请人民法院审判的一项诉讼活动。
2.提起自诉是指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控诉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四、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在控、辩双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于依法向其提出诉讼请求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诉讼活动;
五、执行是指把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付诸实施的活动。
【问题5】委托送达与转交送达的区别?
【回复】一:委托送达:是指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
二:转交送达:是指对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受送达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通过其所在强制性教育机构转交的送达方式。
三:区别:受送达人不一样。委托送达是普通主体;转交送达是特殊主体,三种人;军人、被监禁的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
2017届江苏省南京市盐城市高三一模政治
2017届江苏省南京市盐城市高三一模政治 第Ⅰ卷(选择题 共66分)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意的。请在答题卡上填涂你认为正确的选项。(本题共33小题,每小题2分,共66分)
1.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于2016年10月27日在北京闭幕。全会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问题,出台了_______和_______两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法规。
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②《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④《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
A.①② B.③
④ C.①
④ D.②③
2.2016年11月19日至20日,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四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秘鲁首都利马举行。此次会议的主题是_______。
A.“高质量增长和人类发展”
B.“打造有效、包容、共同的解决方案”
C.“构建创新、活力、联动、包容的世界经济”
D.“谋共同永续发展做合作共赢伙伴”
3.2016年11月30日,被誉为“中国第五大发明”的_______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批准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A.木版活字印刷术 B.二十四节气 C.中国皮影 D.西安鼓乐
4.2016年10月13日,第71届联合国大会正式任命安理会推荐的葡萄牙前总理、联合国前难民事务高级专员_______为下任联合国秘书长。
A.汤姆森 B.扎里
夫 C.马蒂斯 D.古特雷斯
5.数字货币是商品价值的数据表现形式,通过数据交易并发挥交易媒介、记账单位及价值存储的功能。央行发行数字货币:
①有利于控制物价,减少现金的使用 ②可提升经济交易活动的便利性和透明度
③能够降低传统纸币发行、流通成本 ④会增加货币流通量,提升货币流通速度
A.①② B.①
④ C.②
③ D.③④
6.2016年11月25日,人民币总美元中间价报6.9168,创2008年以来历史最低。这对一些出口型企业来说却是大大的利好消息。若其他条件不变,下列正确描述此影响的传导路径是:
①中国出口美国商品竞争力提高 ②企业的经济效益提升 ③中国出口美国的产品价格下降 ④劳动者就业机会增加
A.①→③→②→④ B.③→①→②→④ C.①→③→④→
② D.③→④→②→①
7.央行逆回购是央行向一级交易商(特定商业银行)购买有价证券,并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将有价证券卖还给一级交易商的行为。2016年12月1日,央行以利率招标方式开展了1700亿元逆回购操作。若其他条件不变,受此影响,这可能会使:
①市场流动性增强 ②居民存款收益下降 ③股市流入资金增加 ④商业银行信用降低
A.①③ B.①
④ C.②
③ D.②④
8.2016年11月,国务院发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对地方政府性债务高风险地区实行分级应急处置,必要时将依法实施地方政府财政重整计划。这就要求地方政府举债必须:
①优化财政赤字结构 ②综合评估地方政府债券流通性 ③提高居民投资收益 ④提升政府债券规避风险的能力
A.①② B.③
④ C.②
③ D.①④
9.从2016年7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实施从价计征,建立税收与资源价格直接挂钩的调节机制。理顺资源税费关系,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 ①能有效调节资源收益,促进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
②会减少国家财政收入,削弱国家宏观调控的能力
③有利于提高企业扩大再生产能力,激发市场活力
④旨在运用税收杠杆控制资源消耗,促进生态文明
A.①③ B.①
④ C.②
③ D.②④
10.《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调控水平,原则上按当地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的100%-130%掌握,医务人员正常工作以外劳动的报酬,另增10%—15%。这一规定有利于:
①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健全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制度
②兼顾效率与公平,实现经济发展与居民收入的增长同步
③提升社会保障水平,促进国民收入再分配更加公平合理
④激发劳动者创造力,使人民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
A.①② B.②
③ C.①
④ D.③④
11.按照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统一部署,国家发改委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全面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此举有利于:
①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②发挥国家宏观调控手段的基础功能
③自觉运用价值规律优化配置盐业资源 ④弥补原有盐业市场调节机制的不足
A.①③ B.②
④ C.①
④ D.②③
12.2016年11月,国际无线标准化机构无线物理层87 次会议上,中国华为推荐的PolarCode(极化码)方案,被国际移动通信标准化组织确定为5G控制信道eMBB场景编码的最终解决方案。这表明:
A.我国“走出去”战略拓展了经济发展空间 B.反对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取得显著成效
C.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开始由发展中国家主导 D.中国对外开放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1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指出,党政机关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应当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这有利于:
①法律人士依法行使监督权和质询权 ②推动“崇法信法守法”社会氛围的形成
③决策的内容符合法律的规定和要求 ④加强法制部门对政府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A.①② B.③
④ C.①
④ D.②③
14.“亲”“清”二字的精辟论述,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政商关系本质特征精准而生动的诠释,体现了政商之间既相处“亲密”又不失“分寸”的最佳状态和内在关系。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关键在于:
A.消除偏见误解,增进政企友谊 B.改变歧视态度,坦荡真诚交往
C.转变政府职能,厘清权力边界 D.改善政商关系,促进双方合作
15.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后,中共中央明确8个民主党派中央分别对口8个中西部省区,重点就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脱贫等情况开展民主监督。这项工作表明:
①我国各民主党派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联盟
②中国共产党支持各民主党派履行民主监督职责
③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积极履行国家管理职能
④人民政协具有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
A.①② B.①
③ C.②{2017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④ D.③④
16.新疆是多民族、多宗教、多元文化并存地区。新疆的历史证明:团结固则百业兴。“十二五”以来,新疆继续高举民族团结大旗,全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生态、文化、教育、科技等各领域改革多点推进、全面开花,多项发展指标位居全国前列。这体现出:
①自治权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内容
②民族团结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政治保证
③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是加强民族团结的前提
④民族团结是衡量一个地区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
A.①③ B.①
④ C.②
③ D.②④
17.当今世界见证了发展中国家的崛起,也面对着南北发展失衡的现实。基于此,中国支持联合国通过和实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呼吁各国采取行动,为2016年开始的15年内实现17项可持续发展目标而努力。中国的这一行动表明: ①中国是联合国的创始国和安理会常任理事国②中国坚持并弘扬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
③中国积极履行国际义务,勇于担当国际责任④中国坚决维护发展中国家优先发展的权利
A.①④ B.②
④ C.①
③ D.②③
18.“融媒体”是充分利用媒介载体,把广播、电视、报纸等既有共同点,又存在互补性的不同媒体,在人力、内容、宣传等方面进行全面整合,实现“资源通融、内容兼融、宣传互融、利益共融”的新型媒体。融媒体的出现:
A.更好地丰富和扩展了文化的内涵 B.使大众传媒成为文化传播的主要手段
C.进一步推动了文化的传播和共享 D.表明科技是影响文化发展的关键因素
19.2016年10月19日,国务院印发《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对加快发展老年教育、扩大老年教育供给、创新老年教育体制机制、提升老年教育现代化水平做出部署。这一部署有利于:
①丰富老年精神生活,提升生活品质 ②提高全民族素质,增强文化软实力
③引领社会思潮、缩小各种文化差异 ④推动教育产业成为全面小康的支柱
A.①② B.③
④ C.①
④ D.②③
20.2016年8月,第十届中国国际民间艺术节在青海举行,来自五大洲13个国家和地区的艺术团约300余名艺术家同聚一堂,为观众带来了极具国际性与民族特色的精彩演出,广受好评。由此可见:
①文化不仅是民族的也是世界的 ②继承传统文化必须与外来文化相结合
③借鉴吸收外来文化要以我为主 ④加强文化交流有利于民族文化的繁荣
A.①② B.①
③ C.①
④ D.②④
21.中国通过在海外各地举办孔子学院给世界打开了一扇“中国之窗”,让世界人民更好地了解中国悠久的历史以及古老的文化。这说明:
①教育是文化交流的重要途径 ②孔子思想对世界具有普世价值
③各国坚持文化一律平等原则 ④文化传播需借助一定物质载体
A.①③ B.②
④ C.①
④ D.②③
22.2017年天津第十三届全运会吉祥物“津娃”,取材于享誉中外的天津杨柳青年画,具有浓郁的民族风格和天津特色,将杨柳青年画的艺术表现形式与现代卡通形象进行了有机整合,同时融入了极强的时代气息。这表明:
2017江苏小高考政治学测考点
必修二《政治生活》学业水平测试考点解读
第一单元 公民的政治生活
考点1:国家的根本属性(A)★
(1)国家含义: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
(2)根本属性: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
考点2:我国的国家性质及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A)★★ (1)我国的国家性质: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中具有根本性意义。
(2)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考点3:我国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B)★★★★
(1)我国人民民主的广泛性:一方面,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另一方面,民主的主体具有广泛性。
(2)我国人民民主的真实性: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法律和物质的保障。 考点4: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B)★★★★ 我们政治生活的全部内容是以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义务为基准的。
(1)公民享有的基本政治权利: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基础和标志)。②政治自由: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行使政治自由权利,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体现)。③监督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控告权。(公民依法行使监督权,有利于克服官僚主义和不正之风,改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2)公民应当履行的政治性义务:①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②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③公民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④公民有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
考点5:公民参与政治生活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B)★★★★★
(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表明公民平等地享受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
(2)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①关系:在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是辩证统一的:二者不可分离。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权利的实现需要求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公民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②要求:树立权利和义务意识,把二者统一于行动中。
(3)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①依据:在我国,国家利益与公民个人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②要求: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时,必须把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结合起来。当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发生矛盾时,个人利益必须服从国家利益,这是公民爱国的表现。
考点6:公民应有序地参与政治生活(B)★★(原表述为“有序与无序的政治参与的区别”)
(1)为什么:有序的政治参与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要求。这有利于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和参与政治生活的能力;不断改善公共管理,创建文明祥和的新社区;有力促进政府机关的廉政建设等。
(2)怎么做:①遵循法律、规则、程序(准绳);②依法行使政治权利,依法履行政治义务;③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④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考点7:我国的民主选举方式(A)★★★(原表述为“民主选举的方式”)
(1)民主选举方式的特点
1
社会发展相对落后、发展不平衡的现实出发,是符合我国现阶段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的选择。
(3)公民要珍惜自己的选举权:选民参与民主选举的素养,即参加选举的态度和能力,是影响选举效果的重要因素。是否积极参加选举、认真行使这一权利,是衡量公民参与感、责任感的重要尺度。怎样行使选举权,如何提出自己神圣的一票,是公民政治参与能力的体现,也是表明公民政治素养高低的重要标志。
考点8: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意义及方式(B)★★★★★★★
(1)公民间接参与民主决策的方式:通过民主选举(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人民代表进入决策机关,参与、审议、监督、制定决策。这是使各项决策能够反映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保证。)
(2)公民直接参与民主决策的方式:①社情民意反映制度(拓宽民意反映渠道,是决策机关科学决策的重要前提);②专家咨询制度(适用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有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性);③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公民享有对涉及公共利益的决策的知情权,是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前提和基础。有利于提高决策透明度和公民参与度);④社会听证制度(听证于民是为了决策利民)。
(3)意义:首先,有助于决策充分反映民意,体现决策的民主性;其次,有利于决策广泛集中民智,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再次,有利于促进公民对决策的理解,推动决策的实施;最后,有利于提高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和信心,增强公民的社会责任感。
考点9:我国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性质(A)★★(原表述为“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性质”)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性质: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是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考点10:发展基层民主、参与民主管理的意义(B) ★★★
发展基层民主的意义: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实行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以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是人民当家作主有效的途径。有助于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这是社会主义民主最为广泛而深刻的实践,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
考点11:公民依法行使民主监督权的渠道(A)★★
(1)信访举报制度;(2)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3)舆论监督制度(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