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 点击: 2015-02-26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章程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章程
为探索适应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学校与社会、教学与生产、教学与科技工作的紧密结合,建立学校与社会双向参与、双向服务、双向受益的新机制,使专业建设指导工作主动、灵活地适应社会需求,更有效地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特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一、总则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为学校各专业指导和顾问性质的专家机构,对专业改革和建设起着督察和咨询作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各成员应积极为专业发展创造条件,促使学校各专业为社会经济发展培养数量更多、质量更高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
二、组织机构
(一)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由热心于职业教育、关心支持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和发展的校外行业专家和领导、本校学术水平高、教学管理经验丰富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组成,且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目前在本专业领域连续工作三年以上。
(二)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由各专业推荐,校教务处就业办审核,校长审批,由学校颁发聘书。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根据实际情况个别人可以在任期内作调整。
(三)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2名,秘书1名,委员7-9名。应尽可能吸收行业协会代表,劳动技能培训机构代表以及企业法人代表参加。校外委员不少于二分之一,主任和副主任委
员中至少有一名是校外委员,秘书由本院人员担任,负责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并根据主任要求,联络和组织各委员召开工作会议。
三、工作制度
(一)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至两次次全体委员会议,会议由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为委员会会议召集人,秘书负责组织,主任委员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扩大参加会议的人员范围和增加会议的次数。
(二)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在主任委员主持下、由全体委员讨论制定,由各专业委员负责实施。
(三)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建立与校外委员定期联系制度,并通过院外委员联系其所在的工作单位。
(四)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参加专业建设指导和发展规划的制定,并提出专业建设指导与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五)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指导本专业教学计划、校企合作计划,专业主干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或修订工作,对该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课程设置、校企合作办学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参加专业学生实习、毕业设计(论文)与答辩等实践教学环节计划的制订与实施。
(七)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参与本专业的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指导本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为本专业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和开展社会服务提供帮助。
(八)校外成员可以客座教授的身份定期来学校开设讲座、兼课,并作为学生校外实习的指导老师,参与人才的培养过程。
(九)校外成员可与学校联合申报、共同承担科研技改项目和产学研联合开发项目,对学校承担的各类研究课题和应用技术的开发提供咨询服务。
(十)校外成员要协助学校了解社会、行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向学校提供各种信息和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四、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院外委员待遇
(一)受聘委员所在单位可优先参与本院组织的“产学研结合、校企合作”活动,合作进行课题研究。
(二)优先挑选毕业生。
(三)可利用本校相关专业的教学资料和教学设备,优先安排委员单位的员工轮训及其客户培训。
(四)由我校正式颁发聘书{专业指导委员会工作计划}.
(五)根据工作实绩,每年给予受聘委员适当的工作津贴
五、附则
本工作章程由校企办负责解释。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二OO八年六月十八日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章程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章程???
第一条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是各系根据需要而组织的,旨在指导和帮助各专业进行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等教育教学方面的研讨和咨询的学术性机构。
第二条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主要工作任务:
1、对现有专业建设工作提出改进性意见;
2、对准备新开专业进行可行性论证;
3、对课程改革特别是专业教学模块提出意见;
4、对产、学、研人才培养模式提出建设性意见;
5、对专业工作提供咨询。
第三条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由9—11人组成,原则上校外人员占50%左右,组成人员必须由具有一定专业理论修养、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担任。
第四条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设主任一人,主任由各系系主任兼任,设副主任二至三人,副主任由校企双方有关人员担任,设秘书一人。
第五条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由学校正式颁发聘书,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必须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开展活动,每年至少活动一至二次。
第六条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活动经费从学校经费中列支。
第七条 修改本章程必须通过黎明大学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讨
论决定。
第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为探索适应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教学与生产、教学与科技工作的紧密结合,使专业建设指导工作主动、灵活地适应社会需求,更有效地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特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一、总则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为学院各专业指导和顾问性质的专家机构,对专业改革和建设起着督察和咨询作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各成员应积极为专业发展创造条件,促使学院各专业为社会经济发展培养数量更多、质量更高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
二、组织机构
(一)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由热心于高等职业教育、关心支持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和发展的院外行业专家和领导、本院学术水平高、教学管理经验丰富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组成,且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目前在本专业领域连续工作三年以上。
(二)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由各专业推荐,院长审批,由学院颁发聘书。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根据实际情况个别人可以在任期内作调整。
(三)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2名,秘书1名,委员7-9名。应尽可能吸收行业协会代表,劳动技能培训机构代表以及企业法人代表参加。院外委员不少于二分之一,主任和副
主任委员中至少有一名是院外委员,秘书由本院人员担任,负责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并根据主任要求,联络和组织各委员召开工作会议。
三、工作制度
(一)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至两次次全体委员会议,会议由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为委员会会议召集人,秘书负责组织,主任委员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扩大参加会议的人员范围和增加会议的次数。
(二)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在主任委员主持下、由全体委员讨论制定,由各专业委员负责实施。
(三)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建立与院外委员定期联系制度,并通过院外委员联系其所在的工作单位。
(四)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参加专业建设指导和发展规划的制定,并提出专业建设指导与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五)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指导本专业教学计划、校企合作计划,专业主干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或修订工作,对该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课程设置、校企合作办学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参加专业学生实习、毕业设计(论文)与答辩等实践教学环节计划的制订与实施。
(七)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参与本专业的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指导本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为本专业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和开展社会服务提供帮助。
(八)院外成员可以客座教授的身份定期来学院开设讲座、兼课,并作为学生院外实习的指导老师,参与人才的培养过程。
(九)院外成员可与学院联合申报、共同承担科研技改项目和产学研联合开发项目,对学院承担的各类研究课题和应用技术的开发提供咨询服务。
(十)院外成员要协助学院了解社会、行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向学院提供各种信息和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四、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院外委员待遇
(一)受聘委员所在单位可优先参与本院组织的“产学研结合、校企合作”活动,合作进行课题研究。
(二)优先挑选毕业生。
(三)可利用本院相关专业的教学资料和教学设备,优先安排委员单位的员工轮训及其客户培训。
(四)由我院正式颁发聘书
(五)根据工作实绩,每年给予受聘委员适当的工作津贴。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条例
为了科学地制定专业建设发展规划,设置和调整专业建设方案,审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指导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监控专业教学质量,全面提升专业建设水平。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我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是学院专业建设的指导与咨询机构。
第三条 为了便于加强科学管理和分类指导,将我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分为两个层次,即学院层次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和各专业类的二级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两级委员会)。
第四条 两级委员会是学院教学研究及科学技术研究的学术组织,是学院适时优化专业结构,指导专业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实验实训、产品研结合等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机构。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两级委员会各设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1人,委员若干人,由院长颁发聘书,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若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个别可在任期内做出调整。
第六条 二级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由系(部)申报,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根据专业开设情况或筹备开设的专业审批,并报请学院党委同意成立,二级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设在专业所属的系(部)。
第七条 每个二级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由3-7名委员组成。成员为系
食品生物工艺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计划
食品生物工艺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计划
为了更好的发挥企业合作办学优势,促进我校食品专业建设和提高学生培养质量,同时促进合作单位间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充分发挥专业建设委员会的功能,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更好地进行资源组合,结合我校专业建设委员会的章程,特拟定本委员会工作计划:
一、召开食品生物工艺专业建设委员会成立大会,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1.成立专业建设委员会。
食品生物工艺专业建设委员会委员从新疆食品行业具有较大影响力的4个单位及新疆食品检测方面的权威单位新疆疾病防控中心的总工、厂长、车间主任及质检中心高级工程师组成。专业建设委员会下设专业核心课程建设组。
会议主题:根据食品行业的中等技能型人才需要,研究并提出专业建设意见;关注校企合作办学状况,推动教学方法和内容改革;提高本专业教学质量
2.成立核心课程建设组。
食品专业建设委员会委员由专业建设委员会委员推荐,原则上由学校粮油食品教研部主任及其团队包括兼职教师队伍在内的所有成员,各组组长由课程负责人担任。
二、落实安排各专业组活动
1.食品生物工艺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如工作需要可临时调整。
2.以专业课程建设组为单位,开展专业建设活动,协商确定活动的内容、地点。 活动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专业建设研讨、精品课程交流研讨、教材建设研讨、校内实训基地建设,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校企合作等方面。
三、工作目标
积极在新疆食品专业中推广教学改革的成功经验,推广优秀教学成果,促进本专业先进教育理念、教学方法、质量保障措施的推广运用,为中等职业学校的食品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做好服务工作和起到引领作用。
四、积极开展培训工作
联合人社厅,积极组织开展师资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精品课程建设、评选工作;联合企业和专家开展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鉴定工作
五、具体的工作内容
1.制定专业建设发展规划
2.制定和调整专业建设方案
3.审议人才培养方案
4.审议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
5.指导专业教学改革,提出教改意见
6.建设专业实训基地
7.培养“双师型”教师、推荐兼职教师
8.提供就业信息
9.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10.检查专业建设工作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专业建设,使各类学校专业更好地对接产业,培养与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紧密结合的实用型人才,经研究,决定成立玉林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第二条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是我校确定有关专业建设和发展、审订专业教学计划、加强课程体系建设、提高专业技能的智囊团和指导机构。
第三条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宗旨是:应用先进的专业建设理念,集中专家的智慧和经验,促进专业建设。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任期
第四条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由各专业部推荐,各部成单位研究审核,由颁发聘书。每届任期二年,可连聘连任。
第五条 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由5~9名本专业领域的专家、工程技术人员(或经济师、会计师等)、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及各校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2名,秘书1名,委员3~5名。应尽可能吸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行业协会代表、劳动技能培训机构代表以及企业厂长(经理)参加。校外委员不少于二分之一,秘书由本校人员担任,负责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并根据主任委员要求,联络和组织各委员召开工作会议。
第六条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应具备的条件是:热心中等职业教育的专业建设,工作认真负责,现从事本专业的教学、管理及技术工作,并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目前在本专业领域连续工作二年以上。
第三章 专业指导委员会的职责
第七条 组织专业建设、改革发展的战略研究,提出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模式、专业设置调整的建议、意见和发展规划。
第八条 为制订和修改专业教学计划、编制专业主干课程教学大纲和实践课教学大纲、调整课程结构提供指导性意见、建议。
第九条 指导、协助校内外实验实训基地建设,积极提供校外实习场所及推荐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到学校讲课,积极开展本专业科技信息方面的讲座,指导、协调产学结合、校企合作。
第十条 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及就业指导。
第十一条 研究各专业人才培养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并探讨解决方案。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会议由秘书负责组织,主任委员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扩大参加会议的人员范围和增加会议的次数。
第十四条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计划在主任委员主持下,由全体委员讨论,由各专业委员负责实施。
第十五条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建立与校外委员定期联系制度,并通过校外委员联系其所在的工作单位。
第五章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校外委员待遇
第十六条 受聘委员所在单位可优先参与本校组织的“产学研结合、校企合作”活动,合作开发应用技术项目,优先挑选毕业生。
第十七条 可利用本校相关专业的教学资料和教学设备,优先安排委员单位的员工轮训及其培训。
第十八条 由本校正式颁发聘书的受聘委员,其子女在组成单位读书,可享受相应组成单位教师子女同等待遇。
第十九条 对社会各行业的专业委员,本校可以聘任其为相关组成单位的兼
职教师。校外委员所在的单位可以协商聘用职教中心各组成单位的教师参与企业的培训和兼职工作。
第二十条 根据工作实绩,每年给予受聘委员适当的工作津贴。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本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从公布之日起施行。{专业指导委员会工作计划}.{专业指导委员会工作计划}.
玉林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二O一一年三月
附:
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指导委员会人员名单:
主任:黄海芳 玉林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副校长
副主任:陈富 玉林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汽修部主任
梁锡江 玉林市万江修理厂 厂长
秘书:陈 凛 玉林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行政办公室主任
委员:
李刚: 玉林高级技工学校 汽修系高级讲师
李林: 玉林市中港汽修厂 厂长
苏蔚:玉林市比亚迪4S店 售后技术总监
苏兵:玉林市供销维修厂 维修技术总监
潘宜杰:玉林市江淮特约维修厂 销售总监
陈志芳:玉林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汽修助理工程师
陈 飞:玉林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汽修部高级教师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建设方案
XXX专业
建设指导委员会建设方案
为了提高XXX专业办学水平,使学生能够更快、更好的适应企业需求,通过对XXX及周边区域的XXX市场与后市场情况进行走访调研,了解该领域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为专业课程设置和人才培养方向提供可靠依据,决定成立由企业专家、行业骨干和专业教师共同组建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一、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宗旨
加强专业与行业企业的沟通与对接,充分了解XXX市场人才需求信息,掌握XXX专业的发展动态,探讨XXX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校企合作模式,更好的提升XXX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目的
1、促进专业办学与企业岗位紧密结合。
2、为专业教师与企业专家沟通和下企业实践提供平台。
3、为专业办学提供建议和指导。
4、审查专业调研报告和人才培养方案。
三、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条件
1、具有XXX专业较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
2、在XXX专业领域工作五年以上,有较丰富的设计经验。
3、能准确掌握和预见XXX专业的市场发展趋势。
四、工作职责及要求
1、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根据专业行业的发展动向和岗位人才的{专业指导委员会工作计划}.
需求,确定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2、审议专业教学计划。
3、指导参与校本教材的编写。
4、指导校内实训基地建设,协助专业部组建和管理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5、为专业教师下企业实践提供便利条件和技术指导。
6、对X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提出并通过委员会议讨论解决方案。
7、指导、推荐毕业生就业,并通过参与毕业生跟踪调查来分析、评价毕业生质量。
五、工作会议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正常情况下,每学期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审定计划、交流情况、审议方案、总结工作。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必要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扩大参加会议的人员范围和增加会议次数。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单一与专家座谈交流工作。
年 月
南海区机械专业指导委员会工作计划(2013年度)
2012~2013学年
南海区机械专业指导委员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南海区教育局《关于成立南海区职业学校专业指导委员会和学科中心教研组的通知》和《2013年南海区中职学校专业指导委员会和学科中心教研组工作要点》的相关精神,切实增强机械专业中等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能力,本年度机械专业指导委员会将以《2013年南海区中职学校专业指导委员会和学科中心教研组工作要点》为指导思想,以机械专业建设为核心,以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学生为目的,以提高专业师资素质为手段,加快我区机械类专业建设步伐,提升改善我区中职学校机械类专业教育教学能力。
二、工作目标
1.加强机械专业指导委员会成员学校教师的交流合作 专业的建设与发展是学校、专业的生存之本,除了各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专业指导委员会内成员学校教师的积极参与,群策群力,同心合力更是优化、强化本专业十分重要的条件,所以本年度要加强组内成员学校教师交流合作工作。
2.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
本年度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开展机械专业指导委员会的教学交流和竞赛等活动,以赛促教,增强教师的业务水平。教研组还将适时候开展专业培训,以提高本专业教师的教学能力。{专业指导委员会工作计划}.
3.强化学生专业技能,提高学生专业素质
组织2013年佛山市中职学校机械专业学生市级竞赛活动,做到早组织、早训练,以赛促学,强化学生专业技能,提高学生专业素质。锻炼队伍,力争在2014年广东省中职学校机械专业竞赛活动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4.强化教研意识,积极参与教研活动
本年度机械专业指导委员会成员学校应组织教师结合课堂,针对各校实际开展教研活动,重点开展人才需求调研、课程体系改革、“双师型”队伍建设、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等课题研究和论文撰写活动,举行教学交流课、示范课,研究项目教学、模块教学、任务驱动教学、场景教学、案例教学在教学中的应用,提高教学有效性。召开与行业、企业的对话会,及时了解行业对人才的需求情况,掌握行业发展的最新动向。
三、具体安排
1、三月份
制定机械类专业指导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召开全体成员会议、明确本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
三月底邀请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职业与成人教育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赵志群教授主持机械类专业实践专家研讨会,明确本地区机械类专业典型性工作任务分析,指导机械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承办学校:南海信息技术学校。
2、四月份
机械类专业指导委员会主要成员的骨干教师培训,学习先进的职业教育教学理念和专业教学法,实施教师实践技能的提升培训;
四月中下旬邀请本地区知名企业的技术骨干召开机械类校企合作论坛,探索现代教育理念下如何实施新教学模式的教学改革。
承办学校:南海区盐步职业技术学校。
3、五月份
准备2013年佛山市教师技能竞赛,开展校级教师技能大比武,促进教师之间的相互交流。
六月份
面对现代企业对中职学生需要特点,探索在新形势下如
何更好培养中职学生展开研究(讲座形式)与讨论(讲座后讨论)。讲座主题《理实一体化教学实践与研究》。
举办时间:2013年6月20日下午2:30(初定) 承办学校:南海区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4、七、八月份
七月初组织举办本年度机械专业指导委员会年会,总结本学期机械专业指导委员会开展工作情况,商定下学期工作计划。
5、九月份
竞赛专项培训、交流,结合省市教师能力大赛,学生技能竞赛,对专业教师开展专项培训、交流。各学校互派选手到各学校进行交流、集训和模拟竞赛。
6、十月份
机械专业指导委员会专题教研活动月。开展专业教学交流示范课,挑选一学校承办机械专业指导委员会与行业、企业对话会,了解企业的需求。
7、十一月
准备佛山市中职学校现代制造技术技能竞赛,邀请各职业学校各参赛选手到南海信息技术学校进行集训和技术交流,邀请省内数控大赛裁判、技术专业到场指导各集训学生。
8、十二月
机械专业指导委员会论文评比,并召开2013年机械专业指导委员会工作总结会议,评出机械专业指导委员会优秀工作人员,部署下一年度的机械专业指导委员会工作。
南海区机械专业指导委员
2012-9-1