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领导口才  点击:   2012-05-28

2017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篇一

2011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1年2月24日在宁波市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蒋剑巍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0年工作回顾

2010年,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弘扬‚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服务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努力,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市法院新收各类案件115005件,办结114601件,同比分别上升0.82%和下降0.52%;未结案10781件,同比上升3.97%。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新收各类案件11654件,办结11405件,同比分别上升2.14%和下降1.68%;未结案911件,同比上升37.61%。全市法官年人均结案120.56件。

一、注重服务大局,着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一年来,全市法院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积极应对新形势新任务,增强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切实履行好服务科学发展的职能。

积极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市委改革突破、创新提升“两个年”活动等决策部署,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时出台服务我市拓市场调结构促消费增优势惠民生、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3个实施意见,指导全市法院依法妥善审理在加强宏观调控、扩大消费需求、优化投资结构中发生的各类案件,打击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平等保护各类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积极保障重大工程项目建设。

依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认真审理与市场经济密切相关的商事案件,保障市场经济健康运行,共审结此类纠纷25688件,诉讼标的额128.39亿元。其中,审结买卖、承揽、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案件9554件,诉讼标的额31.71亿元,制裁违约失信行为,保护诚信经营;审结借款、票据、信用证、证券等金融纠纷案件15578件,诉讼标的额80.45亿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同时,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依法严惩,审结走私、虚开增值税发票、偷税漏税、金融诈骗等犯罪案件430件,判处753人;其中妥善审理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54件,判处81人,涉案金额37.34亿元,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

12.36亿元。

努力保障创业创新发展。积极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审结知识产权民事案件759件、刑事案件48件,营造保护和激励创业创新的司法环境。审结破坏生态、污染环境、侵占耕地、林地等犯罪案件45件,民事赔偿案件85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准予执行此类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90件,保障和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310件,诉讼标的额6.79亿元,依法承认和执行涉外、涉港澳台仲裁裁决,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认真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办案中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尽力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调解协调促成各方共赢,全力挽救资金链断裂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5月,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暂缓破产程序、招商引资接盘等举措,促使负债达7.24亿元的宁波百联工业技术有限公司重组成功,取得较好社会效果。

二、注重健全多元调处机制,着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一年来,全市法院着眼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积极探索完善多元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努力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加大矛盾纠纷协调化解的力度。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力求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审结民商事案件57135件,其中可调撤民商事案件54213件,调解、撤诉结案33332件,调撤率达61.48%;行政案件经协调

后撤诉204件,占39.38%;经调解使刑事被害人及其亲属及时获得8370万元的经济赔偿;促成执行和解3476件。完善诉讼与非诉讼对接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委托调解、联合调解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全年委托调解2769件,调解成功2367件;与基层干部、群众联合调处矛盾纠纷1576起,与建设、司法行政部门联合通过快速处理机制调处物业服务纠纷2151起,与检察机关联合调处民商事申诉案件、抗诉再审案件52件;依法审查确认人民调解协议1074件,继续推进人民调解员驻法院或法庭工作,诉前调解案件1781件。

协同破解司法难题。在省市综治部门的支持下,推进征信、查控、惩戒、监督、保障等五大执行综治系统建设。与工商部门联建共享信用宁波系统,借助公安力量查控被执行人,建立执行财产举报奖励制度,对消极履行和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引导当事人在民事调解书中设立督促履行、担保履行条款,强化执行威慑,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排查清理重点执行案件1016件,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和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巩固和扩大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成果。共执结案件35217件,执行标的额64.70亿元,执结率为92.78%。联合有关部门运用纠错、协调、教育、救济等手段化解上级交办的涉诉信访积案211件。

优化司法惠民举措。健全立案大厅‚一站式‛服务功能,开辟工作日午间立案通道,印发立案便民手册,发布立案接待规范,实行院领导每周预约接访和庭长每日接访,推进“立

案信访窗口”标准化、便民化建设。市中级人民法院等9个法院的立案大厅获省级文明窗口称号。在审判法庭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和群众设置无障碍通道。到巡回审判点以及村、社区、企业等巡回审判案件1869件。依法为当事人减、缓、免收诉讼费747万元,为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72.12万元。

三、注重参与社会建设,着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年来,全市法院切实履行在社会建设和管理中的重要职责,找准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积极探索加强社会管理的举措和方法,努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重视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及时向有关部门或单位发送司法建议88条。在县(市)以上媒体发表法制宣传稿件8701篇,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完善联系乡镇(街道)、社区、村、企业、重点工程等工作制度,选派18名干部到乡镇(街道)挂职,指派228名法官担任村(社区)法制促进员,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成讼之前。实行敏感案件受理专报,加强案件信访风险评估,即时通报有关部门联合防范化解。按照上海世博会安保职责要求,排查化解敏感性矛盾纠纷140件,实行维稳风险每日报送,扎实做好“护城河”各项工作。

重视发挥刑事审判的惩防职能。正确理解和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从严、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打击“两抢一盗”、贩毒、网络赌博、打黑除恶等专项行动。审结

2017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篇二

2017年杭州市事业单位考试公文及应用文的写作指导(报告)

2017年杭州市事业单位考试公文及应用文的写作指导(报告)

报告

1.功能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询问。

2.类型

A.工作报告 B.情况报告 C.建议报告

D.答复报告 E.报送报告

3.注意事项

报告的内容应当先说成绩,把成绩说透,再反映缺点和问题。

【参考范文】关于在市直单位开展财政监督检查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监督,防止财政收入流失和国家资金的乱用浪费,根据《预算法》、《会计法》、《国务院关于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湖北省省级预算收入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局拟在市直单位开展财政监督检查。现报告如下:

一、检查单位

„„

二、检查时限

2003 年1 月至2004 年12 月发生的财务收支和财务管理情况,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可追溯检查到以前年度。

三、检查内容

„„

四、违纪违规处理

检查工作必须贯彻依法行政、依法监督、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对查出的各种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严格按照国家现行财经法规和有关政策进行处理。对于对抗检查、屡查屡犯、明知故犯、编造假账的,必须从严处理。检查中把“处理事与处理人结合起来”,切实加大对违法违纪责任人的处理力度,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检查中查出的各项应缴的违法违纪款项,要保证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拒不缴库的,由银行依法协助划拨扣款。对于清查出来的偷逃税、欠缴税款,必须立即上缴国库,并按税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

荆州市财政局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2017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篇三

2009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9年2月 日在宁波市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蒋剑巍

各位代表:{2017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8年的主要工作

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三个至上”,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应对金融危机,主动服务工作大局,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强化司法职能,服务工作大局

市中级人民法院从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出发,认真开展审判和监督指导工作。全市法院新收各类案件104104件,办结99199件,同比分别上升26.00%和20.41%;尚有未结案11494件,同比上升74.44%。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新收各类案件9882

件,办结9695件,同比分别上升21.65%和17.73%;基层法院新收各类案件94222件,办结89504件,同比分别上升26.48%和20.71%。

第一,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受宏观经济形势和金融危机影响,去年我市经济发展出现新困难新问题,借贷、担保等金融类纠纷、涉企业债务类纠纷以及群体性民工追薪等劳动纠纷案件上升势头迅猛。如果不及时妥善地审理好这些案件,不但影响我市经济发展,也给社会稳定造成隐患。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制定《关于为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等措施,提出“依法、积极、妥善”的工作要求,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审判职能落到实处。共审结一、二审经济纠纷案件1592件,诉讼标的额37.45亿元;监督指导基层法院审结经济纠纷案件18080件,诉讼标的额74.49亿元,结案总数和诉讼标的总额同比分别上升80.55%和94.94%。

妥善审理金融纠纷案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全市法院去年受理的金融纠纷案件数量多、标的额大。审结借款合同、保险、证券、信用证等金融纠纷案件12406件,诉讼标的额81.34亿元,同比分别上升38.07%和277.65%。工作中,对暂时出现资金周转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慎重采取强制措施,灵活运用信用担保、抵押、第三方担保以及“活查封”等保全手段,并通过调解、和解和司法

重整等法律调节手段,保护经济实体的再发展能力。在一审审结的金融纠纷案件中,调解撤诉率为50.56%。去年10月份,余姚市重点骨干企业浙江宝诚不锈钢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逃逸,拖欠银行贷款等债务达16.6亿元,涉及关联企业和担保企业20余家,在当地引发了一系列连锁反应。市中级人民法院迅速开辟专案“绿色通道”,引导利益相关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共受理涉宝诚公司系列案件29件,诉讼标的额8.32亿元;指导余姚市人民法院和海曙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46件,诉讼标的额2.62亿元。同时,对涉嫌欺诈的17份信用证项下的3亿多元资金及时裁定中止支付,防止损失扩大。

对企业因资金链断裂而引发的纠纷,从三个“有利于”出发,将一批标的巨大的涉企案件集中由企业所在地或主要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并指导基层法院做好协调工作,依法支持各地政府妥善化解风险,最大限度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先后依法指定镇海区人民法院和鄞州区人民法院集中审理和执行涉宁波俊诚金属管业有限公司和涉浙江华健医用工程有限公司系列案,实际效果较好。

妥善处理买卖合同、房地产等与市场经济密切相关的案件。审结买卖合同纠纷案件7342件,诉讼标的额16.48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5.61%和15.25%,制裁违约失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审结企业破产案件2

件,保护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国家和集体资产流失。贯彻国家对房地产业的调控政策,审结房地产案件385件,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审结涉外、涉港澳台经济纠纷案件238件,优化我市投资环境,促进对外开放。

积极支持我市创新体系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保障“两创战略”实施,审结知识产权民事案件393件、知识产权刑事案件26件。经积极争取,我市已有4个基层法院获得部分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

第二,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紧紧围绕“平安宁波”建设,切实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

一、二审刑事案件834件;监督指导基层法院审结刑事案件9464件,总数同比上升6.00%。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的2212人,占判处罪犯总数的14.57%。审结危害国家安全、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严重犯罪案件3425件;审结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重大责任事故等严重危害广大群众生命健康犯罪案件17件;审结走私、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39件;审结贪污、受贿、渎职犯罪案件241件,判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33人。坚持依法惩处与教育疏导相结合,妥善处理涉众性犯罪案件,

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通过刑事审判,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对2690名罪行较轻的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管制或单处附加刑;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从轻判处1107名未成年犯,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未成年犯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依法宣告7名刑事自诉被告人无罪;为772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依法减刑3784人、假释141人,总人数同比上升38.94%。

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疏导安抚工作,及时化解潜在的矛盾冲突。在民事审判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加强辨法析理和教育引导,促使争议各方通过调解、和解等方式解决纠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二审民事案件3422件,诉讼标的额46.34亿元;监督指导基层法院审结民事案件49790件,诉讼标的额103.10亿元,结案总数和诉讼标的总额同比分别上升20.07%和105.59 %。其中,一审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为59.67%、二审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为33.66%。积极探索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设立诉前和解室,开展委托调解,协助、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全力推进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

2017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篇四

2017-2022年杭州市PPP模式市场机会分析报告(目录)

杭州市PPP模式市场机会分析及投资策略咨询报告

{2017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2022年

前 言

PPP 是英文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 的简称,可以简单地翻译为“公私合营关系”或者“公私合作关系”(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关系)。泛指政府与私营商签订长期协议,授权私营商代替政府建设、运营或管理公共基础设施并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

为鼓励PPP模式发展,财政部分别于2014年11月、2015年9月、2016年10月连续推出三批PPP示范项目,项目数量分别为26个(原30个,后调出4个)、206个、516个,总投资金额分别为1800亿元、6589亿元、11708亿元,同时要求三批示范项目应于2016年底前、2017年3月底前、2017年9月底前完成采购。发改委也分别于2015年7月、2015年12月、2016年9月分别推出1.97、2.26、2.14万亿PPP项目,总容量大幅提升。截至2016年6月30日,财政部两批232个示范项目总投资额8025.4亿元,其中执行阶段项目105个,总投资额3078亿元,落地率达48.4%,与3月末相比(35.1%)显著提升;发改委第一批、第二批PPP项目签约率分别57.8%、16.8%,执行情况较为乐观。

从具体省市分布来看,按照财政部口径,截至2015年6月底,按项目数量排名,前五大省(区、市)依次是贵州、山东(含青岛)、新疆、四川、河南,拥有项目分别为1665个、1034个、784个、748个、699个,合计占入库项目总数的53.1%。按照发改委口径,前五大省(区、市)依次是云南、四川、甘肃、安徽、新疆,分别为175、127、122个、99个、70个,合计占项目总数48.1%。从省市分布上也可以看出,中西部地区PPP项目较多。

未来,从不同区域PPP项目投资领域需求看,在污水处理领域,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城市的日处理能力较高外,其他省市城市的处理能力均有待提高,这些省市未来污水处理PPP项目的投资需求较大,投资机会较多。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领域,吉林、辽宁、黑龙江、湖南、广东、云南、甘肃、青海、新疆等省市的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有待提高,生活垃圾处理PPP项目的投资需求较大,投资机会较多。{2017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7-2022年杭州市PPP模式市场机会分析及投资策略咨询报告》,主要解读了杭州市PPP项目项目投资建设发展环境、杭州市PPP项目入库状况及落地建设现状,PPP模式在杭州市地方例如能源、市政工程、交通运输、水利建设、医疗卫生、产业园区开发、旅游、教育、养老、文化、体育、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的应用分析。最后报告对PPP项目运营模式、PPP项目投融资模式以及杭州市PPP项目的投资机会、投资分析、投资策略进行了解读。如贵单位想对PPP模式有个系统深入的了解、或者想投资杭州市PPP相关领域,本报告将是您不可或缺的重要参考工具。

【出版日期】 2016年

【交付方式】 Email电子版/特快专递

【价 格】 纸介版:15800元 电子版:15500元 纸介+电子:15800元

第一章 PPP模式发展概述

第一节 PPP模式基本定义概述

一、PPP模式基本定义

二、PPP模式主要类别

三、PPP模式发展阶段

四、PPP模式主要特征

第二节 PPP的主要模式分析

一、按私有化程度划分模式

二、按政府对项目资金支持阶段

三、按照收费方式划分模式

第三节 PPP模式主要功能分析

一、一般功能: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

二、特殊功能:融资、利用新技术和机制创新

第四节 发展PPP模式的社会意义

一、有效控制建设费用的超支

二、有利于转换政府职能,减轻财政负担

三、促进投资主体的多元化

四、帮助政府改善发展模式

五、提高项目投资效率

六、合理分配风险

七、有利于提高公共部门管理水平

八、应用范围广泛

九、经济发展带动能力强

十、促成公共利益最大化

第五节 现阶段鼓励发展PPP模式原因分析

一、取长补短,发挥“1+1>2”效应

二、经济降速换档,基础投资仍需重视

三、缓解政府财政压力,降低地方债风险

第二章 中国PPP项目库建设情况分析

第一节 PPP项目库发展规模

一、PPP项目数量入库规模

二、PPP项目入库投资规模

第二节 PPP项目落地投资建设现状

一、PPP项目落地数量和投资额

二、PPP项目落地率稳步提高

三、PPP项目建设资本结构

四、PPP落地项目行业分布

五、PPP落地项目区域分布

第三节 PPP项目参与主体选择{2017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第四节 国家级PPP试点项目分批情况

一、第一批国家级PPP试点项目情况

二、第二批国家级PPP试点项目情况

三、第三批国家级PPP试点项目情况

第三章 2016年杭州市PPP项目投资建设发展环境分析

第一节 2016年杭州市宏观经济环境分析

一、GDP及增长情况

二、工业经济发展情况

三、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五、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情况

第二节 2016年杭州市PPP项目投资建设政策环境分析

一、中国PPP项目投资建设政策

(一)PPP项目建设监管体系概述

(二)《PPP项目合同指南(试行)》

(三)PPP项目相关法规、政策分析

二、杭州市PPP项目相关政策分析

第三节 2016年杭州市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及风险分析

一、中国财政收入及赤字

二、杭州市地方财政收支{2017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三、地方政府债务规模

四、地方政府债务结构

五、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2017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PPP降低地方政府债务系统性风险

第四章 2016年杭州市PPP项目投资建设状况分析

第一节 杭州市PPP项目库发展规模

一、PPP项目数量入库规模

{2017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二、PPP项目入库投资规模

三、PPP项目行业数量分布

四、PPP项目行业金额分布

第二节 2016年杭州市PPP项目落地情况

一、PPP项目落地数量及金额

二、PPP落地项目运作方式

三、PPP落地项目回报机制

第三节 2016年杭州市PPP项目阶段分布

一、杭州市PPP项目识别阶段

二、杭州市PPP项目准备阶段

三、杭州市PPP项目采购阶段

四、杭州市PPP项目执行阶段

五、杭州市PPP项目移交阶段

第五章 2016年杭州市PPP项目应用行业分析

第一节 市政工程

一、杭州市市政工程建设情况

二、杭州市市政工程建设规划{2017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三、杭州市市政工程PPP项目状况

第二节 交通运输

一、杭州市交通运输建设情况

二、杭州市交通运输建设规划

三、杭州市交通运输PPP项目状况

第三节 医疗卫生

一、杭州市医疗卫生建设情况

二、杭州市医疗卫生建设规划

三、杭州市医疗卫生PPP项目状况

第四节 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一、杭州市生态及环保行业发展情况

2017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篇五

2008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8年2月27日在宁波市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蒋剑巍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

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7年工作回顾

2007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

委会的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依法强化审判职能,服务党和国家大局。

全年受理各类案件82621件,办结82385件,同比分别上升7.94%、9.46%。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8123件,办结8235件,同比分别上升8.51%、12.32%。

1、依法惩罚刑事犯罪,努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

稳定。受理一审刑事案件9182件,审结9212件,判

处罪犯14091人,同比分别上升7.62%、8.05%和

4.29%。工作中,坚持严打方针,突出打击重点,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其他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审结该类犯罪案件3206件,判处罪犯5542人。严惩“六合彩”等赌博和毒品犯罪,判处赌博犯罪分子500人、毒品犯罪分子747人。依法加大惩治腐败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力度,审结贪污贿赂、渎职和商业贿赂犯罪等案件119件,判处罪犯135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9人。依法惩罚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走私、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等案件231件,判处罪犯388人。在全部罪犯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的1879人,占13.33%。被告人杨传斌、杨传明等43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绑架、诈骗、非法拘禁等罪一案,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指派精干法官组成合议庭,精心组织,加快审理,现已完成历时八天的第一次庭审,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认真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严把事实、

证据、程序和适用法律关,加大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力度。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确保死刑只适

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具有法定从宽条件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刑事处罚;对不构成犯罪的9名自诉案件被告人宣告无罪,确保无罪的公民不受法律追究;对公诉案件中符合法定条件的896名被告人,指定律师为其辩护。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开展矛盾纠纷

排查调处工作,预防和减少犯罪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处在基层、接近群众的优势,协助、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纠纷调处工作,维护基层稳定。对未成年被告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寓教于审,惩教结合,依法从轻判处1180名未成年罪犯。对2825名确有悔改的服刑人员予以减刑、假释,并加强对罪犯假释后的回访考察,促进罪犯改过自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假释的罪犯连续22年无一在假释期内重新犯罪。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发出司法建议174件,促进有关单位健全制度、堵塞漏洞。

2、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

快发展。全市法院根据社会转型期矛盾纠纷的特点,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民事案件,防止矛盾激化,防止民事案件转化为刑事案件,防止非对抗性矛盾转化为对抗性矛盾。全年受理一审民事案件42413件,审结41824件,解决争议标的金额69.93亿元,同比分别

上升11.71%、12.61%和34.20%。在办结的一审民事案件中,有61.51%的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

依法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审结婚姻家庭、继

承、相邻纠纷等案件 6528件,促进家庭和邻里关系和睦。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7333 件,解决争议标的金额11.41亿元,同比分别上升36.00% 和98.75%,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审结涉农案件 15802件,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和农村经济发展。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司法保护,为他们追索劳动报酬开通“绿色诉讼通道”,快速审理并执行,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696件,解决争议标的金额2350万元。唐某某等264名原告追索劳动报酬一案,原告方因企业拖欠工资,情绪激烈,曾到市政府和劳动部门集体上访。江北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时,根据原告方申请,依法先予执行,及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矛盾激化。

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全市法院运用司法手段,努

力化解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出现的利益纷争。审结企业破产、股份转让、公司盈余分配等案件138件,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审结借款、保险、证券等金融纠纷案件8985件,解决争议标的金额21.54亿元,保护金融债权,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审结买卖合同纠纷案件5845件,解决争议标的金额14.30亿元,平等保护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裁违约失信,建设“信用宁波”。贯彻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审结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和其他房屋案件487件,解决争议标的金额1.25亿元,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审结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128件,同比上升45.45%,进一步优化我市对外开放的法治环境。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促进我市“创新型”

城市建设,加大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制裁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一审审结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342件,解决争议标的金额1.39亿元,同比分别上升56.16%、183.81%。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司法途径认定“SUPCON”和“好太太”两商标为驰名商标。自去年 6 月1日起,慈溪市人民法院取得部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管辖权,使我市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

近年来,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诉讼案件

不但数量增加、规模扩大,而且复杂程度和审理难度加大。全市法院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群体性诉讼案件,坚持既严格执法,维护好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又耐心细致地做好教育、化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确保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共审结群体性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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