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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业经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修订,并报经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现将修订后的《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公布,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2007年7月27日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的决定 2007年7月27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
.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由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供热管理,提高城市供热质量,维护用户和供热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供热事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市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城市供热工作。
市供热管理机构和区(市)城市供热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统称城市供热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具体负责城市供热行政管理工作。
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城市供热管理工作。
第三条 城市供热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行统一规划、特许经营、协调发展的方针。
第四条 城市供热以集中供热为主导,多种方式相结合。
采用热电联产、区域锅炉房和利用余热等形式发展城市供热。
城市供热应当采取节约能源和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措施。
鼓励热电冷联供和应用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进行城市供热。
积极推行分户计量用热。
第五条 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的设计、施工应当符合建筑节能的要求。
积极开展城市供热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研究、开发、应用和推广工作。
第六条 鼓励国内外投资者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建设城市供热设施和从事城市供热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七条 全市城市供热专业规划由市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有关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按照规定程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和各县级市城市供热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全市城市供热专业规划,在市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当地城市供热专业规划,按照规定程序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八条 城市供热专业规划应当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科学配置热源,统筹安排,分期实施。
城市供热专业规划批准后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审批。 规划、国土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市供热专业规划的要求,预留热源以及其他供热设施的建设用地。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城市供热专业规划确定的热源以及其他供热设施的建设用地。
第九条 城市供热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城市供热专业规划确定供热范围。供热单位应当在城市供热管理部门确定的供热范围内发展用户,并为供热范围内的用户提供热源。
供热单位供热范围内的热负荷与其供热能力不相适应时,城市供热管理部门可以调整其供热范围。
第十条 供热单位应当于每年十月底以前,向城市供热管理部门提报次年供热发展计划。
城市供热管理部门根据城市供热专业规划和供热单位提报的供热发展计划,于每年三月底前下达本年度供热发展计划。
第十一条 城市供热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城市供热专业规划。负责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的部门在审查城市供热工程项目申请时,应当征求城市供热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十二条 城市供热设施的设计、施工应当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设计方案应当经城市供热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施工图应当经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审查。
城市供热设施的设计、施工应当按照规定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十三条 新建城市供热燃煤锅炉的单台容量应当达到下列规模:
(一)热水锅炉不得低于二十九兆瓦;
(二)蒸汽锅炉不得低于三十五吨/小时。
已运行的城市供热燃煤锅炉应当根据要求逐步调整到前款规定的规模。
住宅、公共建筑和工厂用热,按照城市供热专业规划,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不得新建供热燃煤锅炉。原有的供热燃煤锅炉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使用。
第十四条 对已具备集中供热条件,新建住宅申请用热户数达到单元总户数百分之六十以上的,供热单位应当供热;现有住宅申请安装供热设施户数达到单元总户数百分之六十以上的,供热单位应当安装供热设施并供热。
第十五条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和公共建筑需要实行集中供热的,必须按照规定配套建设入户管网以及室内供热设施。室内供热设施必须按照具有温度调控、分户热计量的技术要求进行设计、施工。
现有住宅和公共建筑的集中供热系统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结合建筑节能改造,逐步进行分户控制和热计量改造。
第十六条 申请对已建成项目进行集中供热改造,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承担供热设施配套建设费用。具体标准和管理使用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新建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用于集中供热建设的资金,应当按照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老城区实施集中供热改造,政府应当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
第十七条 城市供热设施建设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于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竣工验收资料以及有关部门的验收意见,报市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和各县级市城市供热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城市供热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实行集中供热的住宅和公共建筑配套建设的城市供热设施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通知所在区域的供热单位进行查验。
第十八条 住宅和公共建筑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承担供热设施保修期内的整改、维修和调试等保修责任。
建设单位可以委托供热单位承担供热设施的保修责任,并向供热单位预交相应的维修费用。
供热设施的保修期不得低于二个采暖期。在保修期内,供热设施发生质量问题的,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保修义务未履行或者拖延履行的,供热设施的保修期不受二个采暖期的限制。
第三章供热管理
第十九条 供热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按照规定取得城市供热特许经营权:
(一)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相应的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经营管理和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从业经历;
(三)有与供热规模相适应的维修人员和设备、设施;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有与供热规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
(六)有可行的经营方案,供热生产和服务等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条 供热单位不再具备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由市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市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取消其特许经营权,选择具备条件的供热单位托管,并确定托管期限。
第二十一条 供热单位拟停业或者歇业的,应当在采暖期开始日六个月前提出申请,市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供热单位在采暖期内不得停业、歇业。
第二十二条 供热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以及供用热合同的约定,按时、连续、保质供热。
供热单位进行年度供热设施检修,应当避开采暖期,并提前十五日通知正在用热的用户。因突发性故障不能保证正常供热时,供热单位应当及时抢修,并通知用户。发生重大供热设施故障的,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向城市供热管理等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三条 供热单位应当与用户签订供用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用户档案。供用热合同格式文本应当报城市供热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供热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测温点,使用符合规定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测温,做好测温记录。
供热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城市供热管理部门报送供热基本情况统计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五条 供热单位对供热设施充水试压,必须明确充水试压时间,并提前七日通知用户。充水试压时,出现室内供热设施漏水等异常情况,用户可以要求供热单位进行检修,供热单位应当及时进行检修。
第二十六条 采暖期为每年的十一月十六日至次年的四月五日(城阳区、黄岛区及各县级市人民政府可以自行确定采暖期)。采暖期内用户室内供热温度不得低于18℃。厨房内温度不得低于10℃。
供热单位应当在采暖期开始前五日进行试供热,做好调试、排气等工作。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供热时间和供热温度另有要求的,由供用热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十七条 对供热单位的城市供热服务质量实施年度考核评估,并向社会公布考核评估结果。
城市供热管理部门应当对供热单位管理的城市供热设施的运行状况实施监测。监测信息作为对供热单位实施考核评估的依据。
第四章 用热管理
第二十八条 单位用户变更用热面积、用热量以及其他用热登记事项的,应当到供热单位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九条 居民用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在每年的四月十五日至十月十日期间,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办理手续。{2017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申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以户为单位提出。
第三十条 供热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收取热费,用户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供热单位交纳热费。
已供热但尚未售出的新建住宅,其热费由房屋开发单位承担。
对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和患大病重病的低收入家庭用热,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给予适当补助。
第三十一条 供热价格以及与供热有关的各类收费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居民用户热费按照房屋的使用面积计收。实行分户计量的,计费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对供热单位生产经营成本进行监审的基础上,定期向社会公示供热成本。
供热平均单位成本波动超过一定幅度时,价格主管部门应当适度调整热价。在供热平均单位成本上涨超过一定幅度并且热价未调整前,市、区(市)人民政府可以酌情给予向居民用户供热的供热单位以适当补贴。
第三十二条 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放水阀、排气阀,改动和增设散热器、供热管道等;
(二)擅自扩大用热、改变用热性质;
(三)擅自排放或者取用供热蒸汽和热水;
(四)其他危害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用户确需改动室内供热设施的,应当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按照供热单位提出的技术要求改动。
第五章 供热设施管理
第三十三条 从热源(厂、站)起,至单位用户规划红线、至居民用户楼前阀门井阀门出口止的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负责管理、维护。单位用户规划红线以内的供热设施,由单位用户负责管理、维护;居民用户楼前阀门井阀门出口至室内的供热设施,由用户委托供热单位管理、维护。其中,居民用户供热实行分户计量的,计量表由供热单位负责管理、维护。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四条 供热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其供热设施及其安全防护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三十五条 供热单位应当对其管理和受委托管理的供热设施定期巡线检查维修并保证质量,确保供热设施安全运行。因供热设施损坏等原因影响正常供热时,供热单位应当及时处理,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为其提供便利。
2015年十二届三次会议全国人大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5年3月8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张德江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作用,认真完成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各方面工作都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制度自信,在坚持中完善,在实践中发展,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
(一)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要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我们在人大工作中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一年来,我们坚持以党的基本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常委会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我们紧紧围绕党中央的战略部署,统筹安排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代表等各项工作和重要活动,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举措的贯彻落实。我们健全请示报告制度,对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由常委会党组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依法按程序做好相关工作。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就是要保证党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
(二)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2014年9月5日,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隆重举行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
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讲话全面回顾中国近代以来政治制度的历史变革,深刻揭示了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必然性;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明确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我们召开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理论研讨会,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系统总结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60年来的重要经验,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切实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坚持实现民族振兴的历史使命,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从国情和实际出发,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发展;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这些重要经验,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
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庆祝和纪念活动,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大家倍受鼓舞、激励和鞭策,进一步增强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三)开展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我们召开“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座谈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强调要紧密结合中国近现代历史特别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的光辉历程,紧密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紧密结合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成果,紧密结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
二、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立法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和主要任务。常委会把提
高立法质量放在首位,突出立法重点,加快立法步伐,完善立法机制,提升立法效果。一年来,共审议20件法律草案,修改法律10件,制定法律2件,作出8个法律解释。
(一)在一批重要立法项目上取得新进展。环境保护法是环境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常委会在深入调研、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经过4次审议,对环境保护法作出全面修订。这是该法律正式施行25年来的首次修订。这次修订,针对环境保护领域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政府监管职责,完善生态保护红线、污染物总量控制、跨行政区域联合防治等制度,强化企业防治污染责任,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和公益诉讼制度,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追责和处罚的力度。法律还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大或者其常委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行政诉讼是“民告官”的诉讼,涉及政府权力的行使和公民权利的保护。常委会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对行政诉讼法作出重要修改,这是该法律公布施行24年来的首次修改。这次修改,注重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重点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从扩大受案范围、畅通诉讼渠道、调整案件管辖、规范诉讼程序等方面完善行政诉讼制度,以利于更好地解决行政争议和纠纷。
立法法是关于国家立法制度和立法工作的一部重要法律。为适应完善立法体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常委会及时启动立法法修改工作,从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完善授权立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等方面作了修改完善。常委会对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两次审议后,已提请本次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常委会还制定了航道法,修改了军事设施保护法,审议了食品安全法、广告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和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案草案等。
(二)通过立法推动和落实重大改革举措。修改预算法,对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常委会前后经过4次审议,对预算法作出重要修改。重点从实行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推进预算公开和绩效管理、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等方面,对预算法进行了全面完善。国务院按照新修改的预算法,作出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出台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等举措,强调坚持依法理财、主动接受监督。
适应推动政府简政放权的需要,常委会对保险法、证券法、注册会计师法、政府采购法、气象法等5部法律的部分规定作出修改,取消和下放法律规定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
供法律依据和支持。
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快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常委会及时调整立法工作计划,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将原来的国家安全法改为反间谍法,加强反间谍工作;二是审议新的国家安全法草案,以此统领国家安全领域法律制度;三是审议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等法律草案,推进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法治化。
(三)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一是注重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环境保护法、立法法、行政诉讼法等重要法律的修改,都是由全国人大有关委员会牵头起草的;对“一府两院”负责起草的法律案,有关委员会提前介入,共同研究起草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如期提请审议。二是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统筹考虑立新废旧、法律间协调完善和衔接等问题。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审议通过关于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7个法律解释,就民法通则、婚姻法有关公民姓名权的规定作出解释。三是完善立法工作方式。完善法律草案出台前评估工作,加强立法项目论证,健全常委会立法工作机构联系人大代表机制,邀请代表参加立法调研、审议等工作。认真研究和吸收公众意见建议,并及时作出情况说明和反馈。
三、依法对有关法律问题作出决定,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常委会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对若干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有力促进和保障宪法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对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作出决定。实行行政长官普选,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制发展的重大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正确实施香港基本法和依法推进香港政制发展负有宪制责任,有必要就行政长官普选制度的若干核心要素和相关问题作出决定。常委会依据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和解释,通过了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为下一步香港特别行政区提出行政长官普选具体办法确定了原则、指明了方向。这对于全面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和香港基本法,推动香港循序渐进发展民主、依法顺利实现2017年行政长官由普选产生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对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设立知识产权法院问题分别作出决定。根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常委会作出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决定,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为探索完善刑事诉讼程序、健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提供法律依据和支持。同时,要求有关方面依法认真做好相关工作,总结实践经验,并将实施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对授权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33个试点县(市、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问题分别作出决定。贯彻中央改革决策,在认真审议国务院相关议案的基础上,常委会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广东、天津、福建3个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这两个决定都是为推进相关领域改革提供法律依据和支持,体现了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的精神。
(四)对设立国家宪法日、烈士纪念日分别作出决定。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常委会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规定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设立国家宪法日,有利于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通过多种方式提出设立烈士纪念日的意见建议,呼吁加强烈士纪念工作。为此,常委会通过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这是继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之后,依法确立的第三个纪念日。国家隆重举行纪念和公祭活动,极大地弘扬了爱国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常委会还依法决定批准我国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协定以及加入的国际公约13件,决定和批准任免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四、坚持问题导向,增强监督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常委会围绕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保证法律正确有效实施,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要问题、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一年来,共听取审议“一府两院”13个工作报告,检查4部法律实施情况,开展3次专题询问、4项专题调研。
(一)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常委会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关于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情况报告,检查专利法、旅游法实施情况。针对内外环境不确定因素增多、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等情况,我们督促有关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着力提升经济增长质量、效益和内生动力。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专利应用和保护,依法查处专利侵权行为,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提高产业竞争力。
2017高考政治一轮复习 考点规范练16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含解析)
考点规范练16
一、选择题
1.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作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指出新修订的消保法实施一年多来,其规定的一些内容并未真正“落地”。这表明( )
A.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立法权
B.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C.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
D.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
答案:C
解析:该题考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作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可以看出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的是监督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选C项,排除A项;B项错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D项错误,全国人大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其常设机关。
2.2015年10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本次新法修改力度非常大,从原来的104条增加到154条,加大了违法处罚力度。下列对食品安全法修改程序排序正确的是( )
①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正案(草案)》进行初审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正案(草案)》通过人大网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③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正案(草案)》 ④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决定
A.④→②→①→③ B.③→②→①→④
C.③→①→②→④ D.④→①→②→③
答案:C
解析:该题以食品安全法修改程序为背景考查人大和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以及人大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国务院是行政机关,是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因此,首先要由其具体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正案(草案)》,并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正案(草案)》进行初审;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因此会通过人大网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并最终行使立法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决定。
3.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国家安全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9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这表明( )
①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决定权 ②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立法权 ③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执行机关 ④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A.①② B.①③
C.③④ D.②④
答案:D
解析:题干中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法律,说明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行使立法权,②④符合题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国家安全法,是行使立法权,而不是决定权,①错误;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国务院是全国人大的执行机关,③错误。故选D项。
4.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以国家立法的形式,建立了我国的宪法宣誓制度,凡经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必须公开向宪法宣誓。这体现了( )
①宪法是公民的根本行为准则 ②我国国家机关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③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享有审议权 ④宪法都是人民利益和意志的体现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向宪法宣誓,体现了宪法作为根本法的地位,①应选;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宪法宣誓制度,坚持了民主集中制原则,②可选;审议权属于人大代表职权,③错误;宪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只有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是人民利益和意志的体现,④不选。
5.以下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行使的职权的有( )
①领导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 ②执行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 ③通过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的决定
④听取审议国家财政科技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报告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答案:C
解析: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在其闭会期间,全国人大的部分职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①错误,我国《宪法》规定,全国各级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国务院;②错误,执行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的应该是各级人民政府;③④正确,应选C项。
6.2015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新的立法法规定: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这意味着
( )
①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内拥有一定的立法自治权 ②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作为我国的立法机关,统一行使国家立法权 ③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职权,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④完善国家治理体系能够提高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错误,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各自治区具有立法自治权,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没有这项权力;②错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我国的立法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地方各级人大只是我国的权力机关不是立法机关,只能制定地方性法规,没有国家立法权。③④正确,应选D项。
7.2015年9月2日,甘肃省推行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年度清单制度,明确了政府须报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范围。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有决定权。但对重大事项却没有明确、具体的界定。甘肃省的这一做法( )
①夯实了人大权力机关的地位,完善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②实现了人大政府相互制衡,有效防止国家权力滥用 ③贯彻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发展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④重构了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巩固了人民当家作主地位
A.①③ B.②④ C.①④ D.②③
答案:A
解析: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其他国家机关由其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人大和政府不是相互制衡的关系,②错误;④错误,重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意味着要改变政体。①③理解正确,选A项。
8.近年来,我国各级人大代表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推出“代表热线”,建立“代表工作室”,广泛听取群众呼声,就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向人大提出许多好的议案。这说明人大代表( )
①积极参与立法,不断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 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维护广大人民的利益 ③积极行使提案权,为现代化建设出谋划策 ④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该题旨在考查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建立‘代表工作室’,广泛听取群众呼声”是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的体现,③正确;“就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向人大提出许多好的议案”是人大代表积极行使提案权,为现代化建设出谋划策的体现,④正确;①与题意无关;②错误,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因此,应选D项。
9.江苏对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如何履职进行了探索。经过几年努力,实现了“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创建“人大代表之家”、建立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日和市区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的广泛覆盖。“一个载体,两项制度”( )
①提高了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 ②拓宽了人大代表了解社情民意的渠道 ③扩大了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 ④促进了公民对人大工作的有序参与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①“提高法律地位”的表述错误;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包括立法权、任免权、决定权和监督权,权力并没有扩大,③表述错误;②④表述正确且符合题意。
10.民主集中制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和活动原则。下列选项中符合这一原则的是( ) ①某村召开村民大会,村民投票选举村委会主任 ②某乡人民代表大会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③某市市长在该市人民代表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④某市市委决定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公推直选范围
A.②④ B.①③ C.②③ D.①④
答案:C
解析:村民选举村委会主任属于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中的民主选举,不符合民主集中制原则,排除①;市委属于党的机关,扩大基层党组织公推直选范围属于党内民主,不符合民主集中制原则,排除④;②③符合民主集中制原则。
11.实践表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保障人民根本利益的好制度。这一制度( ) ①以人民当家作主为宗旨,体现人民意志 ②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与核心 ③符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一方法论原则 ④表明矛盾普遍性是正确认识事物的基础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障人民根本利益的好制度”可知①符合题意;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②不符合题意;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符合中国国情”可知③正确;④错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正确认识事物的基础。
12.为保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春季开学后正常运转和“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到位,中央财政下达2015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部分预算。为实现教育补助经费投入,作为人大代表,可以( )
A.行使司法权,完善有关财政教育补助经费投入的法律法规
B.行使决定权,统筹规划各级政府的财政教育补助经费投入
C.行使质询权,督促政府依法落实财政教育补助经费投入
D.行使表决权,审核通过财政教育补助经费使用计划
答案:C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人大代表的权利,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为实现教育补助经费投入,作为人大代表,可以行使质询权,对政府的工作提出质问并要求答复,C项正确;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A项排除;人大行使决定权,B项排除;审核通过财政教育补助经费使用计划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力,D项排除。故答案选C项。
二、非选择题
13.为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战略部署,全国人大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有针对性地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开展多种形式的论证咨询,充分听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和群众的意见,增强公众参与立法工作的实效;进一步明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进行宪法监督的对象、范围、方式等,加强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的备案审查工作。
结合材料,运用政治生活知识,谈谈全国人大是如何推进依法治国的。
答案:①认真行使立法权,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提高立法质量。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③依法行使监督权,认真监督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④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
解析:审设问可知,要求回答全国人大推进依法治国的措施。根据材料中的分号划分层次,每一个层次对接一个原理:第一层次对接行使立法权,第二层次对接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第三层次对接行使监督权。综合来看,坚持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14.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人口结构关系经济、社会、家庭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四川省老年人口规模进入快速增长期,人口结构性矛盾逐步显现,要求修改计划生育政策的呼声日益强烈。
2013年11月,中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调整生育政策。“2013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已明确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建议省人大尽快修订我省的计划生育条例,地方在执行上才好‘有法可依’。”省人大代表、德阳市副市长钱书模表示。无独有偶,省人大代表翟峰也指出,当前放开“单独二孩”存在着障碍,应尽快启动实施修订工作。为此,他联合多名代表一起递交了关于修改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议案。2014年3月26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如下修改:一、第十四条第二项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二、删去第十四条第三项、第四项、第八项。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结合材料,运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有关知识,解读四川省“单独二孩”政策的落地过程。
答案: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以人民当家作主为宗旨,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单独二孩”政策,是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根据四川省的具体情况而制定的。②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具有立法权、决定权。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常委会行使决定权和立法权,为四川省“单独二孩”政策的落地提供了法律保障。③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行使提案权。省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呼声,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使政策得以修改,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
解析:本题涉及的知识要点很多,既有宏观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原则、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又涉及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权和决定权、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等。本题给我们的启迪是整合好核心知识点的相关内容,从是什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地位、人大的权力、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组织和活动原则)、为什么(实行的原因和意义)以及怎样坚持和完善的角度进行整合。
青岛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自测3
青岛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考法在线考试
满分: 100.0分 得分:88.0分
一 . 判断题(每题1.0分) 得分:16.0
1. 选任制公务员在选举结果生效时即任当选职务;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其所任职务即终止。 正确
A.正确
B.错误
2.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6年结束 正确
A.
正确 B.错误
3. 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正确 A.正确
B.错误
4. 法治政府最基本的特征,就是把自身的权力自觉地限制在法律的范围内,严格依法办事。
正确 A.正确
B.错误
5. 《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正确 A.正确
B.错误
6. 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取得并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公共事务,行政相对人如认为行政机关侵害其权益,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请求纠正行政机关的错误行为,获得法律救济,并要求行政机关承担责任,以切实保障公民的权利。 正
确 A.正确
B.错误
7.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某一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正确
A.正确
B.错误
8.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万元。 正确
A.
正确 B.错误
9. 《行政许可法》适用于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行政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 错误 正确答案:
B A.正确
B.错误
10. 行政法的重心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正确 A.正确
B.错误
11.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推进社会领域制度创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正确 A.正确
B.错误
12.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
正确 A.正确
B.错误
13.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正确 A.正确{2017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B.错误
14.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改革开放是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 正确
A.正确
B.错误
15.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