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阅读法 点击: 2012-03-31
最高院工作报告
最高院工作报告
发表于:2011-03-11 19:52 | 分类:个人日记 阅读:(3) 评论:(0)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王胜俊]: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15:01]
[王胜俊]: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决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大力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15:01]
[王胜俊]: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2086件,同比下降6.99%;审结10626件,审限内结案率为98.31%。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1700263件,同比上升2.82%;审结、执结10999420件,审限内结案率为98.51%,结案标的额15053.43亿元。 [15:02]
[王胜俊]:一、高度关注经济社会发展的司法需求,努力为经济社会有好又快发展服务
[15:03]
[王胜俊]:最高人民法院始终坚持能动司法理念,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找准审判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切入点,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15:03]
[王胜俊]:努力加强对新类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监督指导。受国际金融危机和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一些企业的生存发展面临困境,大量合同纠纷及企业破产、强制清算等案件进入法院,法律问题与社会问题相互交织,各种利益冲突不断加剧。 [15:05]
[王胜俊]:最高人民法院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先后制定涉及金融期货、外商投资、劳动争议、旅游纠纷等领域的20个司法解释和43个指导性意见,指导地方各级法院依法审理借款合同、企业破产、公司清算、项目转让等纠纷案件,妥善解决企业职工安置、债权人保护等问题,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理顺市场竞争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15:05]
[王胜俊]:制定为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等重大活动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指导地方法院妥善审理相关案件。及时就青海玉树强烈地震、甘肃舟曲特大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灾害引发的涉及案件进行审判指导,为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提供司法保障。按照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部署,加强对西部法院的工作指导。 [15:06]
[王胜俊]:积极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司法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若干意见》,对妥善审理相关案件提出要求。 [15:06]
[王胜俊]:加强对金融案件的审判指导,切实保护金融机构合法债权,防范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各级法院审结融资、证券、保险、票据、担保等金融纠纷案件578919件,同比上升11.63%。根据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更加注重促进现代产业体系发展完善,更加注重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更加注重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各级法院审
结合同类案件3239740件,同比上升2.71%。 [15:07]
[王胜俊]:依法支持有利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审结企业兼并、改制、破产、强制清算、股份转让等案件14694件,同比上升56.90%。妥善审理个人住房、汽车买卖、旅游服务及其他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促进扩大内需。 [15:07]
[王胜俊]:从严惩处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制定审理油污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探索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推动地方法院设立环保法庭,依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各级法院共审结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等案件12018件,同比上升2.83%。 [15:08]
[王胜俊]: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为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司法保障。 [15:08]
[王胜俊]:加强对驰名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以及现代服务业商标的保护,促进自主品牌的形成和发展。依法妥善审理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防止知识产权滥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公众合法权益。制定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境外作品著作权纠纷和网吧著作权纠纷等案件审判指导意见,调整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统一法律适用尺度,促进形成鼓励自主创新、推动科技进步的法治环境。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依法审判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2010年,各级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8051件,同比上升32.96%。加强知识产权法制宣传,发布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年度报告和典型案例,开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站,提高知识产权审判透明度,保障司法公正。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签署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合作备忘录,聘请“两院”院士、专家担任科学技术咨询顾问,为知识产权审判提供智力支持。 [15:09]
[王胜俊]:加强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审判和外事工作。依法审理外商投资、贸易等纠纷案件,维护公平交易投资环境,各级法院审结涉外商事、海事、海商案件20258件,同比上升0.83%。加强涉港澳台案件审判工作,制定《关于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等司法解释,依法维护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合法权益。加强外事工作,成功举办第四次亚太司法改革论坛,完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交流机制,开启“金砖四国”的司法交流,促进我国与外国的司法交流与合作,树立中国司法的良好形象。 [15:10]
[王胜俊]:二、依法惩治犯罪,妥善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5:11]
[王胜俊]:最高人民法院始终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指导和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5:11]
[王胜俊]: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指导各级法院正确把握法律政策,依法定罪量刑。 [15:13]
[王胜俊]:各级法院全年审结一审刑事案件779641件,判处罪犯1006420人,同比分别上升
1.68%和0.98%。依法严惩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分裂、渗透、颠覆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继续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活动,依法严惩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依法严惩伤害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和拐卖妇女{1987年最高院工作报告}.
儿童犯罪,有效遏制严重刑事犯罪上升势头,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各级法院审结上述案件265397件,判处罪犯370452人,同比分别下降0.70%和1.24%。 [15:13]
[王胜俊]: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犯罪,审结此类案件27751件,判处罪犯28652人,同比分别上升7.10%和9.25%。依法打击利用互联网或手机制作、复制、传播淫秽信息案件,净化社会环境。制定关于审理伪造货币、非法集资以及国家出资企业中职务犯罪案件等司法解释,依法打击假发票、假币、商业贿赂、证券期货犯罪,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制定《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规范自首、立功的认定标准、查证程序和从宽处罚幅度。 [15:14]
[王胜俊]:制定《关于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若干意见》,将化解社会矛盾贯穿刑事审判各个环节。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深化少年司法制度改革,探索社会延伸保护、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消灭制度等做法。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工作,确保减刑、假释公平公正。积极参与特殊人群帮教管理,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社区矫正等工作。 [15:15]
[王胜俊]:加强诉讼调解,推动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 [15:15]
[王胜俊]: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若干意见》,指导各级法院更好地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坚持合法自愿原则,对依照法律可以调解、根据案情能够调解、调解处理效果更好的案件,首先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各级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5.29%,同比上升3.31个百分点。着力构建贯穿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覆盖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各领域的调解、协调、和解工作机制,加强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力度,积极促成执行案件和解,尽可能通过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注重规范调解工作,正确处理调判关系,对不宜调解及调解不成的,及时依法作出裁判。 [15:17]
[王胜俊]: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社会团体、律师、专家、仲裁机构的作用,通过在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等做法,引导当事人就地、就近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积极推动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的工作体系,加强三者之间在程序对接、效力确认、法律指导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共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5:18]
[王胜俊]:依法保护群众诉权,提高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水平。 [15:18]
[王胜俊]:各级法院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依法保护行政诉讼当事人诉权的意见》,畅通行政诉讼渠道,共受理行政案件135679件,审结129806件,同比分别上升6.77%和7.70%。集中开展行政申诉案件专项复查活动,通过案件评查、再审纠错等工作,妥善处理了一批行政申诉案件。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及时出台工作意见,对国家赔偿案件的受理、审理、决定、救济与执行等问题进行全面指导,推进国家赔偿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15:19]
[王胜俊]: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依法维护人民权益 [15:19]
[王胜俊]:最高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理念,指导和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解决诉讼难、执行难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关切和期待。 [15:19]
[王胜俊]:依法妥善审理涉及民生等案件。高度关注群众对住房、就业等问题的关切,依法妥善审理房屋买卖、劳动争议等案件。妥善调节婚姻家庭、人身财产关系,注重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各级法院审结离婚、抚养、继承等婚姻家庭案件1428340件,同比上升3.45%;审结人身损害赔偿案件779340件,同比上升22.71%。依法妥善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非法占用耕地等案件,积极参与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活动,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审结涉“三农”案件238913件,同比上升3.02%。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指导各级法院妥善审理涉军案件,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15:22]{1987年最高院工作报告}.
[王胜俊]:切实加强司法便民工作。加强和规范“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建立健全首问负责、服务承诺、办事公开、文明接待、岗位责任等制度,改进诉讼引导、查询咨询服务,改善信访接待设施,为群众提供良好的诉讼环境。加强边远或交通不便地区的人民法庭建设,在相关案件较为集中的地区设立劳动争议、金融等专门合议庭或审判庭,推广远程立案、“一站式”服务等举措,积极探索网上预约立案、送达、庭审等方式,为群众诉讼提供便利。 [15:23]
[王胜俊]:制定《关于大力推广巡回审判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的意见》,推进巡回审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更好地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要求,全国有693个新建审判法庭和600多个人民法庭完成了无障碍设施建设,方便残疾人诉讼。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诉讼费9656.47万元,同比增加41.51%。 [15:24]
[王胜俊]:高度重视解决涉诉信访问题。坚持把处理涉诉信访案件作为联系群众、倾听民意、为民解忧的重要途径,依法解决群众信访中反映的问题。认真做好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派出12个合议庭和案件复查组,帮助信访问题比较突出的地方法院清理信访积案。制定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办法,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法官带案下访、巡回接访等做法,尽力把问题化解在基层。一手抓积案化解,一手抓审判质量,注重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案件,各级法院全年接待信访1066687人次,同比减少21.43%。 [15:25]
[王胜俊]:努力破解执行难问题。为巩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成果,积极推动建立化解执行难问题长效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会同19个中央和国家机关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初步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问题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执行信息查询制度,强化对执行权的内部监督制约,重点解决消极执行等问题。充分利用督促执行、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等方式,不断提高执行的质量和效率。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和委托执行案件集中清理,努力形成良好的化解执行难问题的工作机制。一年来,各级法院执结新收案件2508242件,同比上升2.54%;执行标的到位率73.82%,同比上升8.22个百分点。 [15:27]
[王胜俊]:四、继续推进司法改革,维护司法公正 [15:27]
[王胜俊]: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指导地方各
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问题推进改革,进一步加强司法公开、司法民主、司法监督等制度建设。 [15:27]
[王胜俊]:推进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进一步明确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个方面必须公开的内容、程序和方法。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全面改版政务网站,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完善群众旁听庭审、裁判文书网上发布、诉讼档案查询、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等制度,为促进司法公开提供制度保障。确立100个“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总结推广各地法院推行“阳光司法”的经验做法,推进司法公开规范化。在全国开展“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充分借助社会媒体,宣传人民法院工作,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拓宽参加审判活动的范围,人民陪审员全年参与审判案件912177件,同比上升44.33%,有效发挥了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重要作用。 [15:29]
[王胜俊]: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是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水平的重要手段。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加强对审判流程和办案质量效率的管理监督。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制定量刑程序规则,确立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量刑方法,规范法官裁量权,促进量刑公开公正。完善刑事证据制度,会同中央政法部门制定《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严格刑事案件特别是死刑案件证明标准,明确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取的被告人供述不得作为定案证据,确保刑事审判质量。推进民事、行政诉讼制度改革,开展小额案件速裁和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试点工作,做到难案精审、简案快审。制定《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加强对疑难复杂案件的审判指导。加强再审工作,各级法院审结再审案件46214件,因原判确有错误或其他法定事由改判的11729件,占生效裁判的0.17%。 [15:32]
[王胜俊]: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政府支持,认真参与政法编制分配工作,积极推进法官招录培养体制和司法考试改革,切实解决一些地方法院法官提前离岗离职问题,缓解基层案多人少矛盾。推进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初步建立起法院经费保障制度体系。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启动人民法院电子政务项目建设。修订法庭建设标准,进一步改善基层司法条件。制定人民法院援藏、援疆指导意见,全面加强人才、业务、物质援助工作。 [15:33]
[王胜俊]:五、牢牢抓住法院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进一步比较司法能力和水平 [15:34]
[王胜俊]:队伍建设始终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法官工作和作风上存在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在加强能力、作风、廉洁建设上下功夫,努力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 [15:34]
[王胜俊]:着力提升司法能力。组织开展全员大培训,提高法官正确适用法律、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完成对3622名中级、基层人民法院院长的轮训,提升法院院长的履职能力。举办全国高、中级法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千人培训班,提高刑事审判法官把握刑事政策的能力。对3万多名执行人员和近2千名国家赔偿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解决问题、适用法律的能力。高级人民法院轮训法庭庭长8899人,同时加强对法官的岗前培训、晋职培训和专题培训。推进民族地区法院双语法官培养,帮助新疆、青海、内蒙古
1987年政府工作报告
1987年政府工作报告
——1987年3月25日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国务院总理赵紫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当前国内形势和基本任务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路线、方针和基本政策,经受了实践的检验并在实践中得到丰富和发展。十亿人民有党的马克思主义正确路线指引下,团结奋斗,开拓前进,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建国以来更加突出的成就。全国安定团结,经济持续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国家经济实力大大增强,城乡绝大多数居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得到明显提高和改善。我们的国家正在日益呈现出欣欣向荣的兴旺景象,人民的创造活力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正在改革中日益发挥出来。
1986年是开始执行第七个五年计划并取得显著成就的一年,是我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继续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胜利前进的一年。
在经济领域,过去一年里取得的最重要的成绩,就是把1984年末至1985年一度出现的经济过热现象初步调整过来,使整个国民经济继续纳入正常发展的轨道。全国社会总产值达到18774亿元,比上年增长9.1%;其中工农业总产值15104亿元,比上年增长9.3%。国民收入7790亿元,比上年增长7.4%。粮食产量达到39109万吨,比上年增产1199万吨。林业、畜牧业、渔业、其他多种经营和乡镇企业,继续有了新的发展。农业和工业的比例、轻重工业的比例基本协调,产品结构有所改善。钢产量达到5205万吨,比上年增长11.2%;发电量达到4455亿千瓦小时,比上年增长8.5%;原油、天然气产量持续增长,煤炭供应充足。多年来生产资料供应紧张的状况开始有所缓和。适销对路的工业消费品,增长幅度超过整个工业发展速度。市场活跃繁荣,多数商品供求正常。交通运输和邮电通信都超额完成了国家计划。对外贸易在面临国际石油价格暴跌、世界经济激烈震荡等许多困难的条件下,经过艰苦努力和采取一系列措施,超额完成出口计划,压缩了不适当进口,缩小了外贸逆差。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城乡人民生活继续得到改善。
对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的经济体制改革,在巩固前几年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在一些方面取得开拓性进展。横向经济联系在广度和深度上都有较大发展。劳动制度的改革迈出重要一步。多种形式经营责任制和厂长负责制的推行,为健全企业经营机制创造了重要条件。小商品价格的进一步放开和部分产品质量差价、地区差价、季节差价的适当拉开,对发展生产和活跃市场起了积极作用。金融体制改革和资金市场的发展,有助于资金的融通和合理使用。这些既保证和促进了当前经济的稳定增长,也为今后的改革作了有益的探索,必将产生深远的积极影响。
现在已经可以很清楚地看出,去年国务院采取的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控制的措施,实行的“巩固、消化、补充、改善”的改革方针,是正确的和必要的,取得的效果是显著的。我们完全有信心有能力经过自觉的有节奏的调整和改革,把整个国民经济进一步置于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之上。
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在科技、教育和思想、文化领域,过去一年里也取得许多可喜成果。广大科技工作者满腔热情地继续贯彻执行面向经济建设的方针,积极推进科技体制改革,认真组织科技攻关,大力开发和推广科技成果,积极落实振兴农村经济的“星火”计划。全国去年取得重要科技成果一万多项,其中大部分已应用于生产建设,取得比较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几千名专家经过几年反复研究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和颁布了能源、交通运输、农业、机械工业等12个领域的技术政策,以及涉及生物工程、信息、航天、自动
化、能源、激光和新材料等领域的高技术研究发展纲要。这对我国当前和长远的科技与社会经济发展将发挥重大作用。经过广大教育工作者的辛勤劳动和艰苦努力,在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改善中等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以及提高普通高等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了程度不同的新进展。广大的思想文化工作者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作出了很大的努力,在促进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学艺术、卫生、体育、文物、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展览馆等各项文化事业的发展中作出了新的贡献。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推进,我国知识分子的重要作用必将更加充分地发挥出来。
我国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在过去的一年里继续得到巩固,这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证。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府为推进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民主化,作了很大的努力。在前几年不断加强立法工作的基础上,去年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和通过了11项法律,国务院制定和颁布了59项行政法规。由于种种历史原因造成的国家活动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法律体系很不完善的状况,正在逐步得到改变。在政府工作人员和全体公民中广泛开展的普及法律知识的教育,使政府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得到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公民意识得到增强。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同共产党和政府间的长期合作共事关系,全国各民族之间平等互助、亲密团结的关系,得到新的加强。经过继续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和其他刑事犯罪,经过对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以及对各种不正之风的认真纠正,我国社会秩序安定,社会风气正在好转。实现长治久安是人民的共同愿望和国家的基本国策,我们坚信这个目的必定能够达到。
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保卫祖国的钢铁长城,建设祖国的重要力量。在过去的一年里,人民解放军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取得新的成就,精简整编、减少员额一百万的任务接近完成,官兵的军政素质有了新的提高。在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巩固和发展新型的军民关系,维护国家的安定团结,保卫祖国领土和边境安宁等方面,都作出了新的贡献。我们坚信人民解放军在这些方面将继续为国家、为人民作出更大的贡献。人民警察在维护社会治安、保障社会安定和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新的成就。
以上事实和基本情况充分说明:总的来看,我们的国家生机勃勃,社会主义事业繁荣兴旺,形势是很好的。
各位代表!当着我们如实地对全国形势的本质和主流作出充分肯定的同时,也必须十分清醒地看到前进中仍然存在不少困难,我们在工作中也有一些缺点和问题。在经济领域,社会总需求超过总供给的矛盾虽已有所缓解,但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仍然存在着某些不稳定因素。国家财政出现一些赤字,部分商品价格上涨较多,外汇收支还不平衡。工业生产建设的经济效益不高,部分产品质量下降和滞销积压,物质消耗过大,生产成本上升。在政治思想领域,消除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影响的任务还相当艰巨。各级政府广大工作人员总的来看是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的,但政府工作中还存在着某些预见性不强、措施不够有力等缺点。机构重叠、人浮于事、效率低下、官僚主义和不正之风等弊病,还需要下很大力量去努力消除。对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在思想上和工作上的高度重视。{1987年最高院工作报告}.
实践证明,坚定不移地、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是我们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和力量源泉。根据这个基本的实践经验和当前国内的经济和政治形势,在本次人代会到下次人代会的一年间,我们要集中力量办两件大事:一是在经济领域,坚持正确的建设方针,广泛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运动,深入体制改革和扩大对外开放,努力保证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一是在政治思想领域,深入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宣传教育,坚决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各级政府,各行各业,所有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
社会团体,都要围绕这两件大事,根据中央的部署和自己的实际情况,扎扎实实地把各项工作推向前进。希望全国各族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广大干部、人民解放军指战员和人民警察,都能够在各自的岗位上奋发努力,为办好这两件大事作出自己的新贡献。
二、坚持长期稳定发展经济的方针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八年,总的来看,我国基本上实现了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这是国家安定团结、社会显著进步的基础。努力把这种发展势头长期保持下去,使之不受挫折,这不仅对于巩固和发展当前很好的经济形势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而且对于我国现代化目标的实现,经济实力的加强,人民利益的增进,乃至整个国家在国际上的地位和作用,都必将产生巨大的深远的影响。我们的全部经济工作必须以此作为基本的立足点,并为此而进行坚持不懈的努力。
那么,根据建国以来三十多年特别是近八年的经济建设经验,根据当前经济生活的现实情况,要保证国民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需要着重解决好哪些问题呢?
第一,必须把加强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重要战略地位。在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生产力水平比较低的大国里,农业这个基础是否能够持续稳定发展,对于国民经济全局具有极端的重要性。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里,经济发展所以很不稳定,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农业发展缓慢和收成不稳定。这八年来,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首先是由于农业生产连续多年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为工业生产以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创造了重要条件。农业问题主要是粮食问题。我们必须在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的前提下,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继续改善农村产业结构。这几年农村改革取得重大成就,农业生产全面发展,但决不能因此而忽视农业的基础地位,不能忽视农村工作。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目前我国按人口平均的粮食和其他农副产品占有量还很低,无论是粮食生产还是林业、牧业、渔业等项生产,基础都还比较脆弱。同时从总体上看,我国农村仍然处在开发时期,不仅通过深入改革还可以挖掘出很大潜力,而且农村资源的利用和开发也有极大的潜力,农村经济的发展前景仍然是很广阔的。我们必须从深化改革和增加投入这两个方面入手,努力增强农业的发展后劲。要随着改革的深入,进行一系列新的制度性建设,并在条件成熟的时候,使正确的政策逐步法律化,以保持政策的稳定性。要切实保护农业耕地和森林、草原,大力加强农田基本建设,积极推广科学技术成果,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水平。必须保证粮食种植面积,注意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力争粮食生产有较大幅度的持续增长,在这个基础上促进农村商品经济的全面稳定发展。必须继续努力做好“老、少、边、穷”地区的脱贫致富工作,使这些地区的人民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尽快解决温饱问题。这既是一项重要的经济任务,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
第二,必须按照建设规模同国力相适应的客观经济规律办事。建设规模同国力相适应,是整个国民经济稳定发展的基本条件。去年,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过度增长的工作初见成效,全民所有制单位基本建设投资比上年增长7.3%,大大低于1985年增长44.6%的速度。现在的问题主要是,计划外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还没有得到很好控制,已经铺开的摊子过多,在建项目总规模过大。更值得注意的是,固定资产投资的结构很不合理。在建项目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一般加工工业,还有许多是在当前国力条件下不该办的或标准过高的楼堂馆所等非生产性建设工程,而国民经济薄弱环节的能源、交通、通信和原材料工业等建设投资不足。这样的投资结构如不及时加以合理调整,要么大量加工工业和非生产性设施得不到能源、交通、通信、原材料等方面的必要保证,形不成生产能力或不能投入使用,将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浪费;要么就不得不再增加几百亿元的资金来扩大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的建设,这就必然导致投资规模恶性膨胀。为了进一步改变在建规模过大和投资结构不合理的状况,国务院已于今年初作出决定,对基本建设坚决实行“三保三压”的方针,即保计划内建设,压计划外建设;保生产性建设,压非生产性建设;保重点建设,压非重点建设。目前各地正在认真贯彻落实这一方针,但有的部门和地方仍然行动迟缓,措施不力,需要切实改正。
我们一定要坚决把建设规模严格控制在国力所允许的范围之内,并使关系全局的重点建设得到切实加强。
第三,必须把消费的增长切实建立在生产发展可能的基础之上。这些年来,认真纠正了过去片面强调积累、忽视消费的偏向,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解决多年积累下来的人民生活方面的问题,使城乡绝大多数居民的收入和消费水平有了显著提高。这是必要的和正确的。今后,我们还要坚持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不断改善人民生活的方针。但是必须指出,目前我国经济生活中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就是有支付能力的消费需求增长过快,消费欲望越来越大,标准越来越高。特别是在集团消费方面,许多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讲排场,摆阔气,比豪华,请客送礼,滥发实物,挥霍公款,奢侈成风,各项设施盲目追求现代化,铺张浪费发展到了相当严重的地步。工资、奖金和集团消费等开支增加过多,既提高了生产成本,又加剧了消费结构与产业结构的矛盾。这几年许多高档耐用消费品生产大幅度增长,而且花费不少外汇进口了这方面的大量整机和散件,但市场供需矛盾仍相当尖锐。消费结构的这种趋向,脱离了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水平和产业结构变化的可能。如不加以正确引导,不仅将使资金积累减少,造成经济后劲乏力,更严重的是会败坏社会风气,滋生贪图享乐、不求创业的思想,形成现实的人均国民收入较低而又消费欲望过高之间的矛盾,引起种种社会问题。生产是消费的前提,生活消费只能随着生产的发展逐步提高。在正常情况下,人民生活改善的速度必须低于生产发展和劳动生产率提高的速度,居民购买力和集团购买力增加的幅度必须同社会消费品生产增长的幅度相适应。这是不能违反的客观经济规律。特别是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创业阶段,需要积累大量建设资金,必须长期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而不能追求过高的消费。前几年对这个方针讲少了,我们一定要接受这个教训。从现在起,我们必须根据经济的现实情况和发展可能来恰当安排人民的消费水平,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严格控制集团消费,并对人们的消费需求、消费档次、消费心理和消费方式进行正确的引导和调节,使之符合我国的资源条件和生产力发展水平。此外,严格控制人口的增长,对于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持续改善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必须坚定不移地继续贯彻执行关于计划生育的一系列方针政策。 第四,必须努力做到财政收支和信贷收支的基本平衡。这是我国经济工作的重要原则,也是稳定经济的重要保证。去年,国家财政出现一些赤字,银行信贷也出现一些差额。财政赤字虽然一方面是由于国际石油价格暴跌、出口收入减少等原因造成的,但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支出规模偏大。经济发展从前两年一度出现的过热现象纳入正常发展轨道以后,某些非正常收入因素逐步减少,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减缓,而在超高速发展中已经抬上去的过大的支出规模还没有减下来。几年来,地方、部门和企业的自有资金大幅度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和中央财政收入占国家财政收入的比重都下降较多,但不少应当由地方、部门、企业用自有资金办的事情,仍然要求国家财政特别是中央财政负担。与此同时,在资金比过去分散很多的情况下,我们还没有来得及建立可以有效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合理方向的制度和机制,这就一方面为地方和部门盲目发展加工工业和扩大非生产性建设提供了客观条件,另一方面使国家财政特别是中央财政负担过重,捉襟见肘。如不及时采取正确的政策和有效的措施改变这种状况,今后几年财政赤字还有进一步增大的可能,信贷差额也有扩大的趋势。财政赤字和信贷差额是同货币发行紧密相联的。在经济增长过程中某些年份出现一些财政赤字和信贷差额并不可怕,但如果数量过大,持续的时间过长,就会导致货币过量发行,造成通货严重膨胀,引起物价急剧上涨,使经济生活发生混乱。因此,我们必须坚决把过高的财政支出压缩下来,同时要根据新的分配格局,合理调整中央与地方的财政收支结构,适当提高中央财政收入所占的比重。今年,国家还将通过发行债券等形式,从分散的预算外资金中集中可以集中的部分用于重点建设。银行要大力吸收储蓄,筹集社会闲散资金,积极扩大资金来源,适当安排各项贷款。除了合理保证企业流动资金和收购农副产品的资金以外,其它
贷款都要从严控制,坚决把货币发行量控制在国家计划的范围之内。
第五,必须继续防止盲目追求过高增长速度的倾向。只有兼顾需要和可能,讲求按比例和高效益,保持适当的增长率,才能促进经济的稳定发展。我们已经确定的到本世纪末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的目标,是以提高经济效益为前提和以推进科学技术进步为依靠的,是切合实际和完全可以达到的。如果不顾经济效益和技术进步,脱离本地区和整个社会的实际可能,一味追求提前翻番和快翻多翻,就会严重干扰正确建设方针的贯彻执行,造成种种紧张和失控,使经济大起大落,欲速而不达。去年,就全国来说已经使经济增长由超高速状态转入正常轨道,但片面追求增长速度和企求改变面貌过快的思想尚未完全克服。我们的国家大,人口多,家底薄,各地区的自然条件差异很大,经济和文化发展又很不平衡。这种基本国情决定了要从根本上改变我国的面貌,实现国家繁荣发达,人民普遍富裕,必须经过坚韧不拔的持久努力,而决不能急于求成。我们必须确立长期稳定增长的战略方针,脚踏实地前进,而决不能盲目追求过高速度,以利于扎扎实实打好基础和理顺各种经济关系,促进国民经济的协调持续发展。
第六,从根本上说,要保持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必须坚定不移地全面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当前经济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是前进中的问题,发展中的问题。近八年来,由于贯彻执行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我国社会财富和经济实力有了很大的增加。1986年同1978年相比,国民生产总值由3480亿元增加到938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102%;国民收入由3010亿元增加到779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94.9%;国家财政收入由1121亿元增加到2220亿元,增长98%;部门、地方、企业拥有的预算外资金由的347亿元增加到1670亿元,增长381%;全国城乡居民平均消费水平由175元增加到450元,扣除物价上升因素增长86.9%。这些数字和事实充分说明,当前遇到的困难,是在生产建设蓬勃发展和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的情况下发生的,而不是在经济萎缩和人民收入下降的情况下出现的,因此我们具备着克服这种暂时困难的物质基础和有利条件。同时还要看到,我们现在遇到的问题,是在改革顺利推进的过程中产生的新问题,必须也只能通过深入改革来加以解决。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正处于新老体制交替的过程,目前原有体制已在许多方面被冲破,但新的经济运行机制还没有作为一个系统建立起来,已经进行的许多改革还有待于进一步配套和完善。这种新老体制并存的状态,是宏观经济前两年一度出现某些失控,以及目前财政、信贷、投资、消费等方面产生某些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所以,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和积极稳妥地把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继续推向前进,并要努力使运行中的经济体制在一定条件下保持它的整体性和有效性。为此,国务院已经组织各方面力量认真总结前几年的改革经验,精心研究进一步配套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以便更加卓有成效地推进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使国民经济进一步纳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各位代表!除了前面讲的几个问题以外,无论是从当前还是从长远来看,要真正使经济建立在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上,必须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运动。这项运动是长期以来我国促进经济建设的一个重要法宝,在新的历史时期这个法宝不仅不能丢掉,而且要更好地发挥它的重要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努力增产增收,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不仅能够合理地和有效地利用有限的社会资源和自然资源,更好地发展各项生产建设事业,增加社会财富,而且可以发扬光大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勤俭办一切事业的优良传统,使之成为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强大动力。这对于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都有着极大的现实意义和深刻的长远意义。
这次增产节约、增收节支运动,是在深入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下提出来的,因此一定要同深化改革很好地结合起来。近几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凡是改革搞得比较好的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企业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市场观念和竞争意识有了较大的增强,企业的经济效益也就有了显著的增进。所以我们说,增产节约、增收节支是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和结
中国共产党大事记-1987年
中国共产党大事记·1987年
1月6日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向全体党员和干部、群众传达《邓小平同志关于当前学生闹事问题的讲话要点》的通知。1月15日,中共中央决定,将邓小平在十二届六中全会上关于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讲话传达到全党。
1月13日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出《关于共产党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章》的通知。要求共产党员必须自觉地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1987年最高院工作报告}.
1月14日 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物价管理保持市场物价基本稳定的通知》。
1月16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决定接受胡耀邦辞去党中央总书记职务的请求,推选赵紫阳代理中共中央总书记,继续保留胡耀邦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委职务。
1月20日 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的若干规定》,要求进一步放活科研机构,促进多层次、多形式的科研生产横向联合,推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
1月22日 中共中央发出《把农村改革引向深入》的通知。通知指出:几年来农村改革已取得了重要成果,农村经济体制的框架已初步显现出来,现在正处于新旧体制交替时期。为了把改革引向深入,今后要继续改革统购派购制度,扩大农产品市场;搞活农村金融,开拓生产要素市场;完善双层经营,稳定家庭联产承包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有计划地建立改革试验区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到9月中旬,我国已在十个省、自治区建立起14个规模不等、项目不同的农村改革试验区。
同日 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经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并原则同意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决定针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否定共产党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制度的观点,重申我国宪法中关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有关规定以及维护宪法尊严的必要性;指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强调在全体人民中进行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1月22日-25日 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经济工
作会议。会议提出本年度全国经济工作的中心任务是:深化企业改革,努力增产节约,增收节支,全面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向前发展。当前,特别要注意把过度膨胀的预算外投资规模和过高的非生产性开支压下来,进一步缓解社会总需求超过社会总供给的矛盾,为深化改革创造一个比较平稳的经济环境。
1月28日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当前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若干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搞资产阶级自由化,即否定社会主义制度、主张资本主义制度,核心是否定党的领导。这一斗争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命运,关系到社会主义事业的前途。各级党组织必须充分认识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斗争的重要性和长期性。但这场斗争严格限于党内,主要在政治思想领域内进行,着重解决根本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问题,要始终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团结绝大多数的方针,不搞政治运动。《通知》特别指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搞活,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的两个基本点,两者互相联系,缺一不可。
2月15日 中共中央批转中央军委《关于新时期军队政治工作的决定》,并发出通知指出:在改革、开放、搞活的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3月20日 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增订本出版发行。增订本由原书的22篇文稿增加到44篇,其中有些是首次公布的内部谈话。全部文稿都经作者本人审定。新增文稿大大充实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内容。
3月25日-4月11日 第六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在北京举行。赵紫阳代表国务院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当前我国人民面临的基本任务,即集中力量抓两件大事:一是在经济领域,坚持正确的建设方针,广泛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运动,深入体制改革和扩大对外开放,努力保证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一是在政治思想领域,深入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宣传教育,坚决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3月26日 中国和葡萄牙两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在北京草签。联合声明宣布:中国政府将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4月13日,中葡两国总理分别代表各自政府正式签署了中葡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1988年1月13日,中葡两国政府互换批
准书,联合声明正式生效。
4月13日-17日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在北京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会议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图案的征集和审定办法》。4月16日,邓小平在会见出席会议的全体委员时,进一步阐明了“一国两制”的方针。他说:“一国两制”也要讲两个方面。一方面,社会主义国家里允许一些特殊地区搞资本主义,不是搞一段时间,而是搞几十年、成百年。另一方面,也要确定整个国家的主体是社会主义。不讲两个方面,“一国两制”几十年不变就行不通了。
4月17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民族工作几个重要问题的报告》。《报告》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民族工作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今后民族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任务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搞活的基本国策,紧密结合少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的实际,从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进步、相互学习、共同致富出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发展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不断巩固社会主义的新型民族关系,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工作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工作报告
王胜俊
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决议,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的新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监督指导地方各级法院依法履职、公正司法,着力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努力。
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1867件,同比下降1.8 %;审结10515件,审限内结案率为95%。地方各级法院受理案件1220.4万件,同比上升4.4 %,审、执结1147.9万件,审限内结案率为99%,结案标的额1.7万亿元。
一、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刑事审判担负着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维护稳定的重要职能。各级法院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84万件,判处罪犯105.1 万人,同比分别上升7.7%和4.4%。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出台司法解释,指导各级法院准确适用刑法修正案(八);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关于审理走私、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的司法解释,就相关犯罪的法律适用
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宽严依法、宽严适度。加强对重大案件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定性准确、量刑适当。
依法行使死刑核准权,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各级法院依法惩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审结杀人、抢劫、绑架、爆炸、黑社会性质组织、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6.9万件,判处罪犯10.5万人;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审结涉及“瘦肉精”、“地沟油”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278件,判处罪犯320人;加强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审结重大责任事故犯罪案件1400件,判处罪犯1876人。
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2.7万件,判处罪犯2.9万人,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大力推进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工作,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自诉案件和解以及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严格减刑、假释条件及办理程序,完善审判工作与社区矫正衔接机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司法建议,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民事审判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民事审判在明辨是非、化解矛盾、保障民生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各级法院共审结一审民事案件488.7万件,同比上升10%。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制定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意见,全面加强对地方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重点就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拖欠农民工工资
等案件提出要求。各级法院审结婚姻家庭、损害赔偿、房屋买卖、医疗纠纷、劳动争议、土地承包、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313.9万件,依法保护各方当事人特别是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依法审理涉军案件,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着眼于妥善化解矛盾,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规范调解行为,提高调解质量,一审民事案件调解与撤诉结案率为67.3%。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推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加强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支持调解组织、仲裁机构、行业协会充分发挥作用,共同化解社会矛盾。
三、加强商事审判工作,依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商事审判对于调节经济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法院共审结一审商事案件167.2万件,与上年基本持平。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进金融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各级法院审结金融纠纷案件59.3万件,切实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金融秩序。制定适用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司法解释,及时解决公司资本维持、股东资格认定等疑难问题,各级法院审结企业破产案件2531件,促进企业优胜劣汰,保护债权人和破产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注重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护诚实守信,制裁违约欺诈,各级法院审结买卖合同纠纷案件52.6万件。高度重视小型微型企业因资金链断裂引发的涉诉案件,尽可能采取调解、协调、和解方式化解纠纷,
在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发展生产。加强涉外商事和海事海商审判,制定审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海上货运代理纠纷等案件的司法解释,完善相关案件审理规则。各级法院审结涉外商事和海事海商案件2.2万件,通过准确适用法律、国际公约和国际商业惯例,妥善化解外经贸纠纷,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对外开放和海洋经济健康发展。
高度重视做好涉港澳、涉台案件审判工作,各级法院审结相关案件1.5万件;加强司法互助,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协助调查取证6325件。创新交流合作机制,举办“首届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司法高层论坛”,各级法院共有391人次赴港澳台开展司法交流,接待港澳台法律界人士538人次。通过加强了解,相互借鉴,提升了为改革发展服务的水平。
四、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依法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
知识产权审判对于保障文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