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 点击: 2017-10-12
下江镇互助资金试点项目工作总结
下江镇互助资金试点项目实施
工 作 总 结
根据贵州省扶贫办和财政厅《关于开展建立“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立足我镇实际,大胆探索,自去年6月以来,我镇先后公纳村、秋里村开展了试点工作。目前工作进展顺利,各村级互助组织(以下简称“互助会”)运行正常,效果明显,试点村广大农户得到实惠。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3月10日,我镇安排3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已分别落实到公纳村和秋里村两个贫困村, 2个试点村总户数497户,共有260户农户入会,其中贫困户123户。互助资金总量为35.2万元,其中财政府资金30万元,贫困户入股
5.2万元。
一、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
1、领导高度重视。党委、政府以试点公纳村、秋里村为契机,把搞好“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作促进农牧民增收,实现脱贫致富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制定了《下江镇贫困村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
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分管镇长任副组长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明确了各部门的责任。为使项目实施落到实处,互助资金试点实行包村负责制。
2、搞好宣传发动。为了推进互助资金扶贫项目能够严格按照规划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让广大群众掌握互助资金的有关政策,我们采取印发宣传资料、刷写标语、召开群众大会、举办宣传培训班等形式,从政策依据、项目实施、资金管理等各方面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宣传使互助资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调动了广大群众自觉参与的积极性。
3、建立村级工作班子。按照试点村的选择要求,我镇从39个村中,选择有一定资源条件、有产业带动、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村风民风淳朴的公纳村、秋里村两个村进行试点工作。在参与扶贫开发工作的基础上,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民主选举3--5名公道、正派、有责任心、有致富能力、已经从事相关产业取得成效的人员任本村互助资金管理委员会委员。由管委会选举产生主任、副主任各一名。
4、严格资金管理。为规范操作程序,降低资金风险,确保项目发挥效益,根据国家扶贫办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根据我镇互助资金实施方案,两个村召开会员大会,结
合本村实际,制定出符合民情民意的互助资金管理办法,出台了互助资金“五不准”,即不准带任务投放资金;不准对外村放贷;不准变为地下钱庄资金;不准用于管理委员会工作经费等支出;不准私分、平分。对项目的扶持对象、立项、农户选择、放款程序、资金使用和管理,都做了具体的规定,做到有章可循。在资金管理上:一是实行公示制:对项目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安排计划、资金回收等方面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增加了互助资金透明度。二是实行报帐制:严格按照扶贫资金报帐制管理办法进行报帐管理,对村级互助资金管委会的经营活动实行报表管理,每季度定期向县扶贫办报送会计报表。三是实行考核制:按照项目的实施需要,年终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对试点村互助资金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如试点村回收不力或违规操作,要停拔回收,调整到其他村使用。
5、合理规划项目。为确保“互助资金”运行安全,发挥效益,坚持因地制宜,因人选择,进行科学规划,在具体规划中我们重点解决各村贫困农户在增收中“无路”、“无本”、“无法”、“无力”、“无助”五大难题;针对两个试点村的实际,在互助资金的投放前期作了充分论证,在具体规划中我们坚持了“四个结合”,一是坚持项目选择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我们按照提高农业产业化进程,提高农民自我发展能力,提高农民经济收入的要求,紧紧围绕区域{互助资金工作总结}.
经济发展、围绕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和龙头加工企业选定项目,然后结合农户实际把项目分解到户,形成小规模、大市场和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产业化生产经营模式。二是坚持项目选择与村情民情相结合。在项目规划中,我们针对不同村的经济发展现状、自然现状和农牧户的实际情况选定项目,使所有项目利于实施、利于农民增收、利于生产条件改善。三是坚持长效与短效相结合。按照先易后难、难易结合、滚动发展的原则,既规划能在短期内产生经济效益的种养业增收项目,又着眼长远项目,既解决了贫困群众当前的增收问题,又改善了农业生产基础条件,确保了贫困群众稳定脱贫。四是坚持群众参与和科学指导相结合。在项目规划中,坚持因村制宜、因户施策、量力而行的原则,既满足群众的意愿,又进行科学指导。
二、发展互助资金试点的运行情况
1、运行情况。我镇按照互助资金实施方案的要求,由管理委员会严格按照互助资金操作程序投放,坚持“一访三查一公示”,确保资金投放对象明确,条件具备,项目可行。到目前为止,累计滚动发放互助资金30多万元,涉及种养户260多户,发放周期为两个月到半年不等,利息高低参照信用联社确定的标准,主要用于农牧民春耕备耕生产、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和短期见效快项目等。发放额度为2000元至
5000元不等。本利回收后,利息的50%用于扩大互助资金规模,50%用于互助资金管理委员会活动经费。
2、试点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建立了“政府推动、自我管理、村民自治的模式”,由政府推动管委会的建立,并组织、协调技术服务机构对管委会活动进行技术支持;管委会实行自主经营,自我服务,民主管理。二是农村产业资金投入进一步扩大。互助资金用于发展特色农村产业,增强了农民借鸡生蛋的意识,缓解了农村发展缺少资金的问题。三是农业产业链条得到延伸,农民增收相对有了保障。我镇实施贫困村扶持资金项目,在加快贫困村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规模,增加农产品数量和质量,扩大优质农产品种养规模的同时,还高度重视农产品加工问题,多方促进农产品的转移增值,突出龙头带动,搞好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系。四是提高了贫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组织和发展能力。通过项目实施,村民基本能认识到,搞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农民增收;有利于团结互助,促进农村和谐;有利于培养民主管理意识,促进村民自治,有利于困难群众脱贫致富,有利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共同发展,丰富了贫困地区新农村建设内容。
3、工作思路。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是个新生事物,必须统一认识,创新机制,强化监管,方能发挥其在新农村
贫困村互助资金培训总结
贫困村互助资金操作管理培训学习总结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一直在为农村反贫困而努力,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由于我国农村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农民文化素质不高等原因,扶贫开发工作仍旧任重道远。贫困村互助资金的出现无疑点燃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梦想,但怎样把梦想变成现实,让贫困群众真真正正的走上一条康庄大道,盘活贫困村互助资金是关键。 贫困村互助资金实际上是国内社区基金的一种特殊的模式。它的不同之处在于:本金来源于政府财政扶贫资金并由政府部门组织和发动。它的目标是在农村金融市场暂时失灵的情况下,政府暂时介入信贷市场并通过农户互助和自我管理的方式为贫困和低收入人口提供信贷服务。目前有两种合作方式:一是金融机构向互助社批发资金,由互助社负责发放、回收和管理。二是将互助社的资金(包括财政扶贫资金和农户入股资金)作为抵押存入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按一定的倍数放大贷款额度,发放给互助社社员,资金的发放、回收和管理由金融机构负责。
至2006年贫困村互助资金运行以来,有些村互助资金入不敷出,有些村互助资金库存超过万元没有有效利用,有些村拖欠借款不偿还等问题的出现,要求我们在发展互助资金的同时,还需要不断的完善政策机制,为互助资金的发展
创造一个良好环境。
发展好贫困村互助资金,需要宏观层面的顶层设计,微观层面的创新落实。
健全准入、退出机制是互助资金有效运行的前提。互助资金应对风险能力低,还款方式主要利用熟人社会的压力来偿还,不走法律程序,很容易出现欠款不还的现象。必须要有严格健全的准入机制,要筛选出符合实际情况的试点村,可以结合国家大力倡导建设诚信社会的要求,用“诚信”作为考量试点村的准入条件,将“钱”浇到根子上。同时在建立退出机制时不能实行“一刀切”,要通盘考虑问题、分析问题,经过全面分析后,对没有能力发展的互助社,一是在试点村采取重组,二是解散试点村的互助社。
健全严格的规章制度是互助资金有效运行的保障。无规矩不成方圆,互助资金的良性运行需要制度的约束,特别是对试点村互助社的监管尤为重要。在贫困群众素质不高、知识面不广的普遍情况下,如何畅通互助社的监管渠道,让群众有实现监管的表达途径需要政府部门的政策支持。首先政府部门需要对试点村的群众进行相关知识教育、培训。其次政府部门要有一套完善的关于对互助社的监督、考评机制。最后政府部门要引导互助社走向更民主、更健康的发展道路。
不断创新发展、尊重民意是互助资金有效运行的活力源{互助资金工作总结}.
泉。互助资金解决了贫困群众贷款难问题,也是金融扶贫模式走向农村的一小步。随着我国对扩大内需的要求,激活农村市场,打破传统农业模式,显示农村发展需要金融业的参与。同时也要求互助资金要不断的创新发展,要跟上时代的步伐,不断推陈出新。此外要尊重民意、畅达民情,要认识到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实践的主体。互助资金主要依靠群众来经营管理,只有强化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才能真正的让群众不遗余力的去推动互助资金的发展。
互助合作协会工作总结村{互助资金工作总结}.
开县竹溪镇团凤村
关于2011年互助合作协会工作总结 团凤村位于开县西南角,面积11.3平方公里,总户数1003户,总人口3247人,耕地面积4253亩,平均海拔400余公尺。绝对贫困户82户,192人,相对贫困户72户,186人,属市级贫困村。
我村互助合作扶贫协会,自2010年10月组建成立以来,在县财政局、扶贫办以及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三农”政策,在创新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引导农村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实现脱贫致富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基本情况
1.协会会员及基本情况,截止2011年12月底, 会员已覆盖全村12个村民小组,覆盖农户约2100人,发展会员76户(其中低收入户57户,非低收入农户19户),会员入股资金10.32万元,国家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5万元,互助资金总额达25.32万元。
2.互助资金营运情况,截止2011年12月底,协会累计发放借款31户25万元,累计收回借款17户12.3万元,回收达99.4%,农户借款余额14户12.7万元。回收资金占用费1.05万元。
二、具体做法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今年以来,我们对协会成员及时传达上级新的工作安排和部署,增强履行职责的责任感,及时发现并通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探讨今后工作中应当注意纠正和进一步完善的措施,确保互助资金管理工作平稳运行,达到资金良好的使用效率。
(二)立足村情,定位发展。我村是人均耕地少,山场面积大,自然条件恶劣,农村基础设施滞后,产业结构单一。在实施“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中,为确保工作成效,我村立足村情,顺意民意,以贫困村、贫困人口为对象,按照上级扶贫工作的要求,结合本村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确定适应各社村民的项目,如梨树、柑橘和蔬菜的种植,都因地制宜。
(三)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务手续,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资金实行专人专账专户管理,做到了账目清楚,报表及时,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主要成效
一是缓解了贫困群众资金短缺的困难。农户借款自愿、还款自由、简便、快捷。弥补了边远贫困农村金融服务的不足和缺位。二是整合了涉农项目投入。我村结合“互助资金”项目提供的互助资金,整合对口帮扶、“一事一议”、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使项目村发展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放大了单一项目的效益。三是增加了群众收入。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互助资金有众多的突出和“闪光点”,但由于此项资金刚刚起步,还存在许多问题和矛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农民对互助资金的认识还不高。尽管进行了宣传发动和培训,但部分农民对“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认识不高,缺乏信心,主要表现在绝少数村民入互和借款两个方面的积极性还有所欠缺。还有一些户由于没享受有限的借款便要退回入户资金。二是资金周转率低。由于担心资金放下去难以回收在放款时过于谨慎,致使资金效益发挥还不够理想。三是互助资金额度偏小,限制了农户参互规模。由于每村互助资金总量只有限,与农户对资金的需求规模形成反差,不能有效地促进贫困农户脱贫和经济快速发展。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在下一步工作中将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积极采取措施,促进试点工作上新台阶。一是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农民整体综合素质,增强参与管理和脱贫致富的能力;二是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制度管理,完善资金运作发展模式,保证工作的延续性和长效性;三是多渠道争取“入互”资金,获取更多的扶持,加快资金流转,不断扩大资金总量,夯实农村经济。四是更加注重产业引导和服务工作,培育壮大支柱产业,实现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使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
开县竹溪镇团凤村互助合作协会 二0一二年元月四日
全县村级互助资金2010年总结
村级互助资金2010年工作总结 暨2011年工作计划
(一)2010年度工作总结
我县村级互助资金试点工作,自2007年10月开展以来,在上级领导的正确决策和大力支持下,县扶贫办、财政局精心组织、科学管理,特别是今年8月我县成立了专门机构—“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实施,一年来,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以扶农助农为宗旨,以发展壮大为主线,以强化管理,防范风险为重心,锐意开拓,真抓实干,不断拓展试点村范围,增强试点贫困村“造血”机能和经济发展内在动力,为试点村贫困农户早日脱贫致富发挥了作用。
一、紧锣密鼓抓发展,指标任务完成好。
今年我县被确定为全国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县,市里下达了30个试点村任务计划。开县互助资金管理办严格按县扶贫办、县财政局有关要求,积极稳妥的开展工作,抢进度,抓质量。
1、协会发展情况。我县今年已完成新建24个互助合作扶贫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正在筹备办理的协会6个,加上原有的11个协会,全县累计已成立的村级扶贫互助协会达35个,目前已开展业务的协会20个,另15个协会即将开展业务。
2、协会会员及基金情况。截止年末,全县村级互助合作扶贫协会已覆盖29个乡镇,覆盖农户约8万人。发展会员3408户(其中:农村低收入农户1440户,非低收入农户1968户),会员入股资金527万元,国家投入财政扶贫资金525万元,互助资金总额达1052万元。
3、协会营运情况。2010年,全县村级扶贫互助协会累计发放借款1868户981.3万元;累计收回借款1066户406.04万元,农户借款余额666户411.3万元,共收取资金占用费71万元。
二、精心组织强管理,突出监管防风险。 互助资金工作既是政治任务,又是经济工作,互助协会作为村级自治组织,涉及点多面广,今年我县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在抓好新协会的规范组建的同时,不忘对已成立协会的指导和监督,特别突出对协会资金运营的指导和管理,促进协会规范组建、健康发展。
1、加强组织保障,明确职责。为加强全县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管理体系。县里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人行、县银监办、县金融办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开县贫困村村级互助资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领导。下设“村级互助资金管理办公室”,专司其职地负责全县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宣传发动、机构组建、制度建设、业务培训和指导、监督检查等方面工作。同时,各试
点村的相关乡(镇)负责做好试点村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全县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健康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互助资金工作总结}.
2、完善制度建设,规范管理。今年,我县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按平顶山会议精神,结合县情,并总结过去3年的实践经验,制定完善了协会章程、资金操作规程、会员股金证、借款合同、各岗位职责、财务制度等,完善了协会规章制度,规范了协会管理程序,强化了基金管理,建立了基金风险评估体系。
3、做好宣传发动,搞好培训。为加大互助资金试点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确保农户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今年,结合省扶贫办下达我县新建30个村级互助资金试点村的任务,由县扶贫办、县财政局牵头,县村级互助资金管理办公室积极组织实施,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和多种方法,深入宣传政策,广泛发动,强化培训。一是召开了30个试点村的建会宣传和业务培训会。对乡(镇)分管扶贫领导、扶贫干部、财政所负责人、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进行了培训,参训人数近300人,编制印发了《村级互助资金工作指南》及“互助合作扶贫协会简介”等资料。二是对2009年底前已建的11个试点村协会进行了政策业务培训,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在河南省平顶山市举办的全国贫困村互助资金培训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对进一步规范管理和运作进行了安排和布臵。三是县互助资金管理办公室牵头,组
织人员,对全县2009年底前已开展业务的11个村协会进行了全面的业务运作、财务核算、内部监督管理等综合性检查与清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解决。四是举办了已建35个村级协会财务人员和负责人参加的财务培训,培训人数近100人,为强化互助资金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统一会计核算标准,提高财务人员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4、强化操作规范,突出监管。互助资金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健全制度、规范操作、接受监管,才能健康运行。县互助资金管理办公室在开展业务指导监管中,特别注重了以下几个环节:一是亲自参与宣传发动。每一个村协会在组建前,县管理办公室派人驻扎到村社,与筹备小组一道召开村民大会,宣传政策,发动群众参与,引导农户正确认识互助资金的性质和要求。二是组织人员参加村民讨论活动,协助村协会完成章程的修订和各项制度的建立。此项工作中,由县“管理办”提供蓝本,提交会员自由讨论、修改完善、表决通过后执行。三是严把建会关口。凡拟注册建会的村必须向县扶贫办书面申报,呈报有关材料,由县管理办审核和实地考察验收合格后,再下批复报民政局注册,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办会原则。四是加强业务监管。重点是对账务处理、资金审批、发放、回收、占用费收入及分配进行稽核检查。县管理办公室保持全年230天有人在村协会开展稽核检查工作。五是组建互助资金使用对象帮扶组织,各试点村帮扶组织对借贷互助资金的农户所申报项目的市场
前景、技术保障等进行充分讨论;对借贷户在资金使用、生产发展、技术培训和市场营销等方面进行全过程的跟踪服务,确保农户借贷发展有前途,协会资金回收有保障。
三、协会运行有成效,农户增收有希望。
1、提高了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率。村级互助基金集合国家财政扶贫资金和村里一部分闲散资金使本村村民发展生产有了启动资金,增加了农户收入,加快了农户脱贫致富步伐。同时实现了扶贫资金的周转使用与滚动发展,财政扶贫资金由“输血”转化为“造血”,改变了传统扶贫模式,有效地调动了贫困农户发展生产、勤劳致富的积极性。截至12月底,35个试点村共安排财政扶贫资金525万元,吸收农户加入协会自愿交纳互助资金527万元,互助资金总量达1052万元。实现了“保本微利、略有盈余、滚动发展”的目标。
2、有效缓解了贫困村贫困农户急需资金发展生产的疾苦。通过入股、配股和赠股等形式,积极引导农户尤其是贫困户入会,针对农户风险承受力低、收入低、无抵押物等“贷款难”问题,采用“小额短期、诚信联保、无需抵押”的借款形式,为协会会员发放生产性借款,有效缓解了农户借款难问题,拓宽了农户生产资金来源渠道,为贫困农户增收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填补了我县部分乡镇贫困村金融服务缺失问题。截至12月底,累计发放会员借款1732户近900万元,占入会会员的90%,互助资金的总量增长了1倍。{互助资金工作总结}.
3、促进了农户增收。互助资金主要扶持贫困农户发展生
龙泉市村级互助资金开展情况汇报
龙泉市村级互助资金开展情况汇报
龙泉市人民政府
(2012年4月11日)
龙泉市地处浙江省西南部浙闽赣边境,全市面积3059平方公里,总人口28.5万,农村人口23.8万(其中2007年底核实建档的家庭年人均纯收入2500元以下的低收入农户19764户60415人),辖3个街道8个镇8个乡444个行政村(其中低收入农户集中村230个)。近年来,我市在各级扶贫办和省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以低收入农户集中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为契机,不断创新扶贫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规范借款程序,通过互助资金安全有效运作,帮助试点村农户发展生产,扶持产业做大做强,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农村和谐发展,进一步解决了低收入农户生产资金不足的问题,加快了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步伐。
一、基本情况
2007年,我市列入全省2个互助资金试点县之一,首批试点村5个。在试点工作中,我市认真按照上级扶贫办的统一部署,通过组建机构、建章立制、强化管理、规范操作等举措,创造性地开展资金互助组织工作。我市的资金互助组织,均是经批准设立的以财政扶贫资金为引导(包括国家和省财政),由村内农户自愿入股组成,为会员农户提供资金互助服务的社区性和非营利性资金互助合作组织。截至目前,全市已成功开展了兰巨乡官埔垟村等17个低收入农户集中村村级发展互助会,共吸收入会农
户1516户,其中:低收入农户380户,绝对贫困户79户;入会股金500-1000元/户(同村统一标准),其中绝对贫困户免交股金入会;互助资金总量达603.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扶持资金120万元,省财政扶持资金330万元,会员农户入会股金149.93万元,资金占用费转入3.87万元;累计发放借款863户517.8万元,累计回收到期借款538户456.6万元,到期借款回收率100%。
二、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我市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副组长的互助资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把关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农办,由市农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农办、市财政局分管负责人任副主任;各乡镇也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农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奠定了基础。
2、创建组织机构,加强业务培训。在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中,按照“自愿、民主、发展、有偿”的原则和相关规程,在各个试点村成立了“村级发展互助会”,逐个召开了会员代表大会,并选举产生了互助会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实行领导权、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四权”分立机制,分工负责借款的审批、发放、回收、监督等工作,确保互助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市农办、财政局和信用联社定期不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各互助
会相关业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同时市农办、财政局经常深入各试点村,检查指导互助资金运行管理、借款会员的资金使用和生产发展情况,实行全程动态监管,确保互助资金安全、有效运作。
3、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运作程序。在互助资金运行过程中,扎实做好“四个严格”。一是严格建章立制。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出台了《龙泉市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龙政办[2007]200号),各试点村逐村制定并经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村级发展互助会章程》和《互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确定了试点工作目标、基本原则,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步骤,并明确了考核考评制度。对各互助会管理人员、监督人员、借款会员的权利义务、工作职责、纪律要求和服务范围等作出明确规定,并要求严格执行,确保了互助资金健康有序运行。二是严格借款程序。参照金融机构借贷办法,结合互助资金特点,研究制定了互助会借款程序,各互助会严格按照借款申请—资格审查—担保抵押—村内公示—乡镇政府审核—互助会审批—签约放款—期满回收的流程操作。三是严格执行四项原则。即:小额原则,规定每个会员农户最高借款额度不超过1万元;短期原则,最长借款期不超过一年;低占用费原则,资金占用费按月率6.9‰计收;安全原则,会员借款时必须同办理担保和财产抵押手续,同期借款户不得超过会员总数的49%,同期借款总额不得超过资本总额的95%,逾期还款每日加收万分之三滞纳金。四是严格分配制度。在年度财务决算时,严格按照“1:2:3:4”
原则进行收益分配,即年度资金收益按年末借款余额的1%加上逾期借款总额的10%标准提取风险准备金后,10%用于试点村扶贫公益事业,20%转入互助会资本金,30%用于互助会工作经费,40%用于股金分红。
4、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按照互助资金“社区性、合作性、封闭性、非营利性”等原则,坚持“三个到位”:一是审核到位。对申请借款的会员农户坚持做到逐户审核,及时了解借款农户的信用度和偿还能力;对申请的发展项目逐个考察,严把借款所用项目的审核关,确保互助资金真正用在会员农户发展生产的项目上。二是风险防控到位。采取农户联保、会员担保、房权抵押、林权抵押等相关保证手续,确保互助资金安全有效运作。三是监管到位。市财政局统一制定会计核算办法、设臵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严格实行财务报帐制度。各互助会在月初向市农办和财政局分别上报上月的《村级发展互助会会计报表》,由市农办和财政局具体把关,对财务反映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和整改,确保帐目清楚,业务规范,档案齐全。同时,我们还进一步加强对借款、用款、还款的全程监管,确保了资金安全。截至目前,前期开展的10个试点村互助会发放的借款从未发生一起逾期不还的情况,2011年新启动的7个试点村目前在有序开展借款工作。。
5、创新工作举措,推动工作开展。在试点工作中,我们因地制宜地推出了“三大创新”。一是结合农村居住分散的实际,建立会员代表会议制度。从会员中按村民小组选举产生20%左右
的会员代表,通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管委会和监委会,审议通过《章程》和《资金管理办法》等,研究互助会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既方便了互助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又有效地执行了民主集中制原则。二是积极探索林权改革新路子,建立林权抵押借款制度。在会员借款办理担保的同时,由管委会和监委会对农户用以抵押的山林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办理林权抵押借款手续。在借款抵押期内,已抵押的林木、林地仍由会员自己养护管理,互助会进行资源跟踪监督。借款期间所抵押的林木不得砍伐,未经管委会出具书面同意,村委会不协助办理采伐许可证,不协助办理有关林木资源变更手续。借款会员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的,互助会依法处臵所抵押的山林,以抵偿借款本金及资金占用费。林权抵押在互助会中的运用,既便于操作,又有效地保障了互助资金的风险防范机制。三是结合互助会入股性质,实行股金分红制度。互助会虽非盈利机构,但鉴于其会员是以入股方式加入,属股份合作制性质,加之年度内会员能从互助会借款的户数不到总户数的一半,未能借到款的会员农户只能到下轮才能享受到互助会借款,因此,我市制定了每年从互助资金收益中提取40%用于股金分红的制度,让所有入会农户不论借款与否每年都能享受互助会带来的直接收益,尤其使免交入股资金入会的绝对贫困户,也能切实得到互助会的扶持,从而更加调动其他农户的入会积极性,真正体现互助资金扶贫济困的宗旨。
三、取得成效
1、提高了低收入农户创业的积极性。资金短缺,是制约农
互助资金贷款合作协议
某某县扶贫产业(互助资金项目)
贷款投放合作协议
甲方:某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某某信用社(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某某镇 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 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丙方)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导向激励作用,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根据《某某省财政厅、青海省扶贫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 财农[2016]563号)文件,经甲乙丙三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我县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脱贫攻坚目标,着力解决我县贫困户发展产业无发展资金,无担保的困局,经县扶贫局协调与指导,甲乙丙三方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业务合作背景
(一)资金来源。根据 财农[2016]563号文件,乙方将贫困村互助资金(每个贫困村互助资金为50万元), 合计金额达人民币 万元(大写),以活期方式存放于乙方在甲方开立的账户,由甲方进行封闭管理。
(二)互助资金利息的管理方式。一是由乙方按季或按年支取;二是将产生的利息按季或按年补充到互助资金贷款风险防控资金当中。
(三)贷款运作方式。一是乙方存入甲方的互助资金做为甲方投放贷款的风险防控资金,为符合贷款条件的农牧户、专业合作社等经济主体提供担保;二是若甲方以该风险防控资金为担保方式投放的贷款(以下简称互助资金贷款)形成风险,甲方将按与乙方、丙方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约定,从该风险防控资金中扣划约定比例资金用以代偿甲方贷款;三是互助资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四是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期基准利率执行(现行人民银行同档期基准利率为:一年以内(含)4.35%,一至五年(含)4.75%)。
(四)放大倍数。甲方在乙方存放风险防控资金总额的5倍以内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主体投放贷款。
(五)贷款投放额度。单户农牧户贷款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但产业发展较好的农牧户单户投放贷款最高额可达到10万元;专业合作社等公司类单笔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但发展前景好、经营状况好的贷款最高额度可达30万元。
(六)贷款担保方式。农牧户贷款5万元以内(含5万元)原则上不要求借款人提供抵押担保;5万元以上的农牧户(不含信用户)根据借款人实际经营情况须提供相关保证、抵押等担保方式;专业合作社等公司类贷款20万元(含20万元)以下原则上不要求担保抵押担保,20万元以上要求借款主体提供相关担保。
(七)贷款对象。有融资需求的经湟源县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认定的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农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等能够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的各类农村经济组织。
1、借款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有发展项目和生产能力;
2、借款人遵纪守法、信誉良好,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
3、借款人居住或注册地在湟源县内,企业、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必须对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贫困农牧户增加收入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规模和经营指标等条件达到甲方贷款规定条件。
4、符合甲方规定的其它贷款条件。
(八)贷款审批流程。借款人贷款申请→借款人所属村委审核同意并出具扣款承诺书→借款人所在乡镇业务负责人复核同意→递交信用社自主审批。
(九)贷款还款方式及贷款逾期后的处置措施。根据银监会《贷款新规》关于“中长期贷款每年不少于两次的还款计划”的规定,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必须执行分期还款计划(还款额度可与借款客户具体约定);贷款结息方式严格按甲方规定执行,借款人必须保证按约定方式清息,若不按约定且超过结息日60天没有结清贷款利息的,甲方将按不
良贷款进行处置。
二、建立不良贷款风险控制机制。甲方对该协议项下发放的互助资金贷款按《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要求进行管理,对形成的不良贷款要实行动态监控,甲方在贷款到期一个月前向借款人、乙丙方发放贷款到期通知书;乙、丙方主动配合协助甲方完成对借款人经营情况、家庭变故、抵押物价值变化等情况的定期检查工作及贷款逾期后的清收工作。
三、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一)贷款风险承担比例。由甲方承担投放贷款本息的50%风险,由乙方存放在甲方的风险防控资金承担投放贷款本息的50%风险。
(二)风险补偿机制。贷款本息逾期后,进入贷款风险补偿程序。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60天仍未清偿的,甲方将借款人贷款本息从乙方的贷款风险防控资金账户直接进行代位清偿。当乙方风险防控资金担保贷款不良率超过5%时,甲方停止发放贷款,经过继续清收,贷款不良率降到5%以内时,三方恢复办理贷款;该协议项下投放的贷款形成不良,由甲乙丙三方其同清收,清收后的贷款资金按甲方划扣比例补充到该协议项下风险防控资金账户中。
四、建立信息交流互通机制。甲方要单独建立互助资金融资担保资金贷款台帐和相关数据统计报送制度,按月向乙方报送互助资金担保贷款发放明细表和不良贷款明细表。按
年向县扶贫、乡镇、各村委报送互助资金融资担保资金贷款运行情况书面工作总结。乙、丙方有义务及时将村内重大项目或村民经营情况、家庭变故等相关信息及时向甲方反馈沟通,确保信息共享,防范互助资金受到损失。
五、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协议终止前发生的相关业务均按本协议的约定执行。本协议终止必须由三方共同确定。
六、诉讼管辖。若在业务合作期间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争议发生地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七、附则。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某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某某 信用社
(签章) 负责人:
乙方: 某某镇人民政府
(签章) 负责人:
丙方: 村民委员会
(签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