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点击: 2018-12-01
反邪教宣传周活动工作总结
威旁乡反邪教法治宣传周活动工作总结
根据县防范办[2014]8号《关于在全县开展反邪教法治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我乡认真结合实际,以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立足于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入开展反邪教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普及反邪教法制知识,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依法抵制邪教的意识,增强依法同邪教斗争的能力,营造依法治理邪教的社会环境为主题,在全乡开展反邪教法治宣传周活动,现就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部署到位
为抓好“宣传周”的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措施,确保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具体体现在“三个有”:
1、有领导小组。我乡成立了以乡人民政府乡长李忠祥同志为组长,乡政法委书记林瑶同志为副组长,各部门、各村负责人为成员的反邪教法治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之间配合抓,有专人办事,确保了工作的全面落实。
2、有工作方案。明确了反邪教法治宣传周活动的目标任务、工作步骤、具体措施。
3、有经费保障。尽管我乡财政非常紧张,但乡政府还是挤出部分资金,专门印制了“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倡议书、家庭拒绝邪教承诺书、“反邪教”签字横幅等宣传材料,以保证反邪教法治宣传周活动顺利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总结}.
二、广泛宣传,氛围浓厚
结合我乡反邪教工作实际,重点针对党员干部、农民群众、学生等不同的人群实施分类宣传教育,反邪教法治宣传周活动期间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1、根据乡反邪教法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我乡在12月9日晚适时组织党员干部、群众、职工、学生等在乡中心学校收看反邪教警示教育片,并开展了座谈讨论,进一步使不同的人群加强了什么是邪教、邪教的危害、特征、邪教与宗教的区别、如何正确对待人生坎坷和生老病死等方面的宣传教育,自觉地做到识邪、反邪,不听、不传、不看、不参与,确保了我乡的社会政治稳定。
2、充分利用乡反邪教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结合赶集人员集中的有利时机,我乡反邪办12月10日在乡中心学校拉开了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序幕。当日会同乡维稳综治办、司法所、妇联、团委等有关部门开展了“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签名活动,并向学生和学生家长发放反邪教宣传材料,加深了未成年人对邪教的认识,也警示学生家长邪教对孩子的危害。同时结合各中小学的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了“六个一”活动,并取得了一定的实效。
3、结合当前我乡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及种草养羊等工作,穿插安排了反邪教知识培训,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反邪教意识,同时与全乡广大农户签订了《家庭拒绝邪教承诺书》,进一步维护了当前我乡的安定团结、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
反邪教法治宣传周活动期间,我乡共悬挂宣传横幅5幅、张贴宣传标语200余幅、开展警示教育六场、,发放反邪教宣传资料2000余分,通过反邪教的开展,既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学生等再次受到了反邪教知识教育,同时也使我乡的反邪教氛围日益浓厚,人民群众的反邪教意识不断
提高,全乡的大局稳定,社会和谐。
三、存在的不足和下步努力方向
我乡防邪、报邪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不足之处,主要是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反邪教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一,导致全乡的反邪教工作发展不平衡,有些村还存在盲目乐观的现象,认为反邪教工作是上级的事,自己所在村没有“法轮功”等邪教分子,邪教离自己还很遥远,没有站位全局进行安排部署等等,我们的反邪教工作还任重而道远,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多形式多渠道的开展工作,确保反邪教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威旁乡综治办
2014年12月15日
反邪教宣传周宣传工作总结
反邪教宣传周宣传工作总结
12月1日至7日为“反邪教法制宣传周”,昂素镇借此开展为期一周反邪教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我镇把反邪教法制宣传工作摆上重要位置,通过强化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工作举措,加大工作力度,有效地提升了干部职工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本领,增强了干部群众识别和抵制邪教的能力,从源头上、根本上有效遏制邪教活动,有力促进了全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现将一周工作总结如下:{举报宣传周活动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
建立了由镇党委书记、政法委副书记总抓,分管领导亲自抓,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具体抓、职工干部配合抓的反邪教工作机制。注重与政法、公安、工商、电信等部门加强信息的沟通与交流,共同研讨实际问题,形成快速反应、合力调处的工作格局,为做好反邪教工作提供有力保证。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充分利用镇区街道两旁、广场、嘎查村委会等固定地方的宣传栏、广告栏,张贴醒目的宣传画,吸引农牧民前来阅读,已达到宣传的目的;统一制作宣传标语,悬挂于集市、街道等人流动量大的地方,宣传标语用精炼、诙谐的语句,一蒙汉双语的形式向广大农牧民述说邪教的危害;在包村干部、联络员下乡之际,入户发放宣传手册,上门解说,为农牧民说明邪教的危害和如何用法保护自己;编辑精炼的短
信、宣传语句,利用手机短信、微信等平台发送给农牧民,让更多农牧民知道了解邪教的危害;充分利用“五支服务队”、农牧民讲师队,为农牧民宣讲普及识别和防范邪教知识,在全镇范围内营造良好的反邪教社会氛围。
这一周,昂素镇共张贴宣传海报22张,悬挂宣传标语6条,发放宣传手册400多册,发送短信3条,宣传涉及全镇6000多人,全面提高广大社区居民依法抵御邪教、依法处理邪教的法治意识,大力推进建设和谐昂素、文明昂素。
三、进行全面排查,掌握工作动态。
在反邪教法制宣传周中,不仅仅将宣传作为重点,更对全镇范围内的反邪教组织进行排查,层层把握,确保无遗漏。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自己的家属、亲戚、朋友进行全面的仔细排查,看是否有人参与邪教活动,及时掌握工作动态。二是抓好反宣品的清理清查工作,对全镇范围内文化市场上的反宣品进行拉网式清理清查,发现一处清理一处。特别是对重点场所和重点区域,做到重点清查,反复清查。三是加强对印刷、打字复印、网吧、歌舞娱乐等重点场所的监管,严厉查处地下印刷、制作窝点,依法打击违法犯罪分子,从源头上断绝反宣品传播。
四、建立长效机制,坚持长抓不懈。
昂素镇把反邪教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定期研究反邪教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同时纳入社会不稳定因素定期排查,随时掌握基层情况。立足长期教育,着眼于建立反邪教法制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工作责
任制,对本系统反邪教工作实行领导联系点负责制,进一步加大工作措施落实力度,为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奠定坚实的基础。
检察院“举报宣传周”活动_反腐倡廉保民生,公平正义促和谐{举报宣传周活动总结}.
检察院“举报宣传周”活动:反腐倡廉保民生,公平正义促和谐
我院于将开展了以“反腐倡廉保民生,公平正义促和谐”为主题的“举报宣传周”活动,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科室的积极参与和配合下,今年的宣传周活动呈现出领导重视、主题突出、形式创新、宣传范围广,受教育群众多等特点,通过一周的宣传活动,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领导高度重视,计划安排周详
对于今年的“举报宣传周”活动,院领导高度重视,在分院下发文件接到后,就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今年的宣传活动,在计划中具体安排到了每一天宣传哪些内容,有哪些人参加,哪个部门牵头,责任到人。并及时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主管检察长为活动的领导小组,并成立了宣传活动办公室,对整个“举报宣传周”活动进行全面协调。及时召开全院干警会议,院领导要求将宣传周活动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各科室、每名干警要切实认识到活动的重要性,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人员落实到位,努力使今年的宣传周活动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
二、宣传主题突出,活动内容多样
按照高检院关于“举报宣传周”活动的按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以高检院确定的“反腐倡廉保民生,公平正义促和谐”的主题,紧紧围绕这一主题,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首先在县城中心市场进行设点宣传,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主管检察长带领全体干警走上街头,向过往行人散发宣传单,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同时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主管检察长带领干警深入到县城6个社区和全县五乡一镇一场将法律送到乡村社区,深入重点人群进行重点宣传,检察长在福海县电视台进行电视讲话,今年的宣传周共向各族群众散发宣传单近3000份,使广大干部群众深深地感受到了福海检察机关为构建和谐社会所做的努力和贡献。
三、宣传内容丰富,宣传覆盖面扩大
在今年的“举报宣传周”活动中,福海县人民检察院活动的亮点是:从便民利民考虑,在全县五乡一镇一场设立了举报箱,既方便了群众进行投诉,又扩大了检察院案件的线索,取得了“双赢”的效果。着力宣传了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离不开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同时,更需要群众的监督,着力宣传了检察机关的职责、受案范围、立案标准和举报途径。同时,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主管检察长还通过走社区、入乡村宣传机会,向土管、草原、城建等部门的负责人了解在社区、乡村群众普遍存在的问题,宣传检察机关的职能,并将举报电话进行公布,使群众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大大丰富了宣传的内容。
四、宣传效果较好,深受群众欢迎
今年的“举报宣传周”活动,尤其是举报箱在乡镇场的设立,深受群众欢迎,在设立举报箱的现场,齐干吉迭乡齐干吉迭村一位农民说:“在践行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你们检察院把举报箱设在了乡里,对我们老百姓来说,是一个好消息,今后,我们群众有啥向你们检察机关反映的事情,我们直接就可以投到乡里的举报箱,再不用到县城了,也减少了我们来回县城的路费。”在检察长发表电视讲话后的第二天,就有11人到检察院反映问题,他们从电视上知道了检察院受理案件的范围,对检察机关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扩大了检察机关在进行法律监督中的作用。
春季传染病预防宣传周活动总结
春季传染病预防宣传周活动总结 春季是各种传染病的多发季节,为切实抓好春季传染病预防工作,切实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同时根据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我校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安排、认真组织并扎实开展 “预防春季传染病宣传周”活动。现将预防传染病宣传周活动的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为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领导,保证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我校成立了由校长为组长,学校其他领导和班主任为成员的传染病防控安全领导小组,全面布署,加强指挥和领导,组织师生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江苏省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了师生对传染病知识的了解;组织学生参加传染病防治知识竞赛,增加学生防治知识和防范意识。同时进一步完善传染病应急预防预案。
二、认真落实,重在预防{举报宣传周活动总结}.
我校认真落实了每日晨午检制度,力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要求班主任教师每天必须对该班学生进行晨午检,同时留有记录。在晨检的过程中如有发现学生发热、恶心、腹泻等病症时,必须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和学校教导处,学校将进一步进行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期识别。一旦发现传染病或疑似病人,及时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卫生部门,以便及时调查处理。加强儿童免疫接种的宣传组织,督促家长做好儿童疫苗的接种补种。按规定主动开展疫苗接种,构筑防病免疫屏障。流感、腮腺炎、麻疹等呼吸道传染病是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疫苗接种是控制疫情暴发流行的最有效手段。学生家长可自愿接种相关疫苗,预防相应传染病的流行。
三、全面宣传,强化教育
学校通过各种方式,对学生集中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和健康知识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健意识;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专题讲座,同时狠抓学生的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培养他们良好的卫生习惯。通过主题班会、晨会、广播、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向学生宣传预防春季传染病的基本知识,向全体家长发放公开信,宣传风疹、流行性腮腺炎、水痘等呼吸道传染病和手足口病等其它{举报宣传周活动总结}.
春季传染病的发病症状、防控知识和防范措施。学校与家庭共同做好预防传染病工作。
四、坚持锻炼,增强体质
利用每天体育课、体艺2+1大课间活动时间,引导学生开展体育锻炼,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不仅有利于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增强学生的免疫力,也就减少了传染病的发病率。同时要保证学生充足休息,并经常就近到户外活动,呼吸新鲜空气。引导学生注意均衡饮食,加强身体锻炼,以增强身体抵抗力。
五、讲究卫生,从我做起
开展全校性的爱国卫生运动,及时清除卫生死角,保持各教室、图书室等人群集聚场所的空气流通,保持校园内整洁、卫生。要求学生做到“四勤”、“四不”、“一报告”,即勤洗手脸、勤通风、勤晒衣被、勤锻炼,不随地吐痰、不抽烟喝酒、不共用毛巾、不过度疲劳和紧张,发现传染病及时报告。
在春季传染病预防宣传周活动工作中,我们学校对其高度重视,认真宣传和教育,及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真正做到了重在预防,消除了传染病传播的各种隐患。同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做好传染病预防工作。
淮安市顺河镇艾口小学
二○一四年三月十七日
关于开展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按照市纪委的统一部署,××××公司纪检组决定开展信访举报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时间: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
二、 活动内容:
(一)《信访条例》及纪检监察上访举报业务知识和工作程序的宣传序。
地点:××××大楼一楼宣传栏。
(二)开展公开接访
时间:×月×日8:30-11:30
地点:×××××大楼505室
×××公司纪检组
二0××年×月××日
桂东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第十八个举报宣传周活动
桂东县人民检察院开展
第十八个“举报宣传周”活动
“举报宣传周”活动现场
到场群众观看宣传挂图
检察院干警发放宣传材料
6月20日,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桂东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举报宣传周”活动。本次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加强举报人保护,惩治群众身边腐败”。
桂东县人民检察院在该县繁华路段设置了宣传站点,通过摆放宣传图版、发放宣传手册、公布多种举报渠道、检察长现场讲解答疑等方式,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和《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加强举报人保护和奖励,高度重视和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举报权利,最大限度调动和保护人民群众的举报积极性,依法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查办预防职务犯罪中的重要作用。
在此次宣传站点的活动中,桂东县人民检察院出动宣传车3台,共发放宣传材料800多份,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0余人次,听取群众对于检察机关意见10余条。通过此次举报宣传活动,更加增强了群众对举报工作的了解,畅通了检察机关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提高了人民群众参与举报工作的积极性。【郭欣、张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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