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宁勋爵的名言

快速阅读法  点击:   2018-02-19

丹宁勋爵的名言篇一

单宁勋爵

丹宁勋爵

1899年1月23日生于英格兰军布什尔郡惠特彻奇的一个小商人家庭。后来他考取了伦敦林肯律师学院,1923年成为律师后很快广泛地开展了业务,并因在商业法领域内的工作赢得了可靠的声誉。

1938年,他被授予王室法律顾问的荣誉称号。

1943年,他被任命为东北巡回法院的专员。

1944年,他成为普利茅斯的司法官,随后很快晋升为高等法院法官。

1948年,他被任命为上诉法院法官。

1957年进入上议院,由于他对司法改革的突出贡献,在他58岁这一年被封为勋爵。 1959年,丹宁勋爵在上议院发表的讲话以及一系列讲演中主张,上议院应该在改变法律就能符合公共利益的时候以自己的司法能力担负起改变法律的任务,而不是等待国会的行动。这种哲学使他与上议院比较传统的议员,特别是与明确反对篡夺国会权力的(原大法官)西蒙兹勋爵产生了直接冲突。正是这一冲突最终使丹宁勋爵在1962年采取了回到上诉法院这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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