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 点击: 2015-12-12
法律故事
30个法律故事和短评
1、法律与良心
故事:
在柏林墙推倒的前两年,东德一个名叫亨里奇的守墙卫兵,开枪射杀了攀爬柏林墙希图逃向西德的青年克利斯。在墙倒后对他的审判中,他的律师辩称,他仅仅是施行命令的人,基本没有挑选的权利,罪不在己。而法官则指出:”作为警察,不施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然而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自动承担的良心义务。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心。当法律和良心抵触之时,良心是最高的行动原则,而不是法律。尊崇性命,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准绳。” 短评:
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在那个万不得已的局势下,打,但应当故意打不准——不把人家打死,这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这也是最高境界的良心。任何人都不能以”听从命令”为借口,去跨越道德伦理的底线。这就是”一厘米主权”的道德义务,否则就必需承担罪责。
2.法律服务收费
故事:
一个配镜师教一个新上岗的雇员如何向顾客要价。当你给顾客配眼镜时,如果他问多少钱,你就说”75美元”如他的眼睛没有颤动,你就说:”这是镜架的价格。镜片50美元。”
如果他的眼睛还是没有颤动,你就补上:”每片”。
短评:
律师收费是否可以类推呢……
3.法律与成本
故事:
一位校友在德国留学期间,在一家图书馆,钱包被扒手窃走,包里有20欧元。他不准备报警,可是图书馆的保安却报了警,不到5分钟,一位女警察赶到现场,问了情况,便请他做笔录,女警察说:”图书馆的自动安全系统已经录下了小偷的尊容,警察局今天就可以将小偷的照片张贴到全区各个警察局。如果乃找不到小偷,我们会把录像带送电视台反复播放,直到破案为止。”“我看算了,只有20欧元,不必兴师动众。即使抓到了小偷,所花费的代价也太大了。”他对女警察说。”不!我们是警察,不是商人,只有商人才讲值不值,而法律的尊严不能用金钱衡量。小偷触犯了法律,就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女警察严厉地说。结果,当电视台播出小偷偷钱录像的第二天,小偷就落网了。 短评:
不计法律成本的国家和地区,付出的成本反而小,而报案难或不愿报案的国家或地区,往往要付出更大的代价。
4.法律人的眼界
故事:
相传春秋时期,鲁国制定了一道法律,如果鲁国人在外国看见同胞被卖为奴婢,只要他们肯出钱把人赎回来,那么回到鲁国后,国家就会给他们以赔偿和奖励。这条法律执行了很多年,很多流落他乡的鲁国人因此得救,因此得以重返故国。后来孔子有一个弟子叫子贡,他是一个很有钱地商人,他从国外赎回来了很多鲁国人,但却拒绝了国家的赔偿,因为他自认为不需要这笔钱,情愿为国分担赎人地负累。但孔子却大骂子贡不止,说子贡此举伤天害理。祸害了无数落难的鲁国同胞。孔子说:”万事,不过义、利二字而已,鲁国原先的法律,所求的不过是人们心中的一个„义‟字,只要大家看见落难的同胞时能生出恻隐之心、只要他肯不怕麻烦去赎这个人、去把同胞带回国,那他就可以完成一件善举。事后国家会给他补偿和奖励。让这个行善举的人不会受到损失,而且得到大家的赞扬,长此以往,愿意做善事的人就会越来越多。所以这条法律是善法。”孔子还说:子贡的所作所为,固然让他为自己赢得了更高的赞扬,但是同时也拔高了大家对„义‟的要求。往后那些赎人之后去向国家要钱的人,不但可能再也得不到大家的称赞,甚至可能会被国人嘲笑,责问他们为什么不能像子贡一样为国分忧。圣人说,子贡此举是把„义‟和„利‟对立起来了,所以不但
不是善事,反倒是最为可恶的恶行。”自子贡之后,很多人就会对落难的同胞装做看不见了。因为他们不像子贡那么有钱,而且如果他们求国家给一点点补偿的话反而被人唾骂。很多鲁国人因此而不能返回故土。
短评:
法律职业者是否应该站得高,看得远,有谋全局、谋万世的意识呢!
5.关键岗位要有自己人
故事:
三男子去女方提亲,家长:说说各自情况。A:我有1000万;B:我有一栋豪宅,价值2000万;女方家长很满意,就问C,你家有什么?C答:我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孩子。现在孩子在你女儿的肚子里。A、B无语,走了。 短评:
这个案例告诉了我们一个浅显的道理,核心竞争力不是钱和房子,是在关键的岗位上,要有自己的人
6.律师说什么
故事:
法庭准备正式开庭审判杀人犯吉米,可是他的律师因故没有来。
法官:”吉米,你的律师没有来,你要等他吗?”
吉米:”是的!法官先生。”
法官:”你是在作案现场被抓住的!对罪行也供认不讳,你等他有什么用,他还能说什么呢?”
吉米:”我也很奇怪,所以特别想听听他到底会说点什么。”
短评:
谁说律师收费后就必须要改变法律的最终结果呢?!让当事人体面的、有尊严的受刑也是收费的内容之一。
7.从心所欲而不逾矩
故事:
(一)在律师竭尽全力的辩护下,被告人终于被宣布无罪释放。在法院门口,律师问被告人:”你已经获得释放,我们即将分手了。现在请你最后向我说实话,你是否真的犯了罪?”被告人回答:”律师先生,当我在法庭上听到你为我作精彩的辩护时,我刚刚明白,我原来是清白的。”
(二)两个久未见面的老朋友在街上碰到了,其中一个拄着拐杖。“你怎么了?”另一个关切地问。“我六个月前遇到了车祸。”“这么严重,现在还用拐杖!”“医生认为可以丢掉了,但我的律师认为还不行。”
短评:
个案正义的缺失是法治得以顺利运行的成本,中国律师要解开自己的心结,从职业职责要求出发在规范内寻求自己和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这无可厚非。
8.右手犯罪
故事:
这是一起盗窃案。辩护律师说:”被告只是把右手伸进窗户偷了几件东西而已。他的右手不等于他整个人,怎么能因为一只右手犯了罪而惩罚整个人呢?”法官最后判决:”辩护意见有理,予以采纳。判决被告的右手一年徒刑。被告是否随右手一起入狱,由他自己决定。”律师飞快地帮被告把装在右臂上的木制假手卸下来交给法官,然后拉着只有一只手的被告扬长而去。
短评:
好猎手未能斗过狡猾的狐狸!
9.请律师出庭
故事:
两个冤家路窄的人在大吵大闹。一个说:”我要到法院去告你!”另一个说:”奉陪!”“我要把你告到最高法院!”“奉陪,”“我到地狱都要告你!”“这个……到时我会请律师出庭的!”
短评:
律师也不容易,要能上天入地!
10.可怜的愿望
故事:
一件离婚案开庭了,原告的律师叫他的当事人站了出来,他用同情的口吻询问道:”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来看,每天晚上,当你从办公室回家时,你的太太不但没有单独地等你,并且你还发现有人躲在衣柜里,是吗?”“是的,一点也不错!”原告回答。”当然会使你愤怒和悲伤啦!”律师说。”我当然会悲伤,”原告道,”试想,我连一个挂衣服的地方都没有了!”
短评:
这个男人的确够可怜的,包括思想。
11.自动退出
故事:
一位法官刚判完一件离婚案下班回家,看见自己的妻子与一位律师亲热地谈情说爱,一时怒不可遏,冲上去要和律师决斗。律师说:”你我都不想死,要不这样好了,我们双方都朝天花板开枪,然后同时倒地装死,看你妻子跑向哪个,另一个就得自动退出。”法官一想也好,就同意了律师的建议。枪声响后,只听见法官的妻子跑向衣柜,说:”亲爱的,快出来吧,他们两个都死了。” 短评:
作为法律人怎么能选择”决斗”这样的方式解决纠纷呢,生命多可贵!但结果还是很意外……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江源区和平小学——马秀华
法律就是秩序,没有了法律,那么人类的生活就如同垃圾一样肮脏。《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就是法律赐予未成年人的武器,用来保护未成年人的。
有这样一个故事:在几年前,我们这里有一个青年人名叫阿龙,他一直跟着奶奶一起生活,奶奶对这个孙子又百依百顺。 由于长期与父母缺少沟通,阿龙的父母和儿子已经没什么话可说,只要见儿子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夫妻俩就严厉斥责,早被奶奶宠惯了的阿龙哪里受得了。
他有一份体面的工作和一个幸福的家庭。 自从学会麻将、上网后,天天拿钱到麻将档去打牌、去上网,渐渐的觉的小的打得不过瘾,便开始打百元的局,就这样钱一点一点的花光了,没钱的时候就回家吵、闹着要钱, 父母怕孩子受委屈就给了他钱,过了很久, 他又回来要钱,家人就没有给他钱。可出乎他们的欲料的是,他竟然在这年寒假里绑架了自己的表弟,成了丧智的人了。
这年寒假,阿龙在外面和表弟、11岁的小文一起玩时,发现身上的钱花得差不多了,阿龙想在小文身上打主意。阿龙把他带到 附近的雪地上,在绑架的过程中,年仅11岁的表弟被他那罪恶的双手捂死了。这个11岁的少年才上小学五年级,学习优秀,是班里的学习委员,是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就怎样被无情的夺去了生命。他发现第二天上午,阿龙拨通了小文家里的电话,要小文家长拿8000块钱来赎人。 小文家报了警,当警察找到他时,他正拿着从家里骗来的钱在网吧里玩呢。
这个青年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一年后,一颗子弹结束了这个年轻的生命。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玩物丧智的代价太大了!现代有很多玩的东西,有些更是一玩上就不可自拔了,这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如果小学生迷上了游戏,就像上面讲的年轻人一样,无法自拔,而毁了两个原本幸福的家庭。
从另一个方面告诉我们,学校的法律教育是不可缺少的。因为现在伤害未成年人的事件屡见不鲜,这就提醒我们教师,要组织好学生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因为一次小小的放松就很有可能驻成一次大错。
我们身边的法律无处不在,其中法律里面有着我们不可磨灭的道德行为。
诚信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鲁迅先生曾说过:“诚信为人之本。”历史上关于诚信故事也很多:苏武牧羊、一千棵樱桃树„„在我身边也有一个诚信故事,这件事让我更明白诚信对每个人的重要意义。
古时候的中国就有许多诚实守信的例子:曾子就是个非常诚实守信的人。有一次,曾子的妻子要去赶集,孩子哭闹着也要去。妻子哄孩子说,你不要去了,我回来杀猪给你吃。她赶集回来后,看见曾子真要杀猪,妻子连忙上前阻止。曾子说,你欺骗了孩子,孩子就会不信任你。说着,就把猪杀了。曾子不欺骗孩子,也培养了孩子讲信用的品德。
在清朝科举考试中就存在着一个流行词——作弊工具,科举考试作弊原理一脉相承。那个时候所有应试人员,都想方设法的从这个所谓的工具中求得“前途”,
这些方法无非是请人替考、夹带抄袭、送礼换卷、贿赂批卷官、出钱买题等等,科举出朝廷的栋梁,科考关系社被的稳定和国运的兴衰,因而对科场舞弊者的惩罚十分严厉。因而这些都是惘然的想象,由此可见诚实守信已是朝廷选拔人才的标准之一。{与宪法的故事}.
把眼光放近点,今天的考试你作弊了吗?
回首现实学习生活,俨然也存在着同一个道德问题——不诚实守信。小到坐在课堂上学ABCD的小学生,大到每天受高等教育的大学生,在他们当中或许就存在不诚实守信的一面。进入考场之前,老师都会进行一次诚信考试的教育,可是又有多少人把它灌输进去呢?
记得有一次考试,和我在同考场的一位女同学,因为作弊被老师发现,导致被清除考场,在她离开考场之前留下了后悔的眼泪,这不仅仅对她是个教训,也可以说是对在场的所有考生
的警示。
考试结束后,从别人那里得知了她的作弊原由,原来是女同学在考试期间,因为考题不会就在监考官的眼皮下拿出了考试之前做的小抄,她的一举一动被监考官看在了眼里,为了教育其本人警示他人,经过考官们的讨论,做出了这样的决定——清除考场。放宽心来说这或许只是个教训,但严肃的说这或许影响了女同学的前途。她因为自己的无知断送了自己光明的未来,这对她本人来说是一种无法挽回的可惜。再或许在以后的成长道路中这会成为她不可磨灭的阴影。
现今的社会,不论你是干哪行的,诚实守信都是必须的,有一定的诚实守信的原则,我相信无论你走到哪里,别人都会以尊重的眼光看待你,所以诚实守信将会成为你我他的“通行证” 。
诚实守信做人,让法律、道德与我们同行!!!
现在我们生活的环境处处充满了法律,一些被人们认为根本与法律无关的事却与法律有着紧密的联系.以下的案例为我们增强了法律意识:
沈小弟,男,52岁,汉族,苏州市人,大专文化,中共党员,原沧浪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原苏州市政设施管理处处长,2004年2月7日因涉嫌受贿被沧浪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2月20日,被逮捕。4月16日,沧浪区人民法院以受贿720000元人民币、5000美元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000元。
人性本善,沈小弟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呢?
下面我们先一起来看一下沈小弟犯罪特点:{与宪法的故事}.
一、犯罪的特点:
(一)受贿原来不缺钱。
沈小弟出身在江南名镇周庄的一个商人家庭,据说还是沈万山的后人。一家人的生活相当不错。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沈小弟的父母做起了丝绸生意,并且不断发展壮大。
自己又有着七、八万的年薪,和妻子两人也有十几万的年收入,加上母亲不时的贴补,以及这几年买下的几处房产,一个相当富有的三口之家,就连沈小弟自己也说,“我不缺钱花,家里生活确实不错,已远远超过了小康标准”,
那么不缺钱的他为什么会走上犯受贿罪道路呢?我们接着看他犯罪的第二个特点。
(二)痴迷赌局不能自拔
提到打麻将,还有一段由来,原来沈小弟并没有什么业余爱好,每天把全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他的老母亲看了心疼,为了让儿子放松一下,就鼓动他学打麻将,说以后退休也有个业余爱好,但善良的老人却万万没有想到后来发生的事情,让她懊悔一辈子。
刚开始,沈小弟打麻将只是“小来来”,只和自己的亲戚,连自己的下属都不打,“决不打感情麻将”,这是沈小弟最初的原则。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事业的成功,环境的改变,慢慢地,不知什么时候起,他的那个原则早已经被他抛到脑后了。
2003年上半年——沈小弟生命中的转折点,他结交认了社会上的一些所谓颇有身价的老板,命运的车轮开始倾斜了,赌局在不断升级,赌注也在不断的升级,从最初的一个花2元,到5元,20元,50元,最后到了200元,输赢也从几千升级到了几万。聚赌的地点也从家里转移到了吴宫喜来登、胥城大厦高级酒店。
十赌九输,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一直到2004年春节这半年中,沈小弟在赌桌上输掉的钱达到了几十万之多。
那么为什么沈小弟如此痴迷呢?我们听听沈小弟对此问题的看法:“之所以在赌博上面一
发不可收拾,实乃这些钱来得太容易。”对的,钱来的太容易了!钱来的容易,所以输起来也不心疼,更加赌的厉害;赌的厉害,更需要金钱,就更贪婪地索要。这使沈小弟在犯罪的深渊里越走越远。
(三)疯狂收敛钱财
从2003年7月到2004年1月短短的7个月间,沈小弟所收受的贿赂高达76万元之多。月进10万余元的速度令人惊讶!2003年7月上旬,沈小弟被区区30000元打倒了,这是他收受的第一笔贿赂。他收了之后,还是有些害怕,心里还告诫自己下不为例。
但是贼手伸出去以后是再难缩回来的。在以后的日子里,沈小弟就来者不拒,一而再、再而三的心安理得收起了别人的钱。用他自己的话说,一开始还是真客气,后来就是假客气两声了。
再后来,他收受贿赂的方式也从在家里坐等上门发展到开口索要。有一次,他开口就向下属公司的经理要20万,由于该经理当时身上没有带那么多现金,将仅有的2万元分文不剩地给了他,但过后该经理又心领神会地分两次给了他28万,如此大的数目,沈小弟客气了两声就收了下来。
“反思自己的行为,实在是令人后怕的。如果不是检察机关及时查处,以月进10万元的速度计算,几年下去自己也将和报道上的有些人一样,受贿数额达到几百万之多甚至是千万。届时所受的可能就不仅仅是牢狱之苦,等待自己的可能就是终结生命的一击了”。
李真也有同样的话语,“对我的立案侦查如若发生在5年前,绝不会有如此严重的问题,但若发生在5年后,也一定会比今天的问题还严重。”那么沈小弟为什么会如此肆无忌惮呢?我们一起来看看他的第四个犯罪特点:
(四)知法犯法,心存侥幸
沈小弟之所以会走上犯罪的道路,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私心膨胀,把权力置于法律之上,同时又心存侥幸。
我们在他的办公室搜到一份预防职务犯罪讲座的笔记,记录的很详细。沈小弟也坦然地承认,“从我收别人送的第一笔钱起,我就知道这是受贿,是犯罪。因为以前纪委也为我们上过这方面的课,加上我是人大代表,每年都要审阅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但我是心存侥幸的。看看现在的社会环境,媒体报道的案例,动辄就是某某某贪污受贿几百万、甚而上千万的。想到这个,我心头仅有的几丝害怕就荡然无存了,觉得自己收这么一点算不了什么。” 沈小弟确实是心存侥幸的。刚到检察院时,他气焰非常嚣张,不但对受贿的事实矢口否认,而且大力指责检察机关的做法,但在检察机关对贪污腐败一查到底的决心面前,在事实与证据面前,他很快就败下阵来,一一交代了受贿的事实。
不该有侥幸心理,这是现在沈小弟最后悔一件事情。
本是一种小小的娱乐麻将但却使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所以人做任何事都应该有法律概念,才会拥有一个美好的明天!(溧水县第一初级中学 初二(2)班 吴 秀 指导老师:魏晋生)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回首新中国跨越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建立了新中国,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成文宪法。从此,无数中国人开始认识法律、关心法律。以邓小平为核心第二代领导集体确定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为开创普法工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并将这一方略载入国家根本大法。去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库》的出版发行反映了我国法制建设的成就,有助于推行实施依法治国的进程。
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
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当前,随着信息领域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作为开放式传播和交流工具,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媒体,正在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阵地。在互联网的普及过程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这就是网吧问题。网吧的确有效地把网络推向了平民化。然而,随着互联网信息垃圾的增加,失控网吧的负面效应也日益呈现,尤其是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的焦虑。一些网吧的无序发展和惟利是图,衍生出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三个公害,成为\"电子海洛因\",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家长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不良网络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事例不胜枚举,在此不一一例举。
未成年人违规上网是学校、家长、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国务院通过了《互联网服务营业所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同时还应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违者将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到吊销经营许可证。政府加强管理,用强制性的法律措施来维护网络的安全、健康和文明。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应该吸取网络危害的教训,克己自律,按照《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规定做到文明上网,正确对待互联网上的各种信息,自觉抵制、摒弃其中的糟粕。
首先就是一定要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更是我们同学们在自我防范违法犯罪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最近几年,我县青少年犯罪人数和比重逐年递增,案件性质涉及盗窃、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劫、强奸、敲诈勒索等等,而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有多方面的,只有针对违法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才能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总结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家庭环境不好,家庭教育扭曲。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任教师。现在由于独生子女增多,家庭生活水平提高,不少家庭过分宠爱子女,无原则迁就子女的要求,养成子女唯我独尊,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任性、蛮横、粗野、为所欲为等畸型性格,当他们的需要得不到满足,就会不惜采用违法犯罪的手段铤而走险。也有的父母脾气暴燥,子女一有问题,开口就骂,动手就打,这样久而久之,就会导致子女产生对抗心理,或者造成悲观、自卑心理,失去进取心。还有由于有的家庭父母残缺,有的是去世或者有的是离了婚,缺乏父爱或者母爱,没有健全的家庭教育,失去精神支柱,容易造成情绪低落,从而产生多疑、孤僻等病态心理,形成人格分裂与性格障碍。也有的虽然父母健在,但是因为教育方法不当,或者父母榜样教育不良,自己整日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思想不健康或者作风不正派,或者行为不检点,这样时间一长,他们的子女经过耳濡目染,潜移默化,逐步染上恶习,导致有样学样,也走上犯罪道路.据我国某城市对2000名青少年罪犯进行的调查显示,他们中的24%来自父母离异或者父母中有一人去世的家庭,另有20%是家庭其他成员有过犯罪记录的,余下的人是因为缺乏父母管教。
不良的社会影响,引人误入歧途。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思潮并存,有些丑恶现象容易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比如说有钱就有一切这种观念,他们作案时心安理得,根本没有一种负罪感,直到事发东窗才追悔莫及。还有就是现在大街上到处是录像网吧,受到录像网吧里非法出版物的影响,从中学到一些作案方法后不惜以身试法,以致走上犯罪道路。3、放松自己的思想建设,缺乏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以为这只是空洞无物的理论,辩别能力和自控能力不够,法制观念淡薄,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求上进。不懂得自尊自爱,只追求吃喝玩乐,没有心思学习,甚至发展到逃学弃学,过早地步入社会,{与宪法的故事}.
在不良因素诱惑下,很快走上歧途。
所以,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成为社会关注的一大问题。青少年的一言一行影响着各自的家庭,社会应对迷茫的青少年采取法律教育,使其“浪子回头”。
我希望所有的青少年能拥有自己美好的蓝天!
20个法律幽默故事
20个法律幽默故事,讲述20个法律职业者在职业过程中遇到问题的智慧处理。
一、良心是人行动的终极原则
幽默:在柏林墙推倒的前两年,东德一个名叫亨里奇的守墙卫兵,开枪射杀了攀爬柏林墙希图逃向西德的青年克利斯。在墙倒后对他的审判中,他的律师辩称,他仅仅是施行命令的人,基本没有挑选的权利,罪不在己。而法官则指出:“作为警察,不施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然而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自动承担的良心义务。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心。当法律和良心抵触之时,良心是最高的行动原则,而不是法律。尊崇性命,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准绳。”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
1、这个故事,首先告诉法律职业者不应僵硬地理解、执行法律,法律背后有伦理道德,伦理道德的底线是不能逾越的。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在那个万不得已的局势下,打,但应当故意打不准——不把人家打死,这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这也是最高境界的良心。任何人都不能以“听从命令”为借口,去跨越道德伦理的底线。这就是“一厘米主权”的道德义务,否则就必需承担罪责。
2、这个故事,还告诉法律职业者应当发散思维,练就在规范之内实现自己目标的能力与技巧方法,正所谓“从心所欲而不逾矩”。
二、法律服务收费亦需审时度势、随机应变
幽默:一个配镜师教一个新上岗的雇员如何向顾客要价。
当你给顾客配眼镜时,如果他问多少钱,你就说“75美元”
如他的眼睛没有颤动,你就说:“这是镜架的价格。镜片50美元。”
如果他的眼睛还是没有颤动,你就补上:“每片”。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
1、这个幽默对于律师服务收费是否可以借鉴呢!笔者在律所实习时,即接触过类似案例。因一起涉黑刑事案件,主任与当事人的妻子约好收费5万,交费过程中,当事人的妻子自银行取款10万,可能有他用,主任见此,便寻理由将另5万也收入囊中,当事人的妻子救夫心切,也无大的异议便交了。有些朋友可能认为这样不地道、不讲究,有违职业道德,但事情哪有如此简单即可得出明确的结论的。当你身处国内这样的法治环境与文化之中的时候,急需第一桶金解决生存吃饭问题,怎么办呢?何况面对如此当事人的钱款,是否亦应该通过因果轮回变相实现些正义呢!……又如一幽默:年轻的律师第一次打官司就赢了,他回到家,对老律师父亲说道:“爸爸,你还记得你经手的那宗约翰和彼得的没完没了的官司吗?我只用了一个月便把它顺利地解决了。你瞧,连律师费都拿到手了。真不明白你怎么会拖那么久也没有办完。” 老律师:“孩子,你知道我是怎么供你读完法学院的吗?”
2、中国人接受的教育,精神枷锁之多束缚了思维,甚至本性。一个中国人被逼迫的宁愿自杀,而不愿意反抗的案例并不鲜见。律师作为中国人也难免不受传统思想束缚,但应有所意识和打破,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争取当事人和自己利益最大化无可厚非,至于是否实现了正义、公平之类的,不是应考虑的因素,那是立法者问题。
三、法治的真正实现有赖于法律文化和法律信仰的形成
幽默:一位校友在德国留学期间,在一家图书馆,钱包被扒手窃走,包里有20欧元。他不准备报警,可是图书馆的保安却报了警,不到5分钟,一位女警察赶到现场,问了情况,便请他做笔录,女警察说:“图书馆的自动安全系统已经录下了小偷的尊容,警察局今天就可以将小偷的照片张贴到全区各个警察局。如果乃找不到小偷,我们会把录像带送电视台反复播放,直到破案为止。”
“我看算了,只有20欧元,不必兴师动众。即使抓到了小偷,所花费的代价也太大了。”他对女警察说。
“不!我们是警察,不是商人,只有商人才讲值不值,而法律的尊严不能用金钱衡量。小偷触犯了法律,就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女警察严厉地说。
结果,当电视台播出小偷偷钱录像的第二天,小偷就落网了。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
1、这个故事首先给我们的感受就是中西方对法律文化与信仰的反差之大。其实,不计法律成本的国家和地区,付出的成本反而小,而报案难或不愿报案的国家或地区,往往要付出更大的代价。
2、更深层次的认识是,法律文化和信仰的形成岂非一日之功,更何况中国有着二千多年的封建传统思想,官、商、学铁三角牢不可破,中国的法治之路还漫长着呢!当前中国所谓的法治,都只是形式而已,离真正的法治之国,如无特别事件的推进,以百年计来预算,绝不为过。法律职业者应该意识到所处的特殊国情,不能照抄照搬西方的东西,结合实际方行得通,解决得了问题。{与宪法的故事}.
四、法律职业者应当有“谋全局、谋万世”的战略眼光与思维
幽默:相传春秋时期,鲁国制定了一道法律,如果鲁国人在外国看见同胞被卖为奴婢,只要他们肯出钱把人赎回来,那么回到鲁国后,国家就会给他们以赔偿和奖励。这条法律执行了很多年,很多流落他乡的鲁国人因此得救,因此得以重返故国。后来孔子有一个弟子叫子贡,他是一个很有钱的商人,他从国外赎回来了很多鲁国人,但却拒绝了国家的赔偿,因为他自认为不需要这笔钱,情愿为国分担赎人的负累。但孔子却大骂子贡不止,说子贡此举伤天害理。祸害了无数落难的鲁国同胞。
孔子说:“万事,不过义、利二字而已,鲁国原先的法律,所求的不过是人们心中的一{与宪法的故事}.
个„义‟字,只要大家看见落难的同胞时能生出恻隐之心、只要他肯不怕麻烦去赎这个人、去把同胞带回国,那他就可以完成一件善举。事后国家会给他补尝和奖励。让这个行善举的人不会受到损失,而且得到大家的赞扬,长此以往,愿意做善事的人就会越来越多。所以这条法律是善法。”孔子还说:“子贡的所作所为,固然让他为自己赢得了更高的赞扬,但是同时也拔高了大家对„义‟的要求。往后那些赎人之后去向国家要钱的人,不但可能再也得不到大家的称赞,甚至可能会被国人嘲笑,责问他们为什么不能像子贡一样为国分忧。圣人说,子贡此举是把„义‟和„利‟对立起来了,所以不但不是善事,反倒是最为可恶的恶行。”
自子贡之后,很多人就会对落难的同胞装做看不见了。因为他们不像子贡那么有钱,而且如果他们求国家给一点点补偿的话反而被人唾骂。很多鲁国人因此而不能返回故土。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
1、法律职业者应当有战略眼光,站在一个高度看待问题,不要拘泥于一时一事,要有“谋全局、谋万世”的思想,来运筹帷幄,评判利弊得失,最终做出抉择。
2、切忌:鼠目寸光、得小利忘大义,丢了西瓜,捡个芝麻。
五、法律职业者应当摆正自己的位置,懂得尊重对手、尊重同行
幽默:一位名律师正在口授打字员给另一律师写封信。
“信的开头怎样写?”打字员问,“是尊敬的先生吗?照惯例?”
“尊敬的?他是一个十足的滑头和骗子,不过,不能这样称呼。要么,就称作亲爱的同行吧!”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
1、无论法官、检察官、律师或公证员都应摆正自己的位置,懂得尊重同行、尊重对手、尊重当事人,这不仅仅是职业道德的要求,也是个人心胸、境界、修养的体现。一个人只有心胸宽广,才能容人、聚人,才能取得成功,名利随之而来。
2、特别是法律服务提供者,更应该懂得尊重对手,尊重法官、检察官。有的法律服务者摆不正自己的身份位置,在法庭上将自己等同于普通人或当事人,言语行为不尊重对手,甚至恶意攻击对方人身,揭露其隐私短处等,这样不仅损害了法律的尊严,还损害了各自的名誉,使得当事人或旁听者对法律、法律职业、法律职业者评价大打折扣;同时,作为受攻击的一方亦应理性回应或提醒对方代理人或辩护人注意其身份,不能即可予以针锋相对的回击,使得事态进一步恶化。对于法官、检察官同样应予以尊重,法庭上作为中国的法律服务者基本都能做到,但庭下、背后因诉讼的胜负及安抚当事人的需要等常常难以做到。其实,虽然背后、庭下的有心或无心之言,但常常会被进一步传播,久而久之同样会入法官、检察官或同行之耳,造成的影响与贻害自不必多言了。微信关注学法网(微信号:xuefa5)精彩法律、律师资讯随身带!
六、法律工作者分析、解决问题要能抓住“关键”,出奇制胜
幽默:三男子去女方家提亲,家长:说说各自情况。
A:我有1000万!
B:我有一栋豪宅,价值2000万!
女方家长很满意,就问C,你家有什么?
C答:我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孩子。现在孩子在你女儿的肚子里。
A、B听后无语,走了。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
1、这个幽默告诉了我们一个浅显的道理,核心竞争力不是钱和房子,是在关键的岗位上,要有自己的人。在我国,法治之路将相当漫长,你我之辈是赶不上了,但是如此法治环境下,你我还从事着法律职业,这就不得不牵就中国是个人情社会的现实,即使找人也要找对人,否则也难达到预期的目标。
2、这个幽默还告诉我们,AB的做法是法律工作者不可取的,信息只是自C口所出,其与事件有相当的利害关系,可信度较低,应予以调查取证确定事实后方作决定为上。否则,岂不是中了C的圈套。换言之,法律工作者应具有法律思维,即对于相信的事实必须是通过相关证据可以证明的事实。
七、“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同样适用于法律职业者
幽默:一个高智商的理科女,在全球最著名的咨询公司上班,从小到大,优秀但是晚熟,一直到30岁才想起终身大事需要办,于是开始了自己的相亲路。
一切都和别人与众不同,这个在外企熏陶多年、养成高效率做事原则的姑娘把自己早期的体验叫做“市场调研”:即主要接受亲戚长辈的热心介绍,不看条件,先来一轮试水。
一个月,没有收获,她抽了个周末写了一份“小结”,列出张Excel表单,把所有相亲对象的特征一一列上,对比筛选后,勾出自己最不能接受的特点,比如,明确不见富二代。
二阶段起步就是大手笔,用的招数是“海选”:一张大网撒出,网上相识,熟人介绍,婚介相托,一周见10个,加快进程。此阶段历时三个月,仍旧挫折连连。女孩立即刹车,她又做了一张Excel表单,这回自己成了被研究对象,优势劣势一并列上,分析失败原因,对自己绝不手软。
三轮开始,她阅读了很多和相亲有关的文章,对自己进行了不少“小改动”,比如遇见满意的对象,她不再使用工作语“我们以后多联系”,而是换成了更富暗示性的“你让我对相亲有
了信心”。她会选择一些适合相亲的话题,还修改了造型,比如,把头发放了下来。
大半年后,这个女孩电我,和某相亲对象一见钟情,火速结婚。
这就是我认识的高智商理科女孩,并且我现在终于知道,她为何能胜任那样一份年薪100万元的工作了。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谚语,但是真正通过实践去体会的人却很少。这句谚语最少告诉我们两件事情:(1)世上的事情都可以办得到;(2)前提是要做个有心人,或者说努力。还可以再加上一点,那就是正确的方向或方法。其实,成功就这么简单,首先要坚定信念,相信自己能够成功;其次要想法设法,寻找出正确的方法或路径,然后一直努力下去,即水到渠成。
八、有志于法律职业的朋友切记:但行好事,莫问前程。更莫杞人忧天!
幽默:一位俄国人、一位古巴人、一位美国商人和一位美国律师在火车上相遇。俄国人拿出一瓶伏特加酒给大家各倒一杯,然后把剩下的半瓶酒扔出车窗。
“你干嘛扔掉?”美国商人问。
“我们国家有的是伏特加,怎么喝也喝不完。”俄国人答。
过了一会儿,古巴人请大家抽雪茄烟,他吸了两口便把烟掷出窗外。
“我想古巴的经济很困难,”美国商人说,“可你却把好端端的烟丢掉。”
“烟嘛……”古巴人说,“在古巴多得很,我们多得不知如何处理才好。”
美国人默默地坐了片刻。然后站起身来抓住律师,把他抛出窗外。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
很多即将踏入法律职业群体的朋友,担心人满为患,入不敷出,甚至难以维持生计。加之,有些已经入行的法律工作者的确收入微薄,谆谆告诫在法律职业之门的徘徊者,使得更加心事重重,踌躇满志,甚至放弃。小学即有一篇《小马过河》的课文,个人各自的情况不同,自然对同一件事情看法、处理也不相同。美国的律师相比我国而言,数量上多的多,律师在美国虽然名声欠佳,但是很体面的工作且收入不菲。我们国家的法律职业才刚刚起步,市场潜能巨大,有什么好担心的呢!即使在国内,收入过百万者也比比皆是。
九、法律职业者应从各自职业职责要求出发思考、处理问题
幽默:两个久未见面的老朋友在街上碰到了,其中一个拄着拐杖。
宪法就在身边讲稿
宪法就在身边
一提到宪法,大家第一反应肯定是“宪法离我很远”、“和我没什么关系”„„,宪法里面规定的都是“高大上”的内容,诸如“国家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们用不上,也不关心。但事实是这样的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宪法不仅和我们生活密切相关,而且关系重大,如果我们了解宪法,就会发现宪法就在我们的身边,如影随形。今天我就带着大家一起重新认识宪法。
一、宪法的地位
先说说宪法的地位: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为什么称宪法是“根本”大法?什么是“根本”?历史课或者政治课大家会经常接触这个概念,比如“根本原因”、“根本制度”„„,那到底什么是“根本”呢?大家注意这个“根”字。打个比方,就好比一棵树,要有树根才能有树干、有树叶,才能有生命,所以“根本”应该是本源、根基的意思。而宪法就是法律这棵大树的根,其他的法律都是宪法这棵树的枝干、树叶。任何一部法律都应当以宪法为基础制定,不能违背宪法,没有宪法,就是孩子没了母亲,大树没有了根,也就没有了生命之源。同学们可能在课堂上学过一些法律,或者至少是听说过,比如说《刑法》、《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等。任何一部法律,我们如果仔细观察,他们的第一条都会有一句话“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摘举了几部法律的第一条内容,大家一起看一下:
《刑法》:第一条 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刑事诉讼法》:第一条 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
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教育法》:第一条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义务教育法》:第一条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等等
所以说,宪法就像一棵大树的根,就像孩子的母亲,其他的法律就是大树的干和叶,就是母亲的孩子。就像下面这可体系树一样:
那可能有的同学说,宪法这么重要,可是我听说过有人打民事官司(比如说违反了合同法,要求赔偿),有人打刑事官司(比如说,违法了刑法,根据刑法××条被判了多少年),但从来没听说过有人打宪法官司。同学们的想法是对的,从目前我们国家的规定来看,宪法是不能直接在案件中适用的,那是为什么呢?原因很复杂,简单一点说吧,就是宪法的孩子很多,刚刚我们讲了,宪法是母亲,其他法律都是她的孩子,有事先找孩子,孩子解决不了的再找妈妈。就是这样一种关系。
我再举几个例子,帮助大家理解宪法和其他法律的关系。比如《宪法》第二十八条:“国家维护社会秩序,镇压叛国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制裁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和其他犯罪的活动,惩办和改造犯罪分子。”这一条怎么才能够贯彻落实?或者说怎么样“维护社会秩序?”、怎么样“镇压叛国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怎么样“承办和改造犯罪分子?”„„,所有这些怎
么样是无法通过宪法予以规定的,那通过什么解决的呢?就这样宪法的一个孩子诞生了,那就是《刑法》!《刑法》一共有十章452条,里面规定了451个罪名,通过这些条款来实现《宪法》第二十八条做出的规定。
希望通过这些讲解帮助大家对宪法的根本地位有一个初步的认识。大家有没有觉得宪法和自己的关系近一些了呢?
二、宪法就在我们身边
其实宪法和我们关系紧密,可以说我们从出生开始就已经和宪法建立了联系。出生后我们就拥有了国籍,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我们的户口本、身份证这些身份的象征,都缘于宪法(《宪法》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说只要同学们有宪法意识,有一双善于观察的眼睛,就可以随处发现宪法。
列宁说过:“宪法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宪法》详细列举了公民享有的多项权利:平等权(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言论自由(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受教育权(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等等
举个例子:
住宅不受侵犯,这个很重要。
在美国有一个案例,有一个日本交流的中学生,交流到美国。可能我们中国很多学校中学生也会有这样的机会,那我们更应该好好听一听这个案例,他是交换中学生,日本这个中学生,到了美国去了以
后,参加一个晚会,他跟着一个美国中学生两个人一道,结果跑错了地方了,找错地方了。因为晚上大概八点多钟,就敲门,先进了人家那个院子,然后就敲门,这家住户是什么样一种人呢,两口子还有一个儿子,女主人先开了门,开了门天比较黑,一看是个陌生人,是个亚洲人(那种感觉可能就像有非洲人或者欧洲人突然敲我们的门,肯定很紧张,不认识啊,人高马大的,要干什么?),当然后面他那个美国同学在他后面,这个女主人一开门一看亚洲人不认识有点害怕,因为都是别墅那样的住宅,院子嘛,然后赶紧跟她丈夫说,说拿枪来,她丈夫以为怎么回事呢,他们家柜子里有几杆枪,就从柜子上面拿了最大的一把枪,然后这个女“铛”的就把门推上了。推上了以后,就往家里走,然后她丈夫跟孩子在客厅里看电视,然后丈夫拿着枪就过来了,过来以后,他丈夫就去开门,一开门这个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