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驻所检察室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  点击:   2013-01-18

20’年驻所检察室工作计划篇一

监所科工作计划

监所检察科工作情况汇报及今后工作计划

一、工作情况汇报

截止2013年5月20日,我院监所检察工作在院党组、及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加强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开拓创新,联合相关单位开辟检察监督新格局。进行看守所安全大检查5次,配合看守所安全清监15次,单独对监区安全防范、在押人员食堂卫生检察100次,找在押人员谈话教育40人次,召开联席会议2次,社区矫正情况检查一次,抽查3次。

(一) 深入开展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活动

今年,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要求,并按照市院的部署,在额市地区二个看守所开展了留所服刑人员专项检查活动,及时召开了由主管检察长和公安主管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在活动中,我院积极开展各项执法检查活动,切实提高检查实效,对监室内留所服刑人员情况认真检查,超过三个月以上留所服刑人员一律投送监狱,现看守所已经没有三个月以上刑期留所服刑人员。

(二)加强对监外执行工作的管理与监督,确保刑罚正确实施。

今年我院监所科把社区矫正工作作为工作重点,建立“1.2.3”工作模式

二、围绕目标考核责任状监所科今后工作计划

(一)2013年监所科加分点

1、理论调研文章5分(每篇1分)。

2、检察建议3分(每篇0.2分)

3、纠正违法通知书5分(每份1分)

(二)工作计划

1、目前监所科已经在检察日报发表信息1篇,准备积极参与信息调研的投稿,并积极与办公室协调,在11月25日之前完成剩余四篇文章的发表,争取此项工作得到满分。

2、积极与看守所、司法局协调,11月25日之前完成检察建议15份,争取此项工作得到满分。

3、5月20日监所科已经完成司法局社区矫正人员建档情况比对工作,发现有个别脱管漏管现象,准备于6月1日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具体核实司法所是否有脱管、漏管情况,争取努力发现下发纠正违法通知书线索,尽可能完成目标考核要求。

4、按照驻所检察室规范化要求,准备6月25日前对在押人员进行法制教育一次(讲稿已准备好),与预防科、反贪局联合对看守所账目进行检查一次。

20’年驻所检察室工作计划篇二

检察室工作流程

检察室

工作流程图

20’年驻所检察室工作计划篇三

检察室工作总结

寺滩乡检察室2014年工作总结

一年来,寺滩乡检察室在县检察机关和乡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委有关反腐倡廉的要求以及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以“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为依托,充分发挥乡检察室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检察机关“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各类涉农问题,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现将一年来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20’年驻所检察室工作计划}.

一、建设基本情况

按照省检察院和市检察院“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中提出的“七个一”安排部署,于2014年1月在寺滩乡设置了派驻检察室,并设立醒目的公示宣传栏和便民意见箱,同时安排2名检察干警专职负责日常工作;在所属2个行政村设立了检察联络站,安排1名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担任检察联络员,承担本村专项行动具体事务的落实。乡检察室检察干警负责对检查联络站联系、指导工作。一年来,检察室、联络站按照《关于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检察服务室、站档案建设的函》要求逐渐完善档案管理机制。内容包括粮食直补、农资补贴、退耕还林、危房改造、低保五保、计生奖励、伤残补贴、大病救助、新农合报销、一事一议等惠农资金和

涉农项目。将村务公开栏已做公示的涉农项目、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入户走访和调查。对符合相关政策、应该领取补贴的农户,其应领和实领哪些惠农资金,以及资金发放和到位情况进行监督。与上级院建立网络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将涉农资金和惠农项目通过网络平台登记公布,以便上下两级跟踪监督。通过档案建设和信息查询系统的搭建,有效的预防村干部在此领域的职务犯罪,起到有力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二、主要工作情况

我检察室的主要工作有接待工作、法制宣传、法律监督、矫正帮教、发现职务犯罪案件、参与调解和解和职务犯罪预防等。2014年的工作主要围绕以下几点来开展:

(一)大力开展法律宣传与服务,促进农村法制建设。为了推进农村法制建设和保障民生民利,检察室工作人员以服务“三农”、促进农村法制建设、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为目标,突出“三个功能”,从法律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等基础性工作做起,逐步扩大检察室工作成果。

一是突出法律宣传教育功能,提高基层村民学法知法守法意识。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是派驻检察室的主要工作内容,一年来,检察室工作人员结合“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利用举报宣传周、普法宣传日、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 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教育,认真普及法律知识。通过法律宣传教育,检察室所辖村的广大群众学法、知法、守{20’年驻所检察室工作计划}.

法和依法维护个人权益的意识得到极大的增强,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和知晓率,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加强了人民群众对检察人员执法公信力的理解和信任,推动了农村法制建设和基层稳定。

二是突出法律咨询服务功能,提高群众运用法律维权能力。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与法律服务是检察室神圣职责,检察室的工作人员,充分发挥检察室“窗口”和前沿阵地作用,主动贴近、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性深入村组,听民声、察民情、排民忧、解民难,与广大农民群众交朋友,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为农村百姓答疑解惑,及时发现和解决农民身边的涉检涉法问题,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三是突出职务犯罪预防功能,提高基层干部认真履职意识。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教育是检察室重要职责之一,在开展经常性法律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机会,通过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发放预防犯罪宣传单等方式,对工作人员进行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教育。一是围绕惠农资金发放、惠民政策落实、办事流程在乡机关、各村进行公示公开,确保“一折统”、“一册明”不折不扣的落实到群众手中。二是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危旧房改造、环境连片整治、农业综合开发、征地拆迁等项目实施公示公开,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资金执行到位,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二)深入开展矛盾排查与化解,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促进农村和谐,维护基层稳定是检察室最重要的使命。一年来,工作人员紧紧围绕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以大力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抓手,发挥“三个作用”,全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一是发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用,以化解矛盾为载体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一年来,全体工作人员始终将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坚持经常性深入农村,深入群众之中,与人民群众打成一片,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和建议,向群众讲法律、讲政策,以法释理,热情服务,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将不稳定因素消化在萌芽状态。

二是发挥接待信访维护稳定作用,以热心接访为抓手推动农村和谐稳定。为认真开展信访稳定工作,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检察室工作人员对每名来访群众热心接待,对所反映的问题都高度重视,在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后都及时答复并做好解释工作。今年,办理群众信访3件,领导干部接访19起,协调解决了群众需求31条,接待群访事件2起,协调解决2起。

三是发挥配合打击职务犯罪作用,以查办犯罪的震慑力促进基层和谐稳定。配合自侦部门严厉打击职务犯罪,也是检察室工作职责之一。检察室在搜集到有价值的职务犯罪线

索后,发挥先于发现线索且掌握线索的优势,积极主动地协助和配合自侦部门查办案件。

(三)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行为。多年来,对基层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监督工作一直是个弱项。对此,检察室将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监督纳入检察室工作范围,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敢于监督、善于监督。首先,从涉农资金专项治理入手,对辖区内的涉农资金、惠农资金、民政资金、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了清理。其次,对农社保、救济、优抚对象的确定及惠农资金发放等也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再次,对于行政履职情况实施了监督,重点监督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吃拿卡要等行为,有效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乡检察室将完善检察室、村检察联络站工作制度机制,进一步提高检察室工作人员和联络员的法律监督能力和业务素质,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工作队伍,提升工作能力、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以过硬的工作本领和纪律作风进一步推进“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

20’年驻所检察室工作计划篇四

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工作流程

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工作流程{20’年驻所检察室工作计划}.

一、收押检察

(一)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的收押管理活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二)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有无相关凭证:

1.收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具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刑事拘留证、逮捕证;

2.临时收押异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是否具备县级以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监狱签发的通缉、追捕、押解、寄押等法律文书;

3.收押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罪犯、判决确定前未被羁押的罪犯,是否具备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

4.收押被决定收监执行的罪犯,是否具备撤销假释裁定书、撤销缓刑裁定书或者撤销暂予监外执行的收监执行决定书。

(三)看守所是否收押了依法不应当收押的人员。

二、出所检察

(一)看守所对在押人员的出所管理活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二)在押人员出所有无相关凭证:

1.被释放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是否具备释放证明书;

2.被释放的管制、缓刑、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罪犯,是否具备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

3.假释罪犯,是否具备假释裁定书、执行通知书、假释证明书;

4.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是否具备暂予监外执行裁定书或者决定书;

5.交付监狱执行的罪犯,是否具备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书和执行通知书;

6.交付劳教所执行的劳教人员,是否具备劳动教养决定书和劳动教养通知书;

7.提押、押解或者转押出所的在押人员,是否具备相关凭证。

三、羁押期限检察

(一)看守所执行办案换押制度是否严格,应当换押的是否及时督促办案机关换押;

(二)看守所是否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届满前七日,向办案机关发出羁押期限即将届满通知书;

(三)看守所是否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超期羁押后,立即向人民检察院发出超期羁押报告书并抄送办案机关。

四、事故检察

(一)在押人员脱逃;

(二)在押人员破坏监管秩序;

(三)在押人员群体病疫;

(四)在押人员伤残;

(五)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

(六)其他事故。

五、执行刑罚活动检察

留所服刑检察

(一)看守所办理罪犯留所服刑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0’年驻所检察室工作计划}.

(二)对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上罪犯留所服刑的,是否按照规定履行批准手续;

(三)看守所是否将未成年犯或者被决定劳教人员留所执行;

(四)看守所是否将留所服刑罪犯与其他在押人员分别关押。

对看守所提请或者呈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活动检察的内容:

(一)提请或者呈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条件;

(二)提请或者呈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和有关规定;

(三)对依法应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 看守所是否提请或者呈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六、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

负责公安机关侦查的留所服刑罪犯又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以及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等工作。

七、受理控告、举报和申诉

驻所检察室应当受理在押人员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检察机关提出的控告、举报和申诉,根据在押人员反映的情况,及时审查处理,并填写《控告、举报和申诉登记表》。

驻所检察室应当在看守所内设立检察官信箱,及时接收在押人员控告、举报和申诉材料。

驻所检察室对在押人员向检察机关提交的自首、检举和揭发犯罪线索等材料,依照本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办理,并检察兑现政策情况。

驻所检察室办理控告、举报案件,对控告人或者举报人要求回复处理结果的,应当将调查核实情况反馈控告人、举报人。{20’年驻所检察室工作计划}.

驻所检察室受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关羁押期限的申诉,应当认真进行核实,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申诉人。{20’年驻所检察室工作计划}.

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审查留所服刑罪犯的刑事申诉,认为原判决或者裁定正确、申诉理由不成立的,应当将审查结果答复申诉人并做好息诉工作;认为原判决、裁定有错误可能,需要立案复查的,应当移送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办理。

{20’年驻所检察室工作计划}.

八、纠正违法和检察建议

(一)驻所检察人员发现轻微违法情况,可以当场提出口头纠正意见,并及时向驻所检察室负责人报告,填写《检察纠正违法情况登记表》;

(二)驻所检察室发现严重违法情况,或者在提出口头纠正意见后被监督单位七日内未予纠正且不说明理由的,应当报经本院检察长批准,及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三)人民检察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后十五日内,被监督单位仍未纠正或者回复意见的,应当及时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报告。

对严重违法情况,驻所检察室应当填写《严重违法情况登记表》,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报送并续报检察纠正情况。

20’年驻所检察室工作计划篇五

驻所检察室里的故事

驻所检察室里的故事

每个监管场所,都有检察机关派驻的驻监(所)检察室,驻监(所)检察室的检察官们不仅履行着法律监督职能,还不断给予在押人员人性化关怀,他们让爱穿透了高墙的阻隔,为在押人员送去了融融暖意,同时为他们架起了与外界沟通的桥梁。

沙湾县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是国家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是新疆地区唯一连续三次获此殊荣的单位,在维护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的同时,更注重对在押人员的权益保护,并对有困难的在押人员给以更多的关爱。

给在押人员的宝宝开生日party

张某是看守所的一名在押人员,几年前,她开起了自己的公司,过上了丰衣足食的日子,后来,却和经济犯罪扯上了关联。

一次谈话,张某坐在了检察官王帆面前。王帆发现,进所才一个月左右的她情绪异常低落,常常莫名其妙地发呆。

王帆与她拉起了家常。谈起这里的生活,她的声音仍然很冷淡。虽然监舍里人员较多,她却能和差异巨大的舍友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并接受这个现实。“我相信因果报应,既然以前享受过了,现在就到了付出的时候。我从没有接触过如此底层的人,我会把这里当作我人生难得的经历。”

聊到了其儿子时,张某情绪有了起伏。原来,再过几天,儿子就满三岁了,张某很想儿子,却又不想在这种场合和儿子见面。随着儿子生日的到来,想念儿子的心情越来越迫切。

王帆敏锐地捕捉到这一次感情的波动。“也许,我们可以帮帮她。” 检察官们及时将此情况向院领导反映,并与看守所管教民警联系

协商此事。

基于张某进所后表现较好,为稳定她的情绪,使其安心接受教育,2015年3月8日,张某儿子三岁生日的当天,检察官王帆、刘宝平和看守所管教将其接到所一间普通的房间,为小孩子带上寿星帽,唱着生日歌,与换上便装的母亲共同切蛋糕、吹蜡烛。调皮的小家伙和陌生人在一起虽然有些害羞,但看见妈妈了欢喜得不行,母子俩度过了一小段欢乐时光。喜悦的心情让时间停止了,直到儿子离去,张某才回过头擦了擦眼泪。

经过这件事后,张某表示,今后,她将严格监规纪律,配合案件办理,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监所检察科

20’年驻所检察室工作计划篇六

检察室专题调研方案

乡镇检察室专题调研工作方案

根据上级院的要求和检察长的指示精神,要求不断加大对乡镇检察室工作的指导力度,充分发挥乡镇检察室的职能作用,经院领导研究,拟对增设乡镇检察室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问题开展专题调研。为开展好该项调研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 调研目的

回应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为增设乡镇检察室提供智力支持;加大生态检察工作力度,为“双修双城”建设提供司法支持;提高发现、收集职务犯罪线索能力,为打击扶贫等重点领域职务犯罪提供有效支持。

二、 调研内容

增设乡镇检察室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生态检察工作;发现、收集职务犯罪能力建设。

三、 调研时间

4月16日~5月30日。

四、 调研方式

与乡镇检察室干警、区相关部门、村“两委”等座谈、走访群众、发放民意征集表、考察学习等。

五、 调研组织

成立专题调研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担任,副组长由市院研究室主任担任,成员为市院研究室和检察室全体干警。

六、 责任分工

研究室负责调研工作整体把控和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以及调研报告审核上报等;乡镇检察室负责调研工作的具体组织落实和调研材料的收集、整理并形成调研报告等;行装处负责安排车辆并提供经费支持等。

七、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本次专题调研工作的重要性。此次调研是按照陈检的指示精神开展的一次重要调研活动,是服务领导决策的具体体现,也是服务领导能力和水平的具体体现,调研要求真务实,为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二)此次调研由市院研究室牵头,以乡镇检察室为主,要求城郊院尤其是乡镇检察室密切配合,全力以赴做好相关调研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调研工作高质量完成。

(三)后勤部门要大力支持,做好检务保障工作,确保调研工作顺利开展。

研究室

201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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