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优秀法制演讲稿

演讲  点击:   2017-10-12

中学生优秀法制演讲稿篇一

中学生学法守法演讲稿

学法知法守法演讲稿

五年级 307班 吴淞霖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各位同学: 大家好!谈到“法”这个字,我想大家都不会生疏,或多或少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那什

么是法?我认为法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辨明邪正,认清是非;法是智慧的窗口,对人的思

想进行点拔,行为加以制约。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知道宇宙中的星球,都在按照各自的轨道运行,否则

就会发生天体大碰撞;马路上的车辆必须尊守交通规则,不然就会发生交通事故。我们生活在

社会上,必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一旦违反法律,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我们青少年在身体发育成长的同时,也是世界观、人生观逐步形成的要害时期。我们面

对的世界,有鲜花也有野草;有阳光灿烂,也有暗夜阴霾,有携手同歌,也有拼搏竞争;在我

们渴求知识,崇尚善良的同时,也最轻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影响,所以我们要从小就学法、

知法,才能宏扬正义,远离邪恶。 我想通过这么一说,大家都了解了守法的重要性了,那接下来就应该学法了。 我们中国有句古语叫“有理走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假如

我们人人不讲道理,那我们的国家是怎样一 副场面,这个国家怎能还称为一个国家呢?所以我们一定要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

律素质,这是非常有必要的。这需要我们不但好好学习它,还要合理的运用,才能更好的遵

纪守法,维护自身的利益。 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朝着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方略和目标在努力。国家一直在开

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地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公民自觉守法,并且学会使用法

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

多年以来,我国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就似乎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

样,有很多原来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如今都能运用法律来寻求一个说法。随着普法宣传教

育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深入的开展,使得人民群众逐渐接受了法律意识的培养,并自觉自愿地

运用法律。

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说,我们或许只是一

个正在叩响法制大门的学生,对所谓的法制只略一二,但是迎着时代的朝阳,法制对于我们

来说再也不是一个生疏的名词了,它引导着我们的生活,引导着我们的学习,引导着我们前

进的步伐。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只有学习、把握必要的法制知识,才能迈好人生

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要害所在。我们广大青少年只有学习法

制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

的良好习惯,才能清楚地明白“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的道理。 同学们,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未来的国家是法制国家。青少年 应是“德、智、体”全面发展,才能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需要。我们今天的中

学生是明天国家各项事业的接-班人,将要承担依法建设国家、依法治理国家、依法发展国家

的神圣使命。只有从自己做起,宏扬法制精神——学法、用法、守法,做法制的先锋,才能

在将来不负重望,不厚使命,在依法治国中发挥更大作用。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篇二:学法_守法主题班会演讲稿 主题班会演讲稿

学法守法用法律保护自己 大巫岚中学 八年级三班

甲乙: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学法守法用法律保护自己》。 甲:梁启超先生说: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 乙:这句话说得好,一个国家的希望在于它的整个下一代的素质,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

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因此,我们必须从小做一个

知法、守法、懂法的小公民。 甲:然而,目前,青少年犯罪为数不少,去年,我国青少年

犯罪已占全国刑事案件的10%,这是多么令人心寒的数据! 太仓有一个叫高昌华的中学生,

他就读于太仓高级中学,学习比较优秀,但品性低劣,因涉嫌杀人、抢劫、放火、盗窃于2001

年6月被逮捕判死刑,最终被枪决。高昌华杀人案,震惊了全太仓、全省乃至全国,他成了

太仓的耻辱,成了学校的耻辱。 乙:一个年仅18岁的花季少年,为何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只因他从小学三年级起就迷恋

上了游戏机而走上邪路。玩游戏机需要花钱,他就动歪脑筋,骗人、偷东西。刚开始是在小

学里小偷小摸,被家人发现后挨一顿打,然后发展为在初中敲诈勒索有钱人,被安分局关押,

最后发展为频频作案,行窃、抢劫、杀人,终于走上了自我毁灭的绝路,终于受到法律应有

的惩罚。如果高昌华不走上犯罪道路,他的前程将充满阳光和希望。 甲:可他的所作所为令人惋惜,令人深思,令人吸取教训——请大家讨论勿以恶小而为

之。

乙:也许很多同学不以为然,认为自己还小呢,能犯什么罪?即使做错了事,犯了罪,

法律也不会制裁到我们。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

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此法条还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这是因为,这些人已具有事实上的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小、智力发育不完善、缺乏社会知

识,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

责任。那么,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14周岁呢,但如果你实施了犯罪行为,国家法律还

是有惩罚的措施,比如治安处罚、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等。 甲:青少年时代是意识最脆弱的时候,是最容易想入非非,最容易使一些不良思想侵入

我们大脑的时候。那么,我们该如何来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呢?请大家讨论 乙::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我认为:

一、要自我带头,推广法律。我们应该向身边的人宣传法律,多听法律讲座,多收看、

多收集法律资料,充分懂法、遵法。也可以组成假日小队在双休日进行法律宣传,或在布告

栏上张贴“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的倡议书,让所有对法律见识浅薄的人了解法律,利

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乙:二、不做违法事,不学恶风习。我们应该在学校里学习好扎实的基础,并在课外掌

握一技之长。不做不文明、不道德的事。我们从小就应该做好事,使记忆里的坏事没有藏身

之处。常年坚持,就不会学习到恶风气,不会作出触犯法律的种种恶行为。

三、不仅自己不违法,更要劝慰他人不触犯法律。在自己身边的人,都有可能在一个人

生的转折点,霎时间作出无知的行为。我们看到坏人坏事,应勇敢地站出来劝阻他们,也更

应该站出来与邪恶作斗争,决不能明哲保身,听之任之或避开了事。 甲:法无处不在,我们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

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小公民:只有我们自

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

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

是时代赋予我们使命。

乙:我们青少年在身体发育成长的同时,也是世界观、人生观逐步形成的关键时期。我

们面对的世界,有鲜花也有野草;有阳光灿烂,也有夜暗阴霾,有携手同歌,也有拼搏竞争;

在我们渴求知识,崇尚善良的同时,也最容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影响,被愚昧左右和欲望诱

惑,从而出现违纪、违法甚至犯罪的可怕事件.所以我们要从小就学法、知法,才能宏扬正义,

远离邪恶。

当今,最普遍也是最为人们关注的话题,大概是“校园勒索案件了吧.前些天在电视上播放

的《今日说法》栏目中,看到这样一个案 例:16岁的中学生因多次被所谓的学校“老大”勒索而不敢向家长说明,终于老羞成怒,

用匕首将其中一人刺死??就这样亲手毁了自己的美好前途,他的失足,让我们为之谓叹,为之

惆怅,为之痛心,为之惋惜??但我们能做的,难道真的就只有这些吗?设想一下,如果他被逼 无奈时能用“法”维护自身的权益,这一切悲剧恐怕就不会发生了吧! 甲:同学们,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未来的国家是法制的国家,而法制的国家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造

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我们今天的中学

生是明天国家各项事业的接班人,将要承担依法建设国家、依法管理国家、依法发展国家的

神圣使命。我们只有将法伴随于我们的身边,从自己做起,宏扬法制精神,学法、知法,做

守法、用法的中学生。

甲:我代表班级在此发出倡议:全校同学一起学法,守法,用法,宣传法。

一.学法。通过学习法制知识,才能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

生之旅的关键所在。我们广大的青少年只有学习了法制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

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才能够清楚地明白“勿以

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的道理。

二.守法。法制法规是神圣的。它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

更加完备的社会,而我们每一个公民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守护着法制这道神圣的围墙,

因为它保障着我们的生活,我们,可以在法制的保护下自由飞翔。广大的青少年只有懂法守 法,才能依法办事,远离犯罪边缘线。 乙:三.用法。法制法规无处不在。它像是我们身旁的骑士,时刻保护我们。我们应该合

理的运用法制知识来保护未成年的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运用我们手中的法制法规,

保障着我们和我们身边的人权,使我们能得到社会的聆听和尊重。

四.宣传法。不仅我们中学生需要用法制的知识武装头脑,还要用法制的意识武装中国,

武装世界。我们应该鼓励我们身边的人,让他们一起学习和掌握法制知识。唯有如此,才能

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实现伟大世界的理想,让我们

一同成为新世纪的合格法制公民! 甲乙: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十年、二十年、五十年,甚至百年之后,仍可以挺起胸膛,

自豪地说:“看,我们做到了!我们做到了‘法在我身边’! 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

无愧于这个时代!”篇三:中学生遵纪守法演讲稿 中学生遵纪守法演讲稿

-----让梦想为十八岁插上腾飞的翅膀 做遵纪守法的公民“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这是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中学生优秀法制演讲稿}.

荣八耻”中的一项基本要求。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将

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同学们,你们说对吗? 下面我想通过一些事例回答上述问题:他曾经是一位多么优秀的少年!品行端正,成绩优

异,在学校的光荣榜上总能见到他的名字,在荣誉的领奖台上也常看见他的身影,在老师眼

里他是上好学生,在同学们心中,他是天之骄子。但,就在十八岁,这五彩的梦就像泡沫一

样破灭了!父母的离异使他一下子坠入了无底深渊,于是他觉得无人管教自由了,空虚无聊,

他学会了抽烟,喝酒,逃课,上网甚至打架,从此教室里鲜见他的身影,光荣榜上不再有他

的名字。他远离了老师和同学,却与不三不四的人做了朋友,就在他十八岁生日那天,他因

参与社会上的打群架,致人重伤,而锒铛入狱。法律无情,铁窗无情,他有的是用眼泪浸泡

的悔与恨!十八岁的花蕾,顷刻间便叶落花调,白白的断送了自己的前程! 少年犯中平日表现

并不差,也并非法盲,为了满足自己吃,喝,玩,乐的欲望,把做人的道德,崇高的理想都

抛弃了。他们很明白犯罪的后果,但就是一时压不住火,因为不冷静而酿成大错。 显然,有的同学说的“讲纪律就没有自由,将自由就不能守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

误的。同学们!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鸟在空中飞翔,

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畅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在水中,让鱼离开了水它们不仅

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

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自已课你有讨论的自由,也就限制了周围同学做

作业的自由;就寝是你有谈笑的自由,却使室友失去了休息的自由。 因此,世界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纪律限制自由,但又保护自由。(部分省略...) 这

个时期的我们从生理和心理特点看,正向成年人过渡期间,各方面还不成熟,也是情感最激

动,最充满冲动。幻想而最动摇的时期。这个时期的我们要增强自己的免疫功能,即不断提

高识别是非的能力。游戏机房,网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对未成年人是很有吸引力的,但

那里也是最危险的地方。游戏机和网吧容易时人上瘾而不能自拔,里面有些内容也不健康。

另外要注意慎重交友,古人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个时期的我们仿佛漂泊在变幻莫

测的海洋上的航船,血气方刚,说干就干,不大顾及自己所作所为的后果,因而或许干出许

多惊天动地的壮烈义举,也或许导致违法犯罪铸成终生憾事,所以我们不能漫无目的,随意

远航。

西方哲学家有这样一句名言: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形成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成

就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收获一种命运”。 十八岁,我们不孤单,因为我们有朝夕相伴的同学,师长和无边无涯的知识海洋! 十八

岁,我们很充实,因为我们知道只有做好日常的小事情才可能创造辉煌业绩! 十八岁,我们

有理想,因为我们明白只有当好普通的中学生才可能成为杰出人才! 十八岁,我们很快乐,

因为梦想已为我们插上腾飞的翅膀可以在蓝天上展翅翱翔! 我的演讲完毕.篇四:中学生关于

遵纪守法的演讲稿 中学生关于遵纪守法的演讲稿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步入了21世纪;随着中国逐渐地与世界接轨,我们也加入了wt

o。正因如此,当前中国最令人注目的字眼就是“遵纪守法”。 还记得2002年公民道

德规范中的第一句话是这样的四个字“爱国守法”在我看来,作为一个公民,所必须具备的

道德规范就是热爱国家,遵纪守法。而我们----作为祖国的未来,就更应该时时牢记它。 说到爱国,似乎人人都知道,那就不必多说了。因此,对于我们中学生最重要的就是“遵

纪守法”了。“遵纪守法”它可以诠释为遵守纪律,遵守法律。作为中学生的我们,作为21

世纪主人公的我们,作为祖国新世纪花朵的我们,更应该人人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我们作为中学生,应该从实际出发,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例如,我们应该关心与重

视校园、社区、城市等公共场所的纪律。自觉维护纪律。我们不能单单的将它看成一种纪律,

更多的要将它看成一种道德、一种品格。遵守纪律必须在我们心中生根发芽,直至它长成一

棵参天大树。并且这棵树必须越长越茂盛,不仅影响着自己,还要影响着他人。 对于我们这些年龄的孩子,最容易冲动,而其后果更是难以想象。这就要求我们应该时

时刻刻的牢记法律以及其严重的后果。我们必须了解国家的一些基本的法律法规,并掌握与

我们生活、学习等息息相关的一些法律条文。了解这些法律的前提就是我们必须明辨是非,

要能够利用这些法律来解决问题。对于生活上的一些小矛盾、小纠纷应合理解决。但对于一

些违法犯罪的人与事不应该单凭自己及所学的法律知识来解决,必要时须寻求警察帮助。因

此,从这里就能看出在我们的生活中时时应该守法。 只了解不会用是不行的。在日常生活中,违法乱纪的事情特别多,例如,闯红灯、乱扔

垃圾、随地吐痰等等。如果遇上这些事,我们不能视而不见,因为我们同在一个地球上,地

球的环境、卫生靠大家共同努力。我们应该勇敢的上前阻止。如果真的阻止不了,应该寻求

大人和警察的帮助。 在我们了解法纪后,不仅要学会用,还必须牢记,将它印在心底。只有当你时刻牢记了

“遵纪守法”这四个字后,才会在自己的生活与学习当中来更好地运用它们,利用它们来保

护自己,来惩治违反者,取得应有的成效。所以,我们应该把祖国的强大,祖国的繁荣昌盛,

祖国与世界接轨作为一种压力,再把压力化为一种动力;为我们美好的目标而奋斗,为我们

美好的理想而追求,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而努力。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让我们携起手来,心连心,把“遵纪守法”时刻印在心中,让全

社会、让全中国都来为祖国的安定、祖国的繁荣富强而“遵纪守法”,让我们中学生做一个真

真正正的“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吧!篇五: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中学生 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中学生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是我们对自由的向往,但是自由是相对的,没有束缚,自

由也就无从谈起。“法”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因为它是公平、正义的化身,是坚守社会文明

的最后一道底线;法又是一把无情的利剑,它令犯罪分子胆颤心惊,无处逃逸;法就像一张

无边无际的巨网,维系着社会的安定,护卫着人们的安宁。 如今,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比率逐年升高,引起了大家的注意。究其原因,很大一部分原

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受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比如在社会不讲社会公德,惹事生非、打架斗

殴、偷窃敲诈。在学校不遵守中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这些青少年学生虽然也知道自己

所作所为是违纪的,但他们无法真心地体会到事态的严重性。因此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屡见不

鲜,比如说脏话、抄袭作业、顶撞老师、撒谎、欺负小同学等等。还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

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被老师批评,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习惯成自然,现在

违纪,以后到社会就有可能作违法的事。曾经就有过这样的案例发生: 1999年3月27日晚,在襄樊市的汉江沙滩上,一个由几名未成年人临时凑成的绑架团

伙绑架了某中专生小刚,正当他们打电话向被绑架人母亲索要6万元赎金时,被樊城公安分

局米公派出所刑警一举抓获。据查,他们曾多次敲诈小刚,金额达1000多元。三名犯罪嫌疑

人中,最小的方某(17岁)竟天真地问刑警:把钱还给他(受害人)我可以走了吗? 俗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生活中一些难以改正的恶习往往是由极

小的不良行为演变而成的。在平常生活中只 有坚持防微杜渐,才能防患于未然。我们不能因

为“年幼无知”而放纵自己、伤害他人,否则我们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在我们的心里,从小根植,精心呵护,茁壮成长,直至根深蒂固。

中学生优秀法制演讲稿篇二

中学生法制教育讲话稿定稿

中小学生法制教育讲话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应邀参加学校举行的法制课,很高兴来到这里与大家一起学习法律知识。我是常平镇公安局分局松柏塘派出所民警也是我们常青学校法制校长,名叫陈惠想。

根据上级部门安排部署,结合我镇中小学的现阶段情况,同时依法制校是维护我们校园正常教学、工作、生活秩序的需要,为了培养革命接班人,培养新世际人才的需要。能使我们的全体同志懂得守法的好处,违法的坏果,借此机会我把我的一些体会和感受结合近年来年发生的部分案例介绍给大家,通过此次法制课,在师生中起到一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希望能给同学们一些警示、启迪和帮助。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在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在对外交往中,法律也是调整国与国之间关系的重要社会规范。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们,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第一、如今的我们,要树立鉴定的毅力。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可是大家是否能分辨得清楚呢?而且往往这种不健康的东西更具有诱惑力,大家是否有毅力可以克服这些不健康

的东西呢?大家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第二、中小学生应懂得哪些法律常识?

下面,我先和大家谈谈什么是违法与犯罪。同学们不要把违法与犯罪理解成同一个意思。

首先,违法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禁止做,不允许做的或者是应当去做的而不去做的行为。犯罪是指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严重危害社会,依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

其次,根据我们的办案实践,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在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触犯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犯罪触犯的是国家的《刑法》。

最后,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法处罚种类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和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按照《刑法》,对犯罪分子的处罚分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从以上我给大家介绍的有关法律方面的常识,可以看出违法不等于犯罪,但是犯罪必定违法。无论是违法还是犯罪,同学们都不能触犯。如果平常不遵守校规,为所欲为,对校领导、班主任、老师的教育臵若罔闻,久而久之就很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一点同学们应当深思,要自觉地学法、守法。

第三、在校内有人向你强要钱物怎么办?{中学生优秀法制演讲稿}.

同学们在本校内被人强要钱物的情况虽然比较少,但也有些同学遇

到过。向你施加威胁的有本校的学生,也有校外混进来的学生。本校的往往是那种沾染了不少恶习的、出了名的"坏孩子",你认识他,或是"半熟脸",你能从别人那里问出他是谁。他让你给他钱,给他烟,或是要你的其它物品,不然就说要打你,甚至还可能说"以后见你一次打你一次!"他敢在学校里做这种事情,就不怕老师吗?就不怕学校处理他吗?是不是胆子太大了?同学们,并不是他胆子大,而是他在利用你的胆小怕事,他觉得你不敢对抗他,不敢声张,不敢告诉老师,怕把事情闹大;他觉得你可能这样想:这次乖乖听他的,免得今后他老找你岔,老欺负你;他还可能觉得他们"坏孩子"圈子里的某些说法可能也影响到了你,那就是"有事不能告诉老师,告诉老师就算报了‘官’,报‘官’就不算好汉。其实,他心里是虚得很的,他是非常怕老师知道的,有个现象可以说明这一点,那就是学校里的班干部、三好学生就很少遇到这种威胁,因为‚坏孩子‚知道这些学生和老师关系密切,是什么都会跟老师说的!至于那种报"官"、不报"官"的说法,是非常愚蠢的,是非常落后的、早已被现代社会所淘汰的东西。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有了矛盾,有了冲突,是必须请代表政府的有关组织和部门解决的!报"官"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同学们,其它的解决办法都是不正确的,因为那样会留有后患!那么此时怎样办才好呢?首先你应该拒绝他,并且大声说:"不行!我凭什么给你!你这样做不对,走,找老师评理去!"一边斥责他,一边向老师办公室方向走,同时注意自己的视野当中有没有老师(哪位老师都可以),如果没发现老师,但是发现了班干部或自己熟悉的有正义感的同学,见到他们,你就要大呼"XXX,快去找老师来!"因为"老师"这两个字,对"坏孩子"是有着威慑作用的,这时他便不敢轻举妄{中学生优秀法制演讲稿}.

动。如果这时"坏孩子"虽然心虚但表面仍然很恶,你就要一边斥责他一边快跑脱离开,去找老师。记住,千万不要胆小,不要软弱,也用不着和他动手打,因为只要你义正辞严斥责他,就已经表明你非常勇敢了!如果动手打,一是显得你不讲文明,二是你也容易吃亏。

在校内向同学们强要钱财的有时是窜入或混入学校的外人,他们可能是些不三不四的小青年,也可能是外校的"坏孩子",还有的可能是本校流失生或已经毕业出去的人,他们不和大家一块玩耍,眼睛总盯着人。这些人往往和本校的"坏孩子"有勾结。被他们施加威胁的同学,常是被本校的"坏"孩子指点的,因为他们也要找"软的"捏。对付他们,也要象对付本校的"坏孩子"一样,要义正辞严斥责他们,也要迅速找老师。记住:你是在自己的校园里,这是一个绝不允许以邪压正的地方,老师就在附近!老师和同学们一定会帮助你的!只要你这样做了,他们肯定要夹着尾巴溜走的。因为他们非常怕学校扣住他们,交给派出所的民警叔叔去审查。就是溜走了,学校也不会放过他们,要查出他们是些什么人,还要查出校内是谁跟他们勾结,从而给予应有的惩罚和教育。 第四,中小学生预防侵害的基本方法是什么?

1、义正辞严,当场制止。当你受到坏人的侵害时,要勇敢地斗争反抗,当面制止,绝不能让对方觉得你可欺。你可以大喝一声:住手!想干什么?","耍什么流氓?"从而起到以正压邪、震慑坏人的目的。

2、处于险境,紧急求援。当自己无法摆脱坏人的挑衅、纠缠、侮辱和围困时,立即通过呼喊、打电话、递条子等适当办法发出信号,以求民警、群众、老师、家长及群众前来解救。

3、虚张声势,巧妙周旋。当自己处于不利的情况下,可故意张扬

有自己的亲友或同学已经出现或就在附近,以壮声势;或以巧妙的办法迷惑对方,拖延时间,稳住对方,等待并抓住有利时机,不让坏人的企图得逞。

4、主动避开,脱离危险。明知坏人是针对你而来,你又无法制服他时,应主动避开,让坏人扑空,脱离危险,转移到安全的地带。

5、诉诸法律,报告公安。受到严重的侵害、遇到突发事件、或意识到问题是严重的,家长和校方无法解决.应果断地报告公安部门,如巡警、派出所,或向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治保委员会等单位或部门举报。

6、心明眼亮.记牢特点。遇到坏人侵害你时,你一定要看清记牢对方是几个人,他们大致的年龄和身高,尤其要记清楚直接侵害你的人的衣着、面目等方面的特征,以便事发之后报告和确认。凡是能作为证据的,尽可能多的记住,并注意保护好作案现场。

7、堂堂正正,不贪不占。不贪图享受,不追求吃喝玩乐,不受利诱,不占别人的小便宜。因为"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往往是贪点小便宜的人容易上坏人的当。

8、遵纪守法,消除隐患。自觉遵守校内外纪律和国家法令,做合格的中小学生。平日不和不三不四的人交往,不给坏人在自己身上打主意的机会,不留下让坏人侵害自己的隐患。如已经结交坏人做朋友或发现朋友干坏事时,应立即彻底摆脱同他们的联系,避免被拉下水和被侵害。

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我辖区校园安全工作,以便师生对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工作有一个简要了解:

中学生优秀法制演讲稿篇三

依法治国演讲稿——中学生

尊敬的各位评委、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人生如船,梦想是帆,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梦,把每个人的梦汇聚起来就组成了我们国家的梦,中华民族的梦。中国梦的实现离不开法治精神,而作为实现中国梦的接力者,青少年更应该懂法、知法,增强法律意识,培养法治精神。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那么,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

近年来,青少年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势头,加入黑帮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新闻报道中层出不穷的校园暴力,令人触目惊心。十几岁的孩子,正是花样的年华,却与吸毒、抢劫、盗窃这样的字眼联系在了一起。青少年犯罪主要集中在无业人员及城市周边地区人员,父母离异、畸型家庭子女,结伙犯罪较多,还有一些网络犯罪、利用先进科学技术犯罪等特点。

犯罪,无疑永远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但我们应当坚信:法律永远维护正义。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也有一些人为了金钱,为了一个“利”字,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扞卫它!

作为青少年,我们应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要学法、知法、懂法,培养法律精神,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让我们一起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中学生优秀法制演讲稿篇四

中学生法制演讲稿1500

中学生法制演讲稿{中学生优秀法制演讲稿}.

同友们:大家好!

我今天将要给大家的演讲是《网络游戏——一朵带剌的玫瑰》。但是,在演讲正式开始之

前,我不得不以沉重的心情给大家讲述两则真实的故事。 2012年7月的一个深夜,一个令所有山西太原人难以忘却的深夜,16岁的中学生郝某某,

为了筹集上网的费用,潜入叔叔家中,几十分钟以后,包括爷爷、奶奶以及叔叔在内的五条

鲜活的生命,转瞬便离开了美丽的人世,一个花季少年几乎是一夜之间蜕变成了一个杀人恶

魔。

无独有偶,天津少年姜某今年只有13岁,以前在班里学习总是保持前几名,去年暑假期{中学生优秀法制演讲稿}.

终考试成绩却排在全班三十几名。经父母盘问,原来是儿子贪恋上网所致。为了让孩子的成

绩及时补上去,暑假期间,哪儿也不让孩子去玩,让他在家复习功课,可是孩子仍然在他们

上班后偷偷地去上网。事发当晚,当孩子想溜出去上网时被他的母亲给撞上了,便阻拦他,

不让他去上网。可谁知孩子不但不听,反而跑到厨房拿了一把菜刀逼他母亲,说如果不同意,

就砍断自己的手指。孩子的母亲以为是吓唬她的,说什么也不同意,没想到孩子情急之下,

真的拿着菜刀对着自己的左手就是一刀??原本美满的家庭,从此留下了一道抹不去的阴影。 故事读完了,但是我的心情却变的更加沉重了。我想,大家的心情也如同我一样。这一

幕幕触目惊心的场面,这一个个令人发指的事件,无不带给我们以心灵的震撼,它值得我们

每一个青少年进行深刻的反思。 众所周知,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的更新,更多的新事物涌入了我们的世界,其中也包

括了互联网。自90年代后期互联网进入我国以来,网络犹如雨后的春笋一般,发展迅速,如

今已遍布城乡。作为一种新的传媒手段,互联网在经济建设和人们的各项活动中起着积极而

不可忽视的作用,同时也为青少年朋友的学习、交流及娱乐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天地。但是,

对于未成年人来说,互联网则是一把锋利的“双刃剑”,一朵带刺的玫瑰。很多青少年朋友正

是因为过度地沉迷于互联网,沉迷于网吧,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对危险的预防能力,对其学

业、健康和思想都造成了巨大的危害。 沉迷于网络游戏,不但可以诱发学生走上犯罪的道路,而且极易伤害青少年 的身心健康。据报道,有个少年因五天五夜泡在网吧,血液未能正常流转,致双脚麻木

浮肿不能行走;有个少年在网吧玩游戏,剧烈的打斗场面,使他过度激动,心脏病突发,骤然

死亡。

由此可见,网吧已成了青少年教育的一大杀手,很多人把游戏称作“电子海洛因”,这是

不无道理的。

那么,如何防止因上网而上瘾,真正做到远离网络游戏呢?我认为最重要的是家庭、学校、

社会齐抓共管,真正重视我们的心理需求,在心理上加强指导,帮助我们摆脱心理困境,提

高心理素质。此外,提高我们中学生的现实交往能力,培养自信心才是摆脱“上网成瘾”的

根本。我们要多开展一些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让我们中学生旺盛的精力有“用武之地”。 同学们,让我们共同携手,树立坚定的信念,告别网络游戏,做文明健康中学生吧!谢

谢!篇二:中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 中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 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来给同学们讲授一些通常的法律知识,以便同学们在今后学习和生活中有所作用。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

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

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部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

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耍弄清楚的问题。犯罪

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二)犯

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今天在坐的都是小学生,也就是说你们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

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对未成年人犯

罪,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

“己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

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责任。《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己满十四周岁不满十

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

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充分考虑了他们的智力发展情况,己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

岁的人,一般己具有事实上的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小,他们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应当受他们

刑事贡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他们对一切犯罪部负刑事责任,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己满

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那么有些同学会

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末达到能

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

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

之堤,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乎时又不注重学习

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定自己 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几个说

明未成年人由于不知道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懂犯罪概念而酿成大错的真实案例:一

个是发生在xx午的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这起案件发生在去年的四月份某天下午,

该学生将自己买来末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冉灌入一点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的某教室

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

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己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

但是严重的后果己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

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后该同学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冉给同学们讲一个xx年发生的案件,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原是四中的学生,在一次偶

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玩,之后一直沉迷于玩网吧和

游戏机,但父母不给钱,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在四中操场玩时,

看见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万某给他钱,并威胁万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

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死你,万某很伯,将自己

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万某耍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有一次,

刘某逼方某带他到万某父亲那骗借了三十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

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万,用玻璃刮万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

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万某父亲马上到公

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只是

敲点同学的钱好玩,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刘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 以上所列举的例子只是较为典型的几个案件,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

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

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

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

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

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玩进班房。所以在这里我耍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

的话,遵纪

守法,什么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万,同学们f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万很容易接

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有些平时表现较好的学生,就是由于在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结

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后就被带坏,最后走向了犯罪的道路。下面,我再给同学们讲一讲如

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

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国家的法律

都是为保护一切合法权益、惩罚各种不法行为而制定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

犯的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

地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如果畏惧罪犯的话,就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

地实施犯罪行为。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

取的各种措施和万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末成人年人犯罪的自我

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

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

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目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且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

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

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

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如我在99年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入室抢劫案,涉案人员有三人,其中

年龄最小的王某年仅14周岁,99年10月的一天晚上,楼某与李某到我为体现对未成年人的

教动手帮助实施抢劫,那么王某也将被判刑坐牢某也积极主动

(二)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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